运营部生产调度管理办法_生产调度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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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部生产调度管理办法
运营部生产调度管理办法总则
1.1 目的为保障运营部基础作业循章有序开展,促进日常业务系统化管理,通过统一路径调配人员与统筹资源,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1.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运营部各班组验收作业、带气作业、置换作业等日常作业,专项工作。
1.3 管理权限
1.1.1 例行工作调度管理:按公司相关流程接收的外部联络函件及流转任务,应按公司、部门相关作业流程进行作业分配及跟进。
1.1.2 专项工作调度管理:特授权外部联络函件及任务经部门经理审批,方可进行作业分配及跟进。作业任务调配
2.1作业任务调配形式:以运营部内部联络单《作业任务单》为作业任务指令文件。紧急任务可先电话通知,再补《作业任务单》
2.2作业任务调配内容:运营部各班组验收作业、带气作业、置换作业等例行作业,专项工作。
2.3要求:生产调度在发出指令时,应整体把控作业任务的节奏,确保作业任务符合制度流程、要求明确、可操作性强。
1)验收作业:任务单中明确验收时间、地点、参加人员、验收内容。
2)带气作业:新建、改管工程均应通过验收,且带气方案通过审批,方可安排带气作业。若带气作业涉及停气,应提前52小时通知客户服务部。
3)置换作业:
应符合部门置换审批,方可进行置换。作业任务执行
原则:按章操作原则、反馈原则、主导原则。
3.1按章操作原则:所有作业按公司操作规程、方案进行操作。做到操作规范、有章可循。
3.2反馈原则:如现场情况与指导方案不符时,班组负责人须及时向生产调度、部门经理反馈。
3.3主导原则:每次作业需确定现场指挥。作业前,若发现操作指导、方案与现场不符,现场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现场指挥有权取消作业,并及时向生产调度、部门经理反馈。
4.完成情况反馈
4.1记录填写:完成作业后,应及时填写记录台账。
为规范验收问题整改跟进,验收完成后,应当天将工程验收单照片(或扫描件)录入运营部起点系统。
4.2每个班组负责人于每天22:00前将每日作业完成情况及次日工作计划经书面形式向生产调度反馈。
4.3每月28号前每个班组将月度台账、月度总结提交到生产调度处,由生产调度汇总,次月1日前完成总结并提交。
5.考核与奖惩
5.1具备验收、带气、置换条件的作业,各班组、各岗位未及时通知安排,超出2天扣0.5分,两天以上扣1分。
5.2各班组、各岗位未按作业计划时间到达现场开始作业的,相关责任人扣绩效考核0.5分。无正当理由取消作业计划且没及时向生产调度及部门经理反馈,相关责任人扣绩效考核1分。
5.3各班组各岗位因现场勘查不充分、计划编制不合理、作业准备不齐全造成作业延误或取消的,相关责任人扣绩效考核1分。
5.4 作业现场负责人未按作业方案的要求执行,因现场混乱造成作业延误或取消的,扣绩效考核0.5分。造成不良后果的,现场负责人扣绩效考核1分。
5.5各班组、各岗位每日完成情况未及时反馈扣0.2分,漏报扣0.5分。生产调度每日9点前汇总并发送至各骨干人员邮箱,延报每次扣0.2分,漏报扣0.5分(节假日不考核)。
5.6各班组每日完成四项或四项以上验收、置换、带气作业,且保证每日例行工作按计划完成,每个班组月度绩效考核加1分。个人每天验收、置换、带气作业完成两项项或两项以上,且保证每日例行工作按计划完成个人月度绩效考核加1分。
5.7以上例行工作、专项工作记录和提交文件,月度累计无不按要求上报、无延迟上报、漏报情况,每月绩效考核加2分。
运营部
2011年05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