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问答_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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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问答
1、上海生源的毕业生档案如何投递及查询?
(1)在6月25日前已签订“协议书”的,学校将根据就业协议书上填写的档案投递单位及地址投递档案。
(2)在6月25日前未签订“协议书”的,其档案投递单位为毕业生户籍所在区的职业介绍中心。
(3)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在6月25日前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其档案将根据考取的具体学校的地址进行投递。
(4)出国的毕业生,其档案投递至户籍所在区的职业介绍中心。
(5)档案投递时间在毕业离校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档案投递结果可在学校就业信息网“档案去向查询”查询。
档案查询网址:(http://jy.shou.edu.cn/index_archives.php)
2、上海生源的毕业生如何办理报到证?
(1)在6月9日及以前签订“上海市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的(而且“协议书”上的条款均已填写完整,特别是上海单位2014年信息登记号,下同),学校将统一办理报到证,在毕业离校时由学院统一发给毕业生。
(2)在6月9日到6月25日间签订“协议书”的,学校将统一办理报到证,但具体领取时间请关注学校就业网站(http://jy.shou.edu.cn/)公告栏。
(3)在6月25日以后签订“协议书”的,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鉴证盖章后,凭“协议书’和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打印报到证申请表”,7月15日后,由学生本人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冠生园路401号)自行办理报到证。
(4)未签约毕业生报到证:在毕业离校之日起两年内(2014.7.1~2016.6.30),毕业生可凭学校发给的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约后来校办理打印报到证的有关手续。报到证的底联放入个人档案以及之后的档案转递均由毕业生去户籍所在区的职业介绍中心办理。
3、非上海生源的毕业生如何申请上海户籍?
(1)申请办理上海市户籍的,等待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的审批结果。凡获准上海户籍的毕业生请至单位领取批复单,凭批复单到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打印报到证和迁移户口事宜。
(2)根据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有关规定,对于非上海生源获准上海户籍的毕业生,若用人单位无集体户口,户口及档案一律转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政策照顾除外)。
(3)获准上海户籍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根据其落户地址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或用人单位办理落户手续和办理劳动手册。
(4)落户至用人单位的毕业生请于2014年8月1日以后去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办理有关手续,办理时需持:①单位集体户口证明②毕业证书,同时提供《关于同意接受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的通知》第一联;《就业报到证》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5)落户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的毕业生其手续办理程序为:
第一步,查询档案到达。8月1日之后毕业生可通过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cn)查询档案是否到达,或者直接到受理部门查询档案到达情况。
第二步,若档案已到达,凭所需材料直接办理档案委托管理手续。取得上海市户籍进沪就业通知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凭接受单位的《人事代理委托书》办理;如同时办理落户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集体户口,需要同时提供《关于同意接受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的通知》第一联;《就业报到证》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照片两张。
4、非上海生源的毕业生如何申请上海市《居住证》?
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其实际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设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领《居住证》。
5、非上海生源的毕业生申请上海市《居住证》需要哪些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拟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4)期限为6个月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以及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
6、非上海生源的毕业生如何申请居住证积分?
已持有居住证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要申请积分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
7、非上海生源的毕业生申请居住证积分需要哪些材料?
持证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单位须提交的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包括:
(1)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3)劳动(聘用)合同;
(4)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
(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6)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
企业法人证书等)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磁卡。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可作为应届毕业生积分指标的对应材料。
8、非上海生源的毕业生怎样申领《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及其作用?
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依据申领条件携
带单位盖好章的《201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到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统一办理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手续。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为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办理《进沪就业通知单》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通知单》的第一联用于毕业生去用人单位报到(报到期限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第二联用于办理《居住证》积分对应材料。
9、非上海生源的毕业生去外省市就业、出国留学或考取研究生、专升本的报到证、户口如何处理?
去外省市就业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6月9日前签订“协议书”的(跨省市就业的毕业生,还需得到单位所在省市人事局、市人才交流中心或市教委的盖章同意),学校将统一为其办理“报到证”,并在毕业离校时由学院统一发给毕业生。6月9日至6月25日间签订“协议书”的,学校将为其统一办理“报到证”,但具体领取时间请关注学校就业网站公告栏。
(五)出国留学的毕业生或6月9日前未签订“协议书”的,毕业离校时由学院发放回生源地的“报到证”及“户口迁移证”。
(六)考取研究生及专升本毕业生在6月25日前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凭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办理户籍、档案转移手续(考取本校的,由学校集中统一办理)。
10、非上海生源的毕业生档案如何投递
1、在6月9日前签订“协议书”的,且签约单位为上海以外省
市的毕业生的档案,学校将根据“协议书”上填写的档案投递单位及地址投递档案。
2、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和回省就业、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其档案回毕业生户籍所在地的地、县、市人事局或人保局(人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