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方案(东丽)_书法绘画比赛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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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方案
(东丽赛区)
一、主办单位
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
二、天津地区承办单位
天津市少年宫东丽区少年宫
三、比赛主题
我们的明天
四、参赛对象
全国中小学生美术、书法爱好者。按照年级分为三个大组:1.小学组(分7岁以下幼儿组、7-9岁组、10-12岁组);2.初中组;3.高中组。
五、比赛形式
以绘画和书法作品比赛为主赛,以工艺设计作品(包括民间美术、电脑美术、陶艺制作等)和摄影作品比赛为附赛。
六、作品要求
1.内容
本届比赛以“我们的明天”为主题,旨在引导少年儿童感悟今天生活的美好,畅想祖国明天的发展宏图,用多彩的画笔描绘和谐社会、快乐生活、美好理想,激发少年儿童的爱国之心、强国之愿、报国之志,促进少年儿童快乐学习,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书法作品内容以围绕主题、内容健康的诗词文句为主。
参赛作品必须是第十八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以后的原创作品。
2.规格
①绘画作品不超过40×60厘米(四开大小),使用材料和表现形式不限,参赛作品须为原作。
②书法作品软硬笔均可,作品不超过四尺对开,参赛作品须为原作。
③工艺设计作品(包括民间美术、电脑美术、陶艺创作、纸工及其他类型的工艺设计作品)以照片形式参赛,立体制作需选送同一作品不同角度的照片至少三幅参赛,同时需附送作品设计制作过程的简介,如有图片最佳。
④摄影作品需送5吋以上扩印片,并附送作品拍摄过程的相关技术介绍。
3.参赛作品版权归属主办单位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主办单位有权保留作品且在相关活动中使用(包括展出,在媒体及宣传资料上使用,如网站、海报、出版物等),不另付稿酬。
七、评选原则
在比赛组委会的领导下,聘请书画家、美术教育专家和优秀美术教师组成作品评选委员会负责全部作品的评选工作。
评选基本原则:符合比赛主题;有独特的创作思路和符合年龄特点的表现形式;鼓励儿童表达自己的真实感悟;鼓励有创意的表现形式。
八、奖励办法
分组设绘画、书法、设计和摄影作品的一、二、三等奖。
设组委会特别推荐奖若干;设指导教师一、二等奖。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向优秀组织者颁发组织工作先进集体奖。
各区县一等奖获奖作品原作、电子版汇总后,由天津市少年宫活动部统一寄送全国组委会终评展览(参赛校预留参赛作品电子版)
颁奖大会拟于2014年7月—8月隆重举行,并同时举办艺术之旅夏令营活动。
九、比赛程序
1.“第十九届全国中小学生绘画书法作品比赛报名表”刊登在中国儿童中心《学与玩》
杂志2014年美术专刊上,专刊每册12元。凡参赛作者需填写“报名表”(复印无效)并剪下贴在作品背后右下角。作品背后没有贴附有效“报名表”的参赛作品不予评选。
2.3月14日前上报参赛人数及《学与玩》杂志款。
3.4月18日前按照定数发放《学与玩》杂志2014年美术专刊。
4.报送作品时间:2013年4月25日前(同时上报按学校初赛排名的电子版参赛名单)。
5、东丽赛区作品评奖时间:5月-6月。
6.参赛作品一律不退,未获奖者不另发通知。
十、作品报送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少年宫活动部
东丽区跃进路42号邮编:300300
电话:24393167-8402***王老师
东丽区少年宫活动部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