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文本_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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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企业名称:温州市凯泰特种电器有限公司 企业工会名称: 职工数: 会员数: 女职工数:

甲方:温州市凯泰特种电器有限公司 乙方:

第一条 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由企业和代表女职工的女职工委员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令《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由行政和工会经平等协商后签订。第三条 本合同对行政和女职工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 工会和女职工委员会要积极协助行政做好女职工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女职工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女职工技能水平,共谋企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 企业实行男女同工同酬,进城务工人员与本地区职工同工同酬;在提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和享受其他福利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

第五条 企业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制度,改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防止职业危害,并由专门的部门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第六条 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企业不得降低其工资,不得随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期满而孕期、产期、哺乳期未满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应当顺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满。

第七条 不得随意延长女职工的工作时间。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加班加点的,经与工会及女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并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八条 女职工经期保护

经医疗单位证明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企业应当给予一至两天的带薪休息。

第九条 女职工孕期保护

(一)不得延长妊娠期间的女职工的劳动时间;经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证明从事原工作有困难的,应当减轻其工作量或者安排适当的工作。

(二)妊娠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工作。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并扣减相应的工作量。

(三)妊娠期间的女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做产前检查,应计算在工作时间之内。

第十条 女职工产期保护

(一)正常分娩的,产后假不少于90天(含产前假15天);(二)7个月以上早产或者超期分娩的,按正常分娩对待;(三)难产者,产后假增加15天;

(四)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后假增加15天;(五)妊娠期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产后假20天至30天;

(六)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产后假50天;(七)女职工在指定医疗保健机构分娩以及因急产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未能在指定医疗保健机构分娩的,其检查费、药费、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等费用,按规定从生育保险基金中开支或者由用人单位承担;

(八)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其享有的福利待遇。

(九)女职工实施放臵(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流产术(含药物流产)、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的,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假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开支或者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十一条 女职工哺乳期保护

(一)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单位可以给予6个月的哺乳假。女职工休假期间的待遇按《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哺乳(含人工喂养)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女职工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并扣减相应的工作量。

(三)女职工在哺乳期间,不得延长其工作时间,不得安排夜班工作。

第十二条 女职工更年期保护

经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确诊患更年期综合症,不适应原工作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适当减轻其工作量或者暂时安排其他合适的工作。

第十三条 女职工有100人以上(含100人)的企业,应当设臵女职工卫生室;女职工有100人以下的企业,可设臵简易的温水箱及冲洗用具。有5名以上妊娠女职工的企业应当设臵临时孕妇休息室。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女职工卫生保健档案,每两年对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乳腺病普查工作,所需经费有行政方解决。

第十七条 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而妊娠、分娩的,按照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处理,不适用本合同。

第十八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首先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请求上级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进行协调、处理有关争议。第十九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 年。

第二十条 本合同议一式四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人事劳动局、总工会各一份。

企业首席代表(盖章)

年 月 日

工会首席代表(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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