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全国文明风采大赛作品要求_文明风采大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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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全国文明风采大赛赛项及内容要求
本届竞赛活动共包括6类15个赛项。
(一)征文类(3项)。
围绕“梦想照我前行”“我眼中的传统文化”“创业之星”等主题,作品题目自拟,体裁不限,语言平实,表达真情实感,不说套话、空话、假话,字数不超过2000字。
“梦想照我前行”征文赛项:引导学生树立自己的职业梦、青春梦,结合个人的理想和追求,深刻领会每个人的前途命运都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以实干兴邦精神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我眼中的传统文化”征文赛项:引导学生从自己的视角出发,关注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挖掘文化传承的人或事,抒发对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的看法与感悟,提升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创业之星”征文赛项:组织在校学生采访创业有成的毕业生,宣传“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先进典型,使学生增强创业意识、树立创业信心、感悟成才之路。作品应表现出创业者的奋斗历程、创业精神和对社会的回报,突出采访者的感悟等。可由个人完成,也可由2~3名学生合作完成。
(二)职业生涯规划类(1项)。
职业生涯规划设计赛项:将此赛项与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内容有机结合,引导学生认清自己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的生力军,坚定理想信念、树立信心、努力学习,规划好自己的职业生涯,做到青春勇担当。作品应以准备从事的职业要求为标准,以自身职业能力的提高为重点,制订具体计划和措施,要求目标明确、措施可行,字数不超过3000字。
(三)摄影类(3项)。
包括以“志愿服务剪影”“奋斗的青春最美丽”“最美中国”为主题的摄影赛项。“志愿服务剪影”赛项: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各种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记录并弘扬相互关爱、服务社会的志愿服务精神,传播新时代雷锋精神,以“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道德风尚来教育感化自己。
“奋斗的青春最美丽”赛项:引导学生用镜头记录各岗位青年身上所展现的奋斗精神和职业魅力,树立“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理念,体会奋斗拼搏的价值。作品要展现对青年脚踏实地、不懈奋斗的赞美,体现对劳动创造幸福生活的生动诠释。“最美中国”赛项:引导学生发现祖国之美、家乡之美、校园之美,学会感受美、欣赏美、创造美,提升热爱祖国、建设家乡的自觉性和使命感。作品表达美在山川、美在人文、美在科技、美在历史等内涵,表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美,体现科学发展的和谐美。
作品要以单幅照片形式参赛,除影调处理外,不得进行其他技术处理,数字文件、反转片、底片、电脑合成照片不得参赛。作品纸质规格5~10英寸,宽幅底片记录照片边长不超过10英寸;电子版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5M。
(四)微电影类(3项)。
包括以“志愿服务剪影”“奋斗的青春最美丽”“最美中国”为主题的微电影赛项,具体内容要求参照摄影类赛项。
微电影作品可采用小电影、纪录短片、公益广告等形式,紧扣主题讲述故事、宣传相关理念,文件格式rmvb,不超过15分钟。
(五)动漫设计类(2项)。
包括以“生态文明”“生命•安全”为主题的动漫设计赛项。
“生态文明”赛项:引导学生充分认识保护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厉行“节粮、节水、节电”,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
“生命•安全”赛项:结合安全教育、法制教育、艾滋病预防、毒品预防等专题教育内容,引导学生树立交通安全、生产安全、生活安全等意识,懂得珍爱生命。作品使用Flash制作,swf格式输出,载体为光盘,作品时间不超过3分钟。
(六)展演类(3项)。
包括“中国梦•我的梦”“诚行天下”演讲赛项、“中华才艺”表演赛项。“中国梦•我的梦”演讲赛项:引导学生表达爱国之心、强国之愿、报国之志,勇于实现自己的梦想。
“诚行天下”演讲赛项:引导学生宣讲身边有关诚信的生动事例,理解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要求,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中华才艺”表演赛项:以文化艺术形式展示中职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展现职业技能风采,引导学生提高审美情趣、艺术修养和职业素养。
演讲观点正确,内容原创,普通话标准、清晰,表达流畅,感情真挚,仪表得体。才艺表演作品形式不限,朗诵、声乐、器乐、舞蹈、戏曲、曲艺、书法、绘画以及杂技、魔术、武术等皆可,主题积极向上,体现中职学生特点。时间均不超过10分钟。
六、作品报送
(一)各专业部与2014年6月20日(周五)之前把作品上交各址德育处。
(二)决赛作品的报送要求:
1.征文类、职业生涯规划类文字作品报送纸质版,每件一式三份;同时报送作品电子版至决赛组委会邮箱。
2.书法、绘画、摄影、雕塑、工艺品等报送1份原件,摄影类作品同时报送电子版。书画作品不用装裱。
3.报送的电子文档按赛项、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作品顺序命名。
4.动漫设计类、微电影类和展演类每份作品寄送光盘1份,光盘上用黑色油笔写清赛项、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品名称、学校、作者。动漫作品不超过10M,微电影、展演类作品不超过200M。
5.每份作品均须命名,尤其是书画、舞蹈等不得以绘画、书法等类别名作为作品名。每份作品应附决赛参赛作品评选签单(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