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山西省委文件_山西省委组织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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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山西省委文件
晋团办发〔2011〕4号
关于申报2010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
各团市委,省直、国防、国资委团委,各高等院校团委,省军区政治部,省武警总队政治部,各驻晋单位团委:
为更好地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全省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在团的建设和各项工作中再创佳绩,鼓舞广大青年为推动我省转型跨越发展贡献青春和力量,团省委决定,在2011年”五四”期间结合基层团组织中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表彰一批“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优秀共青团员”表彰人选的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3)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品德优秀。
(4)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获得过市级(含市级)团委以上授予的荣誉称号。
(6)符合团员创先争优”四带头”的标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
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2.申报“优秀共青团干部”表彰人选的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坚决执行团的上级机关所做指示和决议,积极参与全团重点工作,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中表现突出。
(3)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
(4)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
德。
(5)在团的岗位上勤奋工作、锐意创新,成绩显著。
(6)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3年。
(7)获得过市级以上(含市级)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8)在带领基层团组织和团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9)“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重点面向基层,各团市委,省直、国防、国资委团委,高校和省属企业团委班子成员不参加评选。
3.申报“五四红旗团委”表彰单位的条件:
(1)工作活跃,成绩显著。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支部(总支)建设,支部(总支)工作有活力。
(3)团委班子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4)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
(5)获得过市级“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6)符合基层团组织创先争优“四个好”的标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成效显著。此次表彰,高校和企业限于二级以下团委。
4.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表彰单位的条件:
(1)工作活跃,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在所在单位和青年中得到高度认可。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3)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获得过市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5)符合基层团组织创先争优”四个好”的标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成效显著。
二、申报名额
团省委参照各市、各单位团委上报的2010年度团员、团干部、团委(团工委)、团支部(团总支)数量,按一定比例分别进行名额分配。各市、各单位团委推报的候选人(单位)数量、结构应与团员、团干部、基层团组织在各领域的分布情况相匹配。工农业大市应注意推荐工农业生产一线的优秀团员和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和”五四红旗团支部”要兼顾农村、机关企事业、学校、社区等各类基层团组织,并应有适当数量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团组织。已经被推报为”五四红旗团委”候选单位的,不再推报其下属团支部。
三、申报要求
各市、各单位团委要高度重视,统筹考虑日常工作表现与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实事求是,严肃认真,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拟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在听取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名单。
四、申报材料
1.申报“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总支)”,需认真填写申报表,撰写不超过2000字的申报材料。所有申报名单均应排序。”五四红旗团委”申报材料主要反映其班子建设、支部建设、主题活动、阵地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等方面的主要措施和成效。”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材料要体现其工作特色,主要反映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主题活动、阵地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等方面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2.申报“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需认真填写全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表彰人选申报表并准备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要对推荐人选的年龄、事迹材料等进行严格审核,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委同意盖章后,统一打印名单(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及职务)。
3.上述申报表、申报材料文字版一式2份,电子版1份,表格和材料一律采用A4纸规格,于2011年4月10日前报团省委组织部。
联系人:陈亮赵琳琳刘应飞
电话(传真):0351-4173240,4187069
电 子 邮 箱 :twzzbsx@163.com
地址:太原市青年路8号团省委组织部
邮编:030001
共青团山西省委办公室
201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