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活动月”的通知_全民国防教育日活动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关于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活动月”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全民国防教育日活动”。

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月”

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地国防教育办公室:

今年11月份是《贵州省国防教育条例》颁布实施后的第一个“全省国防教育月”。现就组织开展 “全省国防教育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全省国防教育月”的目的和意义

以《贵州省国防教育条例》的规定为依据组织开展“全省国防教育月”活动,是推进《贵州省国防教育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重要措施,是将我省依法开展国防教育工作不断引向深入的重要途径。运用11月的法定时间依法开展好“全省国防教育月”活动,对于推动国防教育广泛深入地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特别是通过第一个法定的“全省国防教育月”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国防教育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新任省委书记栗战书同志关于“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军事机关,要切实把开展国防教育摆在突出位置,增强全民国防观念”的重要指示,对于形成“十二五”时期全省国防教育工作的良好开局将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结合征兵工作开展“全省国防教育月”活动

自1990年全省国防教育系统为配合每年的征兵工作,都开展国防教育活动。1993年省国教委确定每年11月份为“全省国防教育月”,以此为抓手,着力宣传普及国防知识,营造依法履行国防义务的浓厚氛围。为此,每年到了征兵时间,全省各级国防教育工作机构都积极参与征兵宣传,配合征兵工作开展国防教育。这项工作已坚持了十多年,形成了惯例,积累了经验。今年3月1日《贵州省国防教育条例》颁布实施,这是我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国防教育方针、政策和指示的重要举措,通过立法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全省国防教育的地位作用。规定了每年11月为“全省国防教育月”,为开展“全省国防教育月”提供了法律支持。因此,在11月份全省依法征兵期间开展“全省国防教育月”,着力配合抓好征兵宣传,使依法开展国防教育与依法征集兵员有机地结合,以国防教育助推征兵工作,以征兵宣传拓展深化国防教育,是推动国防教育广泛深入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有利时机。

为结合征兵宣传开展好“全省国防教育月”活动,省国防教育办公室与省征兵办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将全省征兵工作宣传纳入“全民国防教育月”活动重要内容。为加强组织协调,省国防教育办公室派人员参与省征兵办公室协同抓好征兵宣传工作;各地、州、市、县(市、区、特区)国防教育办公室也要派人员参与军分区、人武部的征兵宣传工作,协同开展好征兵宣传教育。

各级国防教育办公室要主动协调各级学校国防教育办公室,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特别是应届高中毕业生进行应征入伍宣传动员工作。

各地要根据征兵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省征兵办公室统一安排时段的要求,结合实际推进宣传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全省国防教育月”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在“全省国防教育月”期间,要以“依法履行国防义务,增强爱国强军意识”为主题,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公民充分认识开展国防教育,接受国防教育,积极应征入伍,就是依法履行国防义务;引导广大公民强化热爱伟大祖国、热爱人民军队的意识,振奋爱国主义精神。活动期间,要大力开展国防法规的宣传普及,广泛宣传普及国防法、国防动员法、兵役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国防教育法、贵州省国防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公民的国防法制观念;要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加强国防建设、国防教育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省委栗战书书记、省政府赵克志省长关于高度重视加强部队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加强国防教育工作,巩固军民团结的重要指示;大力宣扬我国周边的国防安全形势,增强广大公民的忧患意识;要大力宣传国家的征兵政策、优抚政策以及军人立功受奖奖励政策。要创新宣传手段,使各项内容的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增强全民国防观念,激发依法履行国防义务的光荣感和责任感,激发广大适龄青年踊跃报名参军。

为增强教育针对性,达到“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的效果,要加强双拥模范城县和双拥模范典型事迹的宣传;要组织开展国防知识、征兵政策法规等知识的宣传咨询活动,及时印发各类国防法律法规、征兵知识宣传手册;要充分发挥“国防教育万映计划”电影志愿放映队的作用,在各地放映爱国主义影片和国防教育条例宣传短片的同时,借群众集中观看电影时机开展征兵宣传;要积极组织贵州省国防教育艺术团进行“祖国在我心中”专题文艺节目巡演,以艺术形式普及国防知识,丰富征兵宣传内容;要积极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开展宣传,利用手机网络、宣传橱窗、电子屏幕等发布国防教育和征兵工作公益广告和宣传用语;要在《国防大视野》上开设专版,集中报道国防教育和征兵动态,扩大宣传覆盖面。通过采取以上各种形式深化“全省国防教育月”的主题活动,进一步推动全民国防教育事业深入发展。

四、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今年的“全省国防教育月”是《贵州省国防教育条例》公布实施后的第一个“全省国防教育月”。依照法律规定组织开展好今年的“全省国防教育月”活动,对于今后每年开展这项活动将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筹划协调,把组织开展好“全省国防教育月”活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的任务抓好落实。要发动各级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营造依法开展国防教育,依法征集兵员,依法履行国防义务的社会氛围。

(二)在积极配合征兵宣传时,要主动加强与征兵办公室的工作衔接,统一宣传口径,把握宣传时段,落实好征兵宣传的政治要求和保密要求。

(三)要重视抓好“全省国防教育月”活动的情况收集。要及时协调通过电视台、报刊、电台报道宣传。加强对活动新闻的宣传报道,以调动社会各界开展活动的积极性和扩大宣传影响面。活动结束后,各市、州、地国教办要及时将本级及所属县(市、区、特区)组织开展“全省国防教育月”活动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于12月7日前书面报告送省国教办宣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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