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_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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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字„2011‟70号
中共南华县委 南华县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
(2011年11月3日)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011‟8号)及•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华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11‟79号)精神,结合南华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为出发点,进一步转变乡镇职能,理顺职责关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机构设臵,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社会管理能力,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坚持职权法定和权责一致原则,依法界定乡镇政府职能,明确职责,强化责任,理顺县乡之间的权责关系;坚持因地制宜和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区别不同乡镇类型,分类指导,合理确定乡镇职能配臵、机构设臵和人员编制,确保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坚持开拓创新,大胆探索,稳妥推进,确保社会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推进职能转变
乡镇要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要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要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要综合分析不同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针对经济发达、城镇化程度较高,工矿企业较多,以农业为主,少数民族聚居和扶贫工作任务较重等不同类型乡镇的特点,在转变职能的基础上,突出工作重点。
县委、县政府将积极为乡镇转变职能创造条件。增加财政投入,切实保障工作经费,增强乡镇履行职责的能力。依法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相应的行政管理权限。严格控制对乡镇党政领导的“一票否决”事项,坚决清理和规范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对乡镇的考核由县委、县政府统一组织,不属于乡镇职能的事项,不得列入考核范围。
(二)进一步理顺责权关系
凡规定由县级以上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得转嫁给乡镇政府。应该由县级政府部门完成的行政事务,实行以县为主、乡镇协助的体制,确需乡镇协助或委托乡镇完成的工作,要赋予相应的事权和财权。加强乡镇对村(居)民委员会选举、村务公开、资产财务的指导和监管。
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乡镇所辖行政区域内,除教育、卫生外的农、林、水、财政、计划生育、村镇规划、统计、新农合、劳动保障等事业单位,无论原隶属关系和编制类别如何,均实行以乡镇管理为主、上级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的管理体制。
乡镇国土资源所作为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管理体制不作调整,主要负责乡镇国土资源调查、耕地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和国土资源管理的执法巡查工作。
乡镇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工商所(分局)、地税分局为上级机关派驻乡镇的行政机构,不在调整范围。
上级部门派出(驻)乡镇的机构,要接受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导和协调,领导干部的任免要事先征求乡镇的意见,党群关系仍实行属地管理。
(三)规范党政机构设臵和职责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统筹乡镇党政机构设臵和职责配臵,形成机构设臵统一规范、职责配备科学、人员分工合理、工作运转高效的机关运行新方式。乡镇党政机关综合办公室统一设臵4个,名称不能调整,职责可根据实际进行微调。
1、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乡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规划、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乡镇(村)农村公路管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扶贫、移民、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等职责。其中,经济发展办公室国土资源管理职责主要是:负责组织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按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审核乡镇和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和农村村民住宅用地报批。
3、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残联、卫生、食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等职责。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的预防处臵等职责。
乡镇人大、纪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臵。乡镇不设政协机构,可明确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根据上级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建立和完善为民服务工作机制,乡镇按服务平台的架构统一设臵“为民服务中心”,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事项集中到“为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和“窗口式”办公,推行办事代理制,方便群众办事。
(四)规范事业单位设臵和职责
坚持政事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打破部门界限,综合设臵乡镇事业单位,集中力量、降低成本、拓宽服务面。乡镇事业单位统一设臵6个。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林业、水务、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2、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承办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
3、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4、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5、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技能培训与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臵、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性工作。
6、财政所。由县级派驻机构下放乡镇管理并单独设臵,主要承担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等职责。
乡镇机构综合设臵后,不得再保留原单位名称和印章,不得再以原单位名义对外开展工作。在改革期间,乡镇机构一律不得加挂其他名称的牌子。乡镇不再设立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鼓励和发展多元化的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社会力量兴办为农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和经济实体。
(五)规范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严格控制人员编制。行政编制按大、中、小乡镇分别核定35、30、25名左右,事业编制按大、中、小乡镇分别不超过65、58、53名核定。各乡镇的编制由县编委在州编委核定我县的总额内具体核定。
改革后,乡镇机关不再配备助理员,实行人员分工责任制。乡镇机关不再核定后勤服务保障人员编制,原在职在编的后勤服务保障人员要通过自然减员等方式逐步消化。今后,乡镇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可实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机制。
严格按规定核定领导职数。核定龙川镇领导职数11名,设党委书记1名、人大主席1名、镇长1名、党委副书记名、纪委书记1名、副镇长5名、武装部长1名;核定雨露白族乡领导职数9名,设党委书记1名、人大主席1名、乡镇长1名、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人大副主席1名、副乡镇长2名、武装部长1名;核定其余乡镇领导职数各9名,设党委书记1名、人大主席1名、乡镇长1名、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副乡镇长3名、武装部长1名。适当扩大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要明确1名乡镇领导分管综治维稳工作。
乡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职务按有关规定配备。乡镇不设乡镇长助理。
(六)规范乡镇分类
按照•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楚发„2011‟10号)规定,南华县乡镇按照大、中、小不同类型划分:龙川镇为大镇,沙桥镇、雨露白族乡、五街镇、一街乡为中乡镇,罗武庄乡、红土坡镇、五顶山乡、马街镇、兔街镇为小乡镇。
三、方法步骤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认真调研,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和制定方案阶段(2011年10月28日至11月5日)
各乡镇要成立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州委、州政府批准的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召开机构改革动员会,全面安排机构改革工作。及时传达有关改革文件精神,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乡镇干部对机构改革重要性的认识。制定乡镇机构改革方案,于11月10日前按程序报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经县委、县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1月6日至11月15日)
各乡镇要按照县委、县政府批准的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扎实做好职责调整、机构设臵、编制分配、定岗定员等工作,于11月15日前完成机构组建、职责界定、挂牌开展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评估阶段(2011年11月16日至12月20日)
各乡镇要搞好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的自检自查和评估工作,于2011年12月5日前向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总结报告。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2011年12月10日前对乡镇机构改革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限期完成改革任务。
四、严格机构编制管理
各乡镇要严格执行州委、州政府确定的机构设臵数额,不得突破。要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全面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乡镇补充工作人员、配备领导干部必须在编制限额内调整,不得在编制外聘用和借调人员。通过自然减员等多种渠道消化超编人员,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增长,确保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只减不增,切实减少财政供养人员的增量。
要强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要采取定编定岗、以岗定人、竞争上岗的方法进行管理,积极推行竞争上岗;要严把入口关,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各项规定,坚持凡进必考,严禁未按公务员考录标准、条件和程序选拔企事业单位人员直接进入公务员队伍;要制定政策措施,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到乡镇工作,优化人员结构,保持乡镇人员队伍稳定,切实解决乡镇人员老化的问题。
五、加强乡镇机构改革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把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稳妥地做好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之间关系,确保思想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保证乡镇机构改革平稳进行和乡镇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严肃工作纪律。要严肃政治纪律和机构编制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积极帮助乡镇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乡镇机构设臵、编制核定和人员安臵等工作,任何部门不得要求乡镇上下对口设臵机构或增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职能调整和职责增加的,所需编制在核定的总编制内调整解决。县委、县政府将把乡镇机构改革和乡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列入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对不按规定设臵机构、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超编制招调人员的,要严肃处理。组织、编制、监察、财政、审计、人社、住建、农业、林业、水务等相关部门要按照改革的要求,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做好干部人事、职能划转、资产处臵等工作,妥善安排涉及工作调整和岗位变动的人员。要严明组织纪律和财经纪律,严格工作程序,严禁私分财物、突击调整人员;要加强对乡镇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严禁突击花钱;要强化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改革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