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特布雷故事意义_世说新语故事意义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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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弗里.乔叟(Geoffrey Chaucer c.1343-1400)是14世纪英国著名诗人,“英国诗歌之父”。乔叟的诗作,尤以《坎特伯雷故事》为甚,历来备受关注。西方的乔叟研究,始于15世纪,至今从未间断。主要的研究流派,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文本研究。这一类研究的特点,重在考证甄别,去伪存真,目的是从大量现存手稿中,找出乔叟的作品。由于其作品多为分散的手抄存本,研究者们将经过考证的乔叟作品,列成不同的序列,加以研究,并通过作品的内在联系,佐以乔叟的仕途沉浮,试图模拟复原乔叟当年创作的时间顺序。由于历史久远,确凿证据的缺失,前一种方法显得相对客观,而后一种方法,多少会受制于个人的主观因素,因而争议不断。第二类属宏观研究,源流或学派上的分类,应归人欧洲大陆学派。这种研究方法,是将乔叟置于14世纪.欧洲的文化大环境中,加以考察。‘这一派的学者,多根据乔叟作品的语文特点和情节脉络,断定昔日乔叟的作品,乃依袭法国和意大利诗人的创作,依葫芦画飘,实属模仿之作,因而有流传甚广的“乔叟创作之三个阶段”说。第三类,谓之乔学研究的英美流派。这类学者对上述宏观研究不屑一顾。他们默认法国文学对乔叟的巨大影响,却断然否认乔叟与意大利诗歌及其诗人的干系,甚至断定乔叟定然未曾读过薄伽丘的作品,也从未与薄伽丘有过任何接触。他们认为:乔叟的创作,皆为独创;至于形式与内容的相似乃至相同,纯粹出于巧合。这类学者尽使所能,或借助文本,或取诸历史,刻意论证乔叟作品的独创性,进而维护

其“英诗之父”的形象。

上述三个“乔学”流派,都或多或少、直接或间接地涉及一个本质问题,即

乔叟文学成就的定位。

自14世纪后期,德尚(Eustache Deschamps, 1346-1406)之后,直至19世纪末,欧洲主流学术界对于乔叟的定位,是将其视为法国文学和意大利文学的模仿者,兼翻译者。期间虽不乏为乔叟大唱赞歌的文人学者,然所盖地域,则多限于英伦之内。19世纪后期以来,为重新定位乔雯文学贡献的呐喊之声,跨过了北大西洋,在美利坚的土地上,渐渐汇集成阵阵浑厚的声响。这个时期,大洋两岸

英美乔学界的主要代表人物及其著作,有美国人基特里('George Ly-man Kittredge)的((乔叟与其诗歌》(Chaucer and His Poetry,1915)、娄斯(Lowes John Livingston)的((乔叟与但丁))(Chaucer and Dante,1917)、贝瑟尔(John Perceval Bethel)的((但丁对乔叟思想和表达的影响))(The Influence of Dante on Chaucer's Thought and Expreion, 1927)、许莱士(Howard H.Schle)的《乔叟与但丁:重新评价》(Chaucer and Dante: A Revaluation, 1980)和英国人刘易斯(Clive Staples Lewis)的《爱的寓言:中世纪传统研究》(The Allegory of Love: A Study in Medieval Tradition,1936)。然而,上述乔学研究经典的所论之道,却又不外乎

两条:一是着眼文本,二是依就时代。两者之间,径渭分明,鲜有集两者于一身者。倘若细读《坎特伯雷故事》,就会发现:凡乔叟所写,包括那些从法国或意大利作家作品直接改写过来的故事,经过乔叟的剪裁梳理,无不显示出其独创的闪光之处,和他“得于斯、高于斯”的归化叙事手法。由此可见:乔叟始从起笔写作,就开始展现其独特的思想体系与其迥然不同的文学表现手段。本文撇开国外上述诸家带有意识形态色彩的是非之争,通过梳理、评价前人的研究成果,采用文本分析的方法,辅以乔叟的生卒年谱,以多重视角,聚焦《坎特布雷故事》,将对这一作品原创性问题的探讨,纳人学术范畴。不过,要论证这个问题,恐怕要涉及以下三点:第一,对于中世纪文学作品的“独创性”意义的界定;第二,对于乔叟三个阶段的重新认识,包括对乔叟文学创作独创性时间的重新划分,第三,《坎特伯雷故事》的独创之处及乔雯对于英国文学的贡

献。其中第一点是关键,第二和第三点是佐证。

文学作品的独创性,一般是指文学作品的原创性。这一原创的“第一”原则,整体上应该包括情节、人物刻画和人物的对话设计,也涉及文学作品的创作风格及写作技巧。若按今日世界普遍遵循的现代版权意识的标准和美国现代语言协会关于素材出处的注释体例加以衡量,乔叟的作品无疑大有“剽窃”之嫌。因为乔雯的《坎特伯雷故事》,一如他的其他几部主要著作,无论从作品的框架,还是故事本身,都能从法国抑或意大利的文学作品中找到出处,于是,一提及乔叟的独创性,便会招致质疑,进而易使这类主张的倡导者们望而却 步。然而,对于中世纪文学作品的独创性的界定,需要有一个历史的考量,不能完全按“第一”原则行事。艾略特在其论文《传统与个人才能》中,曾论述过中世纪作家们强调传统传承的历史成因以及定位中世纪作家文学贡献的标准:“在这一过程中开始弄清的事实之一,就是我们在称赞一位诗人时,往往要强调他作品中最与众不同之处。„„然而倘若我们不带偏见地研究一位诗人,我们就会发现不仅他作品中最好的,而且最有个性的部分,也许正是那些以往的诗人,即他的前辈们,最能表现出他们不朽之处的地方”。一个作家的伟大,不可能凭空而来,往往是因为他的作品传承了前人的伟大传统。艾略特这一颇有见地的论述,为我们在乔学研究中克服时代的偏见,提供了一把认识论的镜子。历史上的诸多大家(如一百多年之后的莎士比亚以及再稍稍迟后的弥尔顿等人)的许多脍炙人口之作,都不乏对传统作品的继承和开拓:莎士比亚著名的悲剧《特罗依勒斯和克里西德》是依据乔叟的同名长篇叙事诗创作的;而乔叟的同名作品,则是根据薄伽丘的长篇叙事诗《菲洛斯特拉托》改写而成的。另一个著名的例子,是弥尔顿创作于1667年的长诗《失乐园》。弥尔顿的这部代表作,分别改写自《圣经》、雅各布斯·马森尼乌斯的《圣书首五卷》(1650)、荷兰

作家雨果·格劳秀斯的拉丁语作品《被逐的亚当》和另一部题为《失乐园))(II Paradiso Perso)的意大利悲剧。尽管学界频繁有人对乔曳和弥尔顿的独创性发出怀疑之声,其中包括这两部作品对于文学经典的借用,和对于他人作品直接或间接的移花接木,但都无法削弱这两部作品在英国文学史上划时代的重要意义。由此可见,改写作品,只要在写作风格、人物塑造、情节改变等方面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实质性突破,并明显带有自己独特的风格,依然可视为独创性的作品。这里既涉及作品的时代标准,也涉及作品本身风格的二次形成,还包括作者独特的创作手段。虽然中世纪的作家们普遍心照不宣地以遵循经典的教诲为己任,以《圣经》、荷马、维吉尔、但丁等作品和作家的著作为灵感源泉,更为自己的作品与经典的相似性而沾沾自喜,并将模仿和学习前人的作品视为创作成功的秘诀,但由于中世纪文学作品的传播途径以手抄作为媒介,作品本身流传的过程,亦是一个经历刻意和不自觉的改变的过程。传播途径中带有抄写者或改写者主观喜好的刻意改编,既反映出其个人的取舍偏好,也能彰示其文字功夫及其博学功底。正因为如此,同一部作品流传至今,可见于使用多种不同文字、局部情节相异、乃至集多部经典故事于一体的多种版本。而能够经历时代变迁,大浪淘沙,却依然能为后

世所津津乐道者,必具其异于前者的独特之处。

乔学研究中的“三个阶段说”,同样也在客观上对乔叟诗歌创作的独创性研究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按照这一说法,乔叟的诗歌创作,经历了一个分别模仿法国文学作品(法国阶段)、意大利文学作品(意大利阶段),最后才达到了相对成熟的自我创作的第三阶段(英国阶段)。这一划分的具体时间的界限,根据多数学者的解释,分别与两个主要因素有关。第一,是他的“出使他国”,第二,是其作品的模仿对象。1359年底到1360年初,乔叟随里昂内尔王子参加英法百年战争被俘,于次年由国王用重金赎回,其后便开始文学创作,他的“法国时期”便随之开始,直到1372年底。期间的创作活动,除完成了短诗若干(包括其著名的“ABC诗”),还先后着手翻译《玫瑰传奇》(The Romance of the Rose),创作了平生第一步重要诗作《公爵夫人颂))(The Book of Duche)。这一阶段的代表作《公爵夫人颂》的创作素材,源于不同时期、不同国家和地区及不同风格的作品,如奥维德的《变形记》(Metamorphoses)、马肖的《爱之源》(Le Dit de la Fonternne Amoureuse.),((公断》(Le Jugement dou Roy de Be-haingne)以及《玫瑰传奇》。其诗歌形式,采用了当时风靡意大利和法国的梦境诗和浪漫传奇的套路。乔曳对于借用文本及其风格所做的二次创作中显露出的独创意识,体现在他对于创作原材料的精心处理和使用,进而造就了风格上全然有别于它的崭新文本,及其独创的艺术效果。在借用梦境诗的梦境框架的同

时,乔叟拓展了流行于当时的梦境诗的既定模式,把借用文本中带有悲剧式宿命论爱情故事色彩的人物和模式化的情景描写,转化为积极的、带有现世意义的叙事文本。将一首历来充满悲情的悼念亡灵的安慰诗,写得既凄凉缠绵,又耐人寻味。此外,这首诗歌摆脱了弥漫在传统宫廷爱情诗中有关男女偷情的所谓“宫廷爱情”的写作套路,第一次讴歌了以婚姻作为基础的人间真爱。凡此

等等,在当时不能不说是一大创新。

第二个阶段始于1372年底,乔叟出使热那亚和佛罗伦萨的公务之旅。次年3月回国后,乔叟开始酝酿《声誉之宫)(House of Fame)的写作,并在其后着手创作《安妮丽达与阿赛托》(Anelida and Arcite),尝试写作“修士的故事”、《百鸟议会》(Parliament of Fowls),《帕拉蒙和阿赛特》(Palamon and Arcita)(后收人坎特伯雷故事中,易名为“骑士的故事”),创作长篇叙事诗《特洛伊罗斯与克瑞西达》(Troilus and Criseyde),翻译波依提乌的《哲学的慰藉》(Boece),构思《贞女传奇》(The Legend of Good Women)。这一时期的作品,在诗歌形式上,依然主要采用第一阶段使用的梦境诗与浪漫传奇,但表现的内容则比第一阶段更见宽展,表现手法日趋成熟,对于英语诗歌韵律和诗歌表现艺术形式的探索也愈见功力。这一时期的代表之作当数《特洛伊罗斯与克瑞西达》。这部长达8239行的爱情诗篇在结构安排、人物塑造、情节设置等诸多方面,都超越了乔叟所借鉴的法国宫廷爱情诗的艺术成就,并将源于古希腊悲剧的悲剧艺术,提升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英美学者中,认为《特洛伊罗斯与克瑞西达》的艺术

成就盖过《坎特伯雷故事》者,如今大有人在。

“三个阶段说”,对于研究乔叟的生平具有一定的意义,而对于研究其文学创作,这一分类的适用性,则很值得商榷,因为它无疑扼杀了乔叟作品独创性研究的前提。本人认为:乔叟诗歌艺术成就的高下,与这一分类关系牵强,只是其写作的风格、创作的参考题材及其创作灵感,受激发于前两个时期所代表的作家们的作品而已。更何况法国与意大利作家们的作品的原创性问题,也曾受到不少学者的质疑,逞论《坎特伯雷故事》中许多故事,分别写于其所被标榜的第三个阶段之前。因此,严格地说,乔叟始于1387年的《坎特伯雷故事》的创作活动,其实是对早年写就的故事,开始编辑、整理和对所缺部分进行补写而已。本人尚且认同“三个阶段说”的时间界限,但认为有必要将“法国阶段”、“意大利阶段”、“英国阶段”,按乔叟作品的创作倾向与特点,分别重新定界定为“仿效阶段”(Period of Emula-tion),“独创阶段”(Period of Originality)和“英国阶段”(Period of Englishne)。乔叟诗歌创作的独创性,初露于其创作生涯开始的“仿效阶段”,张扬于“独创阶段”,成熟于“英国阶

段”。《坎特布雷故事》是其文学创作的最高成就,其中不少故事,都是写于

早年的成功之作。

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的独创性,存在于多个方面。首先,他在当时以拉丁语和法语占文学创作领域统治地位的14世纪,开风气之先,使用当时社会下层使用的语言—英语一一进行创作,并自始至终,这在英语语言文学的发展史上意义非凡。他的这一独创性的选择,及其作品的成功,为英语语言带来了尊严,并由此为开创英语语言文学传统做出了贡献。第二,作为英语语言的实验者,乔叟也为书面英语语言的表达方式之确立,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其作品打破了当时文学语言的既定模式,拓宽了文学语言的表达范围,展现了这一语言行文之畅达与文体的多样性和丰富性。乔雯的代表作《坎特伯雷故事》,更是集中地体现了他大胆的文体创新,与他倾注于其中的人文价值;凡此两项,皆为

英语文学发展史上承前启后的开创之举。

乔叟也是英语诗歌形式与风格的革新者。其过人之处,在于不断地推陈出新。来自欧洲大陆纷繁的所谓“影响”,充其量只是为他的重新创作,提供了任其拿捏的材料和参考。于是,法国充满伤感的宫廷爱情故事(Courtly Love Stories)、中世纪欧洲大陆广为流传的梦幻诗(Dream Poetry),在乔雯的笔下,时常呈现出轻松的欢快,带有其自身的特点。《坎特伯雷故事》的叙事结构,借鉴于薄伽丘《十日谈》,和阿拉伯民间故事集《一千零一夜》,然其所纳入的故事,则和《十日谈》与《一千零一夜》所收人的故事大相径庭;无一不是14世纪英国社会鲜活的真实写照。乔叟在借鉴叙事框架的同时,创造性地使用了引子、尾声、故事间人物的对话,以及其他香客对故事叙述者的赞美、挖苦和讥讽,乃至他们的斗嘴,将其设计为带有戏剧性冲突的故事的有机成分。其结果,便是一个故事引发了接下来的故事,而相邻的两个或几个故事,可以视为既相互对立、又相互补充的一个整体。此外,香客们的互相攻汗,嬉笑怒骂,也为这部作品增添了伦敦14世纪的市井生活气息。乔叟本人,则作为故事的叙述人,在这首长篇叙事作品中分别以两个不同人物的身份出现。他时而是明智而又幽默的叙述者,时而又摇身一变,成了一位腼腆而憨厚的香客。这一创造性的设计,造成了叙事程式上的一种张力。这些具有原创特色的改编,发展了中世纪文学

作品的叙事艺术。

乔叟的另一大贡献,是他拓宽了英语文学的表现内容。《坎特伯雷故事》的横空出世,向世人证明:英语文学的表现深度与广度,足以与法语文学和意大利语文学,乃至其他任何语言的文学相媲美;另外,在英语诗歌形式的创立上,他也勤于探索。为了使内容与形式更趋协和,他将古英语诗歌过于刻板的头韵体,改为音步体,其创造性的改写和移植,使这一作品在内容和表现形式上,达到

了高度的统一,进而成为一部既含古典文学基本题材,又带有哲学思考和神学意味的集大成者。从这个意义上说,乔叟既为英语文学特色的形成,也为英语文学走向世界,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此外,作为诗人,乔叟在英语诗歌韵律方面做出了大胆的尝试。通过借鉴法语诗歌的八音步和意大利语诗歌的十音步的韵律模式,乔叟独创了英语诗歌十音步的五步抑扬格诗体,并以此作为英语诗歌的一个基本模式,这一模式,具有高度的叙事灵活性,被后人称为“英雄对句体”,为后代诗人们不断享用。此外,乔叟在历代英国诗人中,第一个首先使用充满喜剧色彩的现实主义手法进行人物刻画。《坎特布雷故事》中的29个朝圣者,分别属于贵族((3人)、农民((3人)、中产阶级(14人)和神职人员(9人)四个社会阶层,共涉及14个社会职业,涵盖了当时英国社会几乎所有的方方面面,展示了14世纪英国从中世纪农业社会向近代商业社会的转变过程中,迅速变迁着的社会生活。乔叟通过将香客们设定为行业代表和社会个体的代表,使他们各自所说的故事,既具有故事本身的价值,也可权作他们活生生的自我介绍。这一文体上的连续性和开拓性,也是乔叟的一大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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