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岗管理实施细则[推荐]_学校门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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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岗管理实施细则
一、学校大门门岗
1、校门外黄线内禁止摆摊设点,堵塞大门。
2、严格盘查外来人员、车辆,没有学校领导批准,一
律不准进入校内。
3、禁止学生自行车进入校内。请假学生必须严格登记。
4、夜间23:00时以后,进出人员、车辆必须当面盘
查,可疑人员禁止出入。
5、上课期间关闭校门。
二、教学区门岗
1、上课3分钟后关闭大门。
2、南教学楼南门和西南门开、关时间:早5:30开门-6:30上锁;7:00开门-8:00时上锁;9:50时开门-10:10时上锁;12:00时开门-下午14:10时上锁;15:50时开门-16:10时上锁;18:10时开门-晚19:10时上锁;21:30时开门-22:30 时上锁。
3、上下课前后十分钟,必须在大门口执勤。
三、东小门门岗
1、东小门上锁时间:晚11:00时—早6:00时。
2、外来人员和学生自行车,禁止从此门进入校区。
3、值班人员临时有事,必须锁闭东小门。
四、奖惩
以上规定各门岗值班人员必须遵守,如有违反适合以下处理规定:
每月,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20元(从工资中扣除);第 三次停止工作。
备注:保卫例会每月一次(每个月的最后一天的早8:00时)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保卫人员无故不参加例会,罚款五十(从工资中扣除)。如有事,必须亲自向主任请假。
法规安全处
2009-3-19
《门岗管理实施细则[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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