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效能问责活动_效能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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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陇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开展效能问责活动大力优化经济
发展环境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切实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突出问题,扎实推进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决定在全市开展效能问责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为主线,以强化效能问责为手段,以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切实提升行政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推动全市经济转型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实施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群团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具有社会管理职能和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窗口服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三、工作目标
通过效能问责活动,集中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保证政令畅通、优化发展环境。
1.集中治理大局意识不强的问题。重点治理落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顶着不办、拖着不干,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以及不谋项目不抓发展,抓工作落实态度消极,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不认真完成目标任务等问题。
2.集中治理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重点治理服务意识淡薄,服务态度差,接待不热情,服务不周到,告知不详细,解释不耐心,对投资者涉及项目和发展方面的合理要求,在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而不予解决或解决不力,具有行政执法权单位的职能科室利用办事之机吃拿卡要以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
3.集中治理工作效能不高的问题。重点治理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执行不力,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以及服务项目不公开,办事流程不规范,损害管理和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
4.集中治理工作纪律不严的问题。重点治理工作纪律松弛、管理不严、擅离职守,上班迟到早退、不按规定请销假、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问题。
5.集中治理不依法行政的问题。重点治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乱许可、乱审批、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2年4月—5月)
1.制定方案。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效能问责活动方案或办法,并将效能问责活动方案或办法于4月下旬报市纪委、监察局。
2.动员部署。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市上的总体安排部署及时进行具体部署,全面启动“效能问责”活动。同时在党务政务网站、电视台、定西日报等新闻媒体开设专栏,建好舆论平台。
3.学习教育。重点学习《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定西加快扶贫开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学习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处分条列》、《甘肃省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学习 “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相关政策规定,广泛开展爱岗敬业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和典型示范教育。
(二)自查整改(2012年5月—12月)
1.开展一次专项排查。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结合单位和岗位职责,集中排查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表现形式,建立突出问题台账,即知即改。
2.开展一次公开承诺。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
管,重点在单位内部服务窗口和相关业务科室显著位置,对服务事项办理标准、流程、时限等设立公开栏进行公开承诺,并公布市纪委监察局投诉电话,方便服务对象监督。
3.组织一次民主评议。结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重点对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和群众满意度测评,以评促改、以评促建。
4.完善一批效能制度。根据问题台账和效能建设需要,在制定落实整改办法和措施、及时整改销号问题的同时,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5.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对活动中发现和查处的突出问题,加大曝光问责力度,强化舆论监督。同时,运用各类媒体及时报道活动进展情况和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全市上下共同支持参与的整体合力。
(三)督查问责(2012年5月—12月)
1.明察暗访。把明察暗访贯穿于“效能问责”活动的全过程,作为加强效能建设促进作风转变的主要手段。组成由市纪委、市监察局、新闻媒体、“两代表一委员”等共同参与的暗访小组,重点对市直及其下属单位进行随机暗访,查找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各县区负责本县区的明察暗访。
2.问卷调查。坚持公开公示的原则,设计调查问卷,采取书面调查、设立举报箱、电话举报(0932-8223268)及网上调查(定西纪检监察网网址:http:)
等多种方式,对各部门、各单位的效能建设情况开展专项调查,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查找和整改存在的问题。
3.专项督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集中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专项检查和其他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明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对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市委、市政府着力推进的重点项目实行全程跟踪督查,推动项目提速;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及时查处和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对效能问责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4.效能问责。制定出台全市行政效能问责暂行办法,加大效能问责力度。特别是对活动期间群众反映的和督查发现的问题,一律快查快办;对于问题突出的,一律实施问责;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对发现问题该查不查、该处理不处理、该整改不整改的,一律追究该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效能问责”活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纪委、市监察局牵头协调、组织实施。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开展“效能问责”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领导力量、工作责任、监督检查、整改落实“四到位”。
(二)注重工作实效。坚持“重在落实、贵在务实”的原则,对活动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做到边整边改、即知即改,发现一起、整改一起,确保效能问责活动扎实有效有序推进。同时将效能问责活动开展情况以及查纠的突出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等活动情况形成阶段性工作报告,与每月25日前上报市纪委。
(三)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总结推广活动中取得的好做法、好经验,建立健全和完善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公开公示、服务承诺、效能告诫、效能考核制度等效能建设的基本制度,构建效能建设长效机制。
(四)坚持统筹兼顾。把开展效能问责活动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项目建设落地年”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年”活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等结合起来,确保效能问责活动在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优化环境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