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点村验收标准_新农村工程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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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办发„2009‟34号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洪湖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难点村”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管理区,各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洪湖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洪湖市委办公室
洪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9月22日
洪湖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
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等十二部委下发的《关于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湖北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民政发„2009‟27号)精神,扎实做好全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难点村”治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求,以解决村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切入点,以村级组织建设为重点,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为着力点,保障村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要求
按照中央、省和荆州市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2009-2011年完成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
—1— 点村”治理工作,真正在全市所有农村实现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规范化运作,不断加快新农村建设、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具体要达到以下目标要求:
1、农村基层组织健全。村“两委”依法民主选举产生,下属机构健全,村民小组长依法推选产生。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明显发挥,村委会等村级组织在村党组织领导下,能够履行法定职责,并积极协助镇(乡、区、办)政府开展工作。建立健全村务公开监督机构、村民民主理财机构并有效发挥作用。村级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不断发展,活动规范化、经常化。
2、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自觉将各级党委政府强农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项目、新农村建设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情况,以及对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事项,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接受群众监督。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真正做到凡是与村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由村民群众民主决策,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3、农村基层干部群众民主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
—2— 干部群众对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思想认识得到有效提高,对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自觉性得到有效提升,对搞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要求认识更加明确,基层干部组织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实践的能力得到明显的增强。
4、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深入开展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实践,真正落实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村干部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加强,村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群众生活水平稳步提高,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治理,促进农村发展。围绕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把“难点村”治理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发展结合起来,与保障村民群众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结合起来,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务求实效,为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打牢基础。
2、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农民意愿,—3— 充分发挥村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调动村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听取村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努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把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治理工作成效的根本依据。
3、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根据各乡镇区办事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的治理方案,采取有效的治理方法,做到对症下药,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不搞一刀切,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4、坚持综合治理,力求标本兼治。根据产生“难点村”的不同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属于村的问题,从村级层面下功夫;属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问题,就从政府或者职能部门这个层面解决。系统研究制约影响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各种因素,充分运用政治、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多管齐下,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5、坚持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尊重村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推广治理“难点村”的成功经验,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和提高。加强“难点村”治理的制度建设,形成带有普遍规律性和指导性的政策措
—4— 施,形成治理“难点村”的长效机制,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党群干群关系融洽及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提高治理“难点村”的工作水平。
四、治理任务
1、加强“难点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村组织建设是做好治理工作的关健环节,也是“难点村”治理工作的首要任务,针对个别村组织软弱涣散,村干部能力不强等问题,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完善村党组织“两推一选”,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选好配强村“两委”领导班子。
2、加强“难点村”民主制度建设。要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以实际,实用为原则,加强“难点村”民主制度建设,一是建立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议事会议制度;二是建立村“两委”接期换届选举,年终总结报告、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制度;三是建立村级财务规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等。凡是需要公开的村务公开和被列入民主管理范围的工作,都要依法建制,有制可依,按制办事。
3、加强“难点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要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
—5— 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5‟39号)和《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债务管理坚决制止新增债务的通知》(农经发„2005‟21号)文件要求,对“难点村”的资金、资产、资源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在清查中查出的典型案件要移送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加强“难点村”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重点是做好村务公开。着重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如征地款收支状况、工程招标投标、村级债权债务、集体资产项目的经营、投资、收益和分配等情况进行公开,推进村级事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真正做到阳光操作,村务公开。
4、加强“难点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一是搞好基础设施建设。村级公路通达率100%,村内主干道路硬化率达到80%以上,连户道路晴雨化;户户通水、通电,有广播电视。二是建立“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即户籍管理、民政救助、劳动就业、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等多功能综合服务大厅,做到村民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5、帮助“难点村”发展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引导村级组织和村民根据市场要求和本村的实际条件,合理布局产业,促进农民增收。积极组织和引导文化、教
—6— 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难点村”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加大各项强农政策落实力度,特别是在安排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实施扶贫开发上,要向“难点村”倾斜,鼓励“强企”结对帮扶“难点村”发展经济,使“难点村”由“弱村”变“强村”。
五、部门职责
市治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协调(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市直相关部门职责是:
市纪委、市监察局:加强对“难点村”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监督检查,指导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依法处理村级组织建设中的违纪违规问题。
市委组织部: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依法办事统一到“难点村”专项治理工作之中。
市民政局:指导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及时丰富和拓展村务公开内容,规范村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基本程序,进一步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农民群众的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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