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业大学理学院_沈阳工业大学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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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业大学理学院
物理实验教学中心管理制度汇编
沈阳工业大学理学院 物理实验教学中心
目录
1. 2. 3. 4. 5. 6. 物理实验课程管理规定 物理实验课教师行课工作规程 物理实验课程教学环节教师二十八条 物理实验教学中心考勤制度
物理实验教学中心开放预习实验室管理制度 物理实验教学中心安全防火责任分工
7.物理实验学生选课管理办法
物理实验课程规定
为了更好地完成物理实验教学任务,保证物理实验教学秩序,物理实验教学中心对本课程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应该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完成自己的选课工作。选课结束后,应该及时查清自己的课程表,并且按照自己的课程表上课。
二、如因特殊原因而未选够实验题目者,可在物理实验教学中心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登记并预约补选。
三、在上课前,学生必须按照所要进行的实验任务,预先完成自己的实验预习工作,未完成相应实验任务的预习报告者,将不允许作此项试验。
四、学生应该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上课,迟到10分钟及以上者,将不允许作此实验。
五、上课期间,未经任课教师允许而外出者,其本次实验报告成绩将被降档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本次实验的操作成绩。
六、实验结束后,学生的测量数据必须经任课教师检查并签字,否则,将被视为本次实验缺课。
七、学生不得互相抄袭实验报告,否则其实验报告成绩视为不及格。
八、因为各种原因而缺课者,可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说明缺课原因,按照物理实验教学中心规定的时间进行登记并预约补做实验。如果是无正当理由而缺课,则在申请补做的同时,提交书面检讨书,其补做的成绩最高为及格。
九、学生之间不得互相代做实验,否则,将同时被取消本课程的成绩。
十、学生缺少一个题目以上的成绩时,将被评定为本课程成绩不及格。十一、十二、本课程成绩不及格者,将重修本学期的实验课程。
其他年级需要重修的学生,应该按照学校教务处规定,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办理重修手续,经教务处批准后,由所在学院统一提出重修名单,交物理实验教学中心,由物理实验教学中心具体安排学生的上课时间,物理实验教学中心不接待学生个人办理重修事宜。
理学院物理实验教学中心
2007年8月28日 物理实验课实验教师行课工作规程
为了进一步加强物理实验课程教学管理,切实落实和执行学校的行课制度,特制定物理实验课实验教师行课工作规程。
一、实验课程前的准备工作
任课教师在上课时应该着工作装,携带教案,在上课前10分钟到达实验课所在房间,打开房门,并做好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执行学校有关行课制度
任课教师在讲课前,应该按照学生名单进行点名,认真记录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迟到10分钟及以上者,取消该学生本次实验的资格。
三、检查学生预习报告并对学生进行有关本实验内容的提问
点名后,任课教师应该认真检查学生的实验预习报告,并根据学生的预习情况给出学生的预习成绩,对于未做预习者,取消该学生的本次实验资格。任课教师在讲课前,对学生进行有关本实验内容的提问。
四、做好课堂学生表现记录
任课教师应该加强实验中的指导工作,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实验中出现的问题,认真记录学生的课堂表现。
五、检查测量数据并签字
学生测量结束后,任课教师应该认真检查学生的实验数据,对合格的数据进行签字,对于数据不合格者,应该指出测量错误及原因,并指导学生重新测量。
六、仪器设备完好情况记录
实验教师在任课期间,应该注意实验仪器的使用情况,认真填写实验仪器使用纪录。发现仪器故障后,要及时进行维修、维护,如果教师自己不能维修仪器,应该及时向有关负责人通报并认真做好实验仪器的维修纪录。
七、组织学生打扫室内卫生
任课教师在本次实验课程结束前,要组织学生对实验所在房间的环境卫生进行必要的清理。
八、工作纪律
任课教师在上课期间,应该认真执行学校的有关规定和作息时间,不可擅自离开教学岗位,也不可以在上课期间从事与本次实验课程无关的其它事宜。
九、学生的实验报告及实验成绩管理
任课教师应该认真执行实验报告评分标准,及时批改学生的实验报告,公平、公正地给出学生的成绩,及时登录学生的实验成绩,妥善保管学生的实验报告。
十、本工作规程执行情况将于教学质量考核及年末考核挂钩。本工作规程如与学校有关文件相抵触时,以学校有关文件为准。
理学院物理实验教学中心
2007年8月28日
物理实验课程教学环节教师二十八条
1. 熟悉物理实验教学大纲和教学基本要求,注重物理思想和物理方法的讲授。2. 熟悉实验教材、熟悉仪器、熟悉各实验题目内容和要求。3. 认真备好课,写好实验报告、教案,思考题做好答案。4. 实验准备充分,每个题目都试做,亲自做出数据。5. 板书要突出重点,规范化,字迹工整。
6. 上课前10分钟到实验室,为准时上课做好一切准备。
7. 每次上课对学生点名,做好记录,了解缺席学生情况,做好课堂记录。8. 正常按授课计划完成实验教学任务。9. 上课前认真检查学生预习报告,做好记录。10. 上课要仪表端正,朴素自然。11. 讲课要声音洪亮,清晰。12. 讲课要语言准确、生动、流畅。13. 讲课要注意节奏,速度适中。
14. 讲课注意学生反映,适当提问,启发引导,控制好时间。15. 实验课注意学生纪律情况,及时纠正学生不良行为。16. 实验课注意了解学生的实验态度,适当提醒和批评。17. 提醒学生注意安全,按操作规程进行。
18. 实验进行过程中加强巡视,不得随便离开教学岗位。19. 要求学生独立完成实验操作,采用启发式答疑或质疑。
20. 教育学生爱护公物,注意节约,仪器轻拿轻放,执行损坏赔偿制度。21. 认真做好课堂纪录,注意考核学生的操作表现。
22. 实验结束后认真检查数据,清点仪器无误后,教师签字,方可让学生离开。23. 每次实验结束后,安排学生轮流值日,保持实验室整洁。24. 离开实验室之前,检查水、电、灯等开关是否关好。25. 按时收取实验报告。
26. 报告要认真详批,写好评语,做好记录。27. 注意抄报告,抄数据现象。28. 报告及时批改,成绩及时登录,问题及时反馈。
理学院物理实验教学中心
2007年8月28日
理学院物理实验教学中心考勤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此项制度。1. 实验员每天实行签到制度,即上班时和下班时必须签到。
2. 除因为晚间和周六上课而调休外,其它时间如果有离岗情况,必须按理学院规定请假,返回时也要及时销假,否则,视为脱岗。
3. 教师、实验员在授课时如果离开所在实验室,而在办公室闲谈等与工作无关的情况,则视为脱岗。
4. 严禁工作时间在办公室从事打游戏、闲谈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 实验员外出购买实验材料时,需要事先说明,并做到保证联系,有事能够及时到位。6. 认真执行坐班、值班等各种工作制度,不得擅自脱岗。
7. 实验员应该认真执行考勤制度,此项内容将作为对实验员考核、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8. 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及理学院工作制度执行。
理学院物理实验教学中心
2007年8月28日 物理实验教学中心开放预习实验室管理制度
1.为方便学生学习,理学院物理实验中心特别设置学生预习实验室,每周一至周五的全天向全校学生开放。开放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
2.在开放时间段内,学生可以自主选择预习时间,在预习实验室内预习实验内容,熟悉所要用到的实验仪器,观看相应的多媒体课件。
3.预习实验室内设有预习登记册,来预习实验室预习的学生,应该将自己的专业、班级、姓名、学号、实验项目等进行登记。
4.学生应该保持预习实验室内肃静及环境卫生。
5.学生在熟悉仪器时,应该按照仪器使用步骤调整,不得随意调整,如有损坏,可根据仪器损坏程度,按照学校有关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予以赔偿。
6.学生在预习中遇到的问题,可留在上实验课时和任课教师探讨。
7.学生对物理实验课的开设提出意见和建议,可向预习实验室的值班教师反映,由值班教师进行登记,并及时向物理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反馈。
8.预习实验室的多媒体教学设备由物理实验室值班教师负责管理和使用,用于给学生播放实验项目的课件内容。
9.值班教师应认真负责,做好值班记录和学生的预习记录及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10.物理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定期检查预习实验室有关记录等工作。
理学院物理实验教学中心
2007年8月28日 物理实验教学中心安全防火责任分工
安全防火责任落实到各室,各室的责任人要负责本室的安全、防火工作。
1. 做到经常检查室内的各种电气设备安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解决或上报,找有关部门解决,不准“带病”作业。2. 室内不准吸烟及使用明火。
3. 实验结束后和下班前必须检查水、电、门、窗等情况,确保无隐患。4. 经常对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安全防火责任人落实情况 总责任人:孙维民
物理实验中心办公室(综合楼519)责任人:孙维民 大学物理实验室1(综合楼502)责任人:徐菁华 大学物理实验室2(综合楼503)责任人:李军 大学物理实验室3(综合楼504)责任人:李军 大学物理实验室4(综合楼505)责任人:徐菁华 大学物理实验室5(综合楼506)责任人:徐菁华 大学物理实验室6(综合楼507)责任人:李军 大学物理实验室7(综合楼508)责任人:廉舒 大学物理实验室8(综合楼509)责任人:国安邦 大学物理实验室9(综合楼510)责任人:赵丽军 大学物理实验室10(综合楼511)责任人:孙维民 大学物理实验室11(综合楼512)责任人:廉舒 大学物理实验室12(综合楼513)责任人:廉舒 大学物理实验室13(综合楼514)责任人:李军 大学物理实验室14(综合楼516)责任人:廉舒 大学物理实验室15(综合楼517)责任人:徐菁华 大学物理实验室16(综合楼518)责任人:赵骞 大学物理实验室17(综合楼520)责任人:国安邦 大学物理实验室18(综合楼602)责任人:田鸣 大学物理实验室19(综合楼603)责任人:田鸣 大学物理实验室20(综合楼604)责任人:王威 大学物理实验室21(综合楼605)责任人:王威 大学物理实验室22(综合楼606)责任人:王威 大学物理实验室23(综合楼607)责任人:赵骞 大学物理实验室24(综合楼608)责任人:赵丽军 大学物理实验室25(综合楼609)责任人:徐菁华 大学物理实验室26(综合楼610)责任人:国安邦 大学物理实验室27(综合楼611)责任人:廉舒 大学物理实验室28(综合楼616)责任人:李军 大学物理实验室29(综合楼617)责任人:孙维民 大学物理实验室30(综合楼618)责任人:赵骞 理学院物理实验教学中心
2011年3月26日
物理实验学生选课管理办法
一﹑目的及意义
为了真正贯彻﹑落实学分制,在教学过程中因材施教,有利于学生个人获得最佳的发展,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从2005年秋季学期开始,物理实验课程实行全面开放的教学模式。
实行开放式实验教学的模式,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由学生在一定条件下自由选课是实行学分制的核心,必须进行精心组织。在教务处﹑理学院的领导配合下,全体师生之间紧密结合﹑各司其职,坚持面向学生﹑面向教学,管理服从质量,共同落实好选课咨询﹑指导等各个环节工作,逐步建立并完善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
二﹑选课方法
1.每学期按照课程要求和学校的教学计划,开设一定量的实验项目。
2.每个学生应该必须修满课程规定学时的实验项目,达到课程要求,才可以得到相应的学分。
3.学生应该按照物理实验中心给出的实验项目情况,选择实验项目。除实验中心规定的必选实验项目为学生必须完成外,学生可在实验室给出的实验项目范围内选做实验项目,但必须选够课程规定的学时数。
4.在课程计划学时外,实验中心开出一些开放式的研究与创新性实验项目,由学生任选。同时也鼓励学生自拟实验题目﹑自定实验方案,自主实验。
5.考虑到仪器设备和实验房间的具体实际情况,每个实验室应按实际仪器的台数确定人数,保证每人单独一套仪器,并且独立完成所选的实验项目。研究与创新性实验项目可根据其具体情况安排学生组建小组,完成实验任务。
6.为了合理﹑有效的利用实验室资源,对某一实验项目,如每教学班人数低于规定人数,则停开此实验项目。
7.学生按照本课程的要求,可以自己选择选做的实验项目和上课时间,确定选做顺序。8.为了切实保证学生的学习质量,防止突击学习,每个学生在一周内最多只能选做2个实验项目,多选无效。
9.学生如果因特殊情况缺席,须持所在学院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签发的假条,经物理实验教学中心批准﹑备案后,方可按照实验室安排补做实验。
10.学生无正当理由缺课,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三﹑其它需要注意的问题
1.选做实验项目的具体选择方法,由物理实验教学中心决定。2.学生选课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3.没有选够实验项目的学生应及时与物理实验教学中心联系。
4.学生在课程结束后,出现丢﹑漏课现象时,需向物理实验教学中心写出书面申请,经物理实验教学中心同意后,可补做所缺实验项目,但每人最多只能补做一个实验项目。
5.开课后,对选课结果进行退选和改选,必须提前一周。如遇特殊情况,须经物理实验教学中心同意,方可进行退选和改选。
6.未办理手续而擅自改选者,不能取得本课程成绩和学分。
7.未办理选课手续,不准参加实验课,同时也不能取得本课程成绩和学分。8.学生不得更改已作过的实验项目。如发现选做的实验项目与实际实验项目有出入,应及时与物理实验中心联系并且及时更正,以免影响期末录入成绩。9.由于学生不参加选课或未完成选课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10.其他未尽事宜,由物理实验教学中心负责解释。11.本办法经学校教务处和理学院批准后实施。
理学院大学物理实验中心
200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