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综合测评细则_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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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综合测评细则

综合测评成绩=智育成绩×0.7+德育成绩×0.1+综合能力×0.15+体育×0.05

一、德育成绩。

基本分为70分,加减分为30分,两项得分之和不得超过100分,测评中同类项目同时加减分,只计高分,不重复加减。

出现下列情况酌情减分

1.凡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游行、示威及张贴大字报,根据《湖南大学学生守则》取消该同学基本分;

2.有偷盗行为者视情节轻重扣20-40分; 3.故意损坏公物视情节扣5-10分;

4.对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知情不报者或包庇他人者扣10分,打架斗殴者每次扣5分,寝室内严禁酗酒,一经发现扣5分;

5.未经批准,不按时归寝者每次扣5分;

6.上课或各种政治学习、集体活动无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迟到、早退每次扣2分,每出现一门不及格科目扣20分;

7.每学年参加各类学术讲座不得少于班级平均值(各年级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少一次扣1分; 8.最差寝室成员每人每次扣2分;

9.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热毯、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等电器,一经发现扣10分; 10.学院出操无故缺席一次扣3分,升旗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

11.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各种行政处分者,从学年德育测评总分中扣分:

① 留校查看者扣50分 ②记过扣40分 ③严重警告扣30分 ④警告者扣20分 ⑤学院通报批评扣10分

出现下列情况给与加分

12.对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得错误言行或其他不良现象,敢于批评制止者,加3-5分(需有学校或学院或其他组织相关证明);

13.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参加党校、团校得培训,并定期向组织作书面或口头思想汇报者加2分;积极参加党章及马列学习小组、邓小平理论研究会,“三个代表”研究会等理论学习团体学习者加2分,积极参加党支部、团支部活动者加2分,获奖者加1分。

14.助人为乐、奋不顾身抢救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表现特别突出,受到校级或交际以上表彰者加10分,受学院表彰者加5分(需有学校或学院或其他组织相关证明); 15.拾金不昧者视情况加3-5分(需有学校或学院或其他组织相关证明); 16.学院出操、升旗满勤加5分;

17.参加学校、学院各类学术讲座每次加1分(最高不超过6分,以年级和班级素质拓展委员记录名单为准)。

18.参加献血、三下乡、义务支教等活动(需有学校或学院或其他组织相关证明)加3分,表现突出者加1分。

二、智育成绩

智育成绩 = ∑(课程学期成绩 × 课程学分)/ ∑ 课程学分(智育成绩中不计算体育成绩)

三、综合能力

基本分为70分,加减分为30分,两项得分之和不得超过100分。

1.学年内科技发明或科技成果、学术创作在国家级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同学分别加10分、9分、8分,省级以上(含省级)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同学,分别奖励7分、6分、5分,校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的同学,分别奖励4分、3分、2分(主办方为湖南大学)院级(包括暑期社会实践论文)竞赛一、二、三等奖的同学,分别奖励3分、2分、1分(说明:若奖项含特等奖参照一等奖处理;优秀奖的按三等奖的一半加分)(说明:由协会举办的竞赛活动不计入该项目)

2.协会举办的校级范围竞赛活动获一、二、三等奖的同学,分别奖励3/2/1分(说明:若奖项含特等奖参照一等奖处理;优秀奖的按三等奖的一半加分);

3.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核心刊物上发表文章者,每篇加4分;在省级以上(含省级)一般刊物上发表文章者,每篇加2分;在湖大校报发表通讯每篇加0.5分,文章每篇加1分,湖大新闻网采用通讯每篇加0.5分,文章加1分,《湖大青年》发表文章每篇加1分(说明:该项目可以累加,最高不超过15分);

4.通过英语4级考试者加2分,成绩优秀者(560分以上(含560分))加4分;通过英语六级加3分,成绩优秀者(520分以上(含520分))加5分; 5.通过计算机二、三、四级考试的分别加2、3、4分;

6.学年期间获得其他各种证书的每人加2分,例如导游证、汽车驾驶证、会计证等,项目具体参照湖南大学教务系统上公布的课外创新认定范围,范围以外的证书不予考虑(说明:该项目可以累加,需相关复印件证明);

7.院学生会干部、年级干部、班干部由辅导员酌情加分(1-3分),担任校学生会干部、社团会长(含副会长)者加2分(说明: 担任多项职务不累计加分);

8.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国家级加5分,市级4分,校级3分,院级加2分;

9.所在班级获得优秀主题团日活动或五四红旗团支部等班级荣耀,每人加1分;

10.被评为文明寝室的,该寝室每人加1分;优胜寝室每人加2分;寝室长相应得多加1分; 11.积极参加院系(或更高级别单位)组织的活动(包括文体类活动,例如作文赛、运动会、篮球、足球赛等),获院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获校级活动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更高级别的奖励经民主讨论,酌情加分(说明: 此类活动不包含科技发明或科技成果、学术创作等学科竞赛活动)(说明:若奖项含特等奖参照一等奖处理;优秀奖不加分)

12.参加学院活动的志愿者活动每人每次加0.5分(如校庆,四进社区,学雷锋日,三下乡,不同活动可以累加),受到奖励的优秀志愿者凭证书再加1分(先由班级审核,再由院系审核)13.凡参积极参加学院、学校活动的,每人每次加0.25分(最高不超过3分);对于组织班级/ 院级 / 校级 活动的主要负责人分别加0.5/1/1.5分,如获奖,按11条再加分。

注:

1、所有获奖项目需加分的,有证书的项目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没有证书的项目需经辅导员审核同意。

2、未列入以上条款的项目的请与年级辅导员商榷后酌情加分

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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