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总工会(精)_关于转发市总工会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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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总工会《关于继续开展 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全市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工会:

现将北海市总工会《关于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北工发„2008‟33 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调查摸底,确定本单位困难职工子女需助学对象,并按规定公示后于2008年8月6日前填表,送到市旅游工会工作委员会签意见后统一上报市总工会。

联系电话:3032315 联系人:林小玲

北海市旅游工会工作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北工发„2008‟33 号

关于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市辖县、区总工会,各产业(系统)工会、工委会,市直各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推动解决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上学问

题,根据自治区总工会的部署,市总工会定于2008年7月至9月在全市工会系统继续深入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帮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走进校园,继续学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金秋助学”活动事关职工群众和农民工的切身利益,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把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作为工会实施送温暖工程和工会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努力为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上学提供帮助。

二、摸清考生底数,健全助学档案

各基层工会要尽快摸清本单位困难职工子女和困难农

民工子女参加高考的底数,做到学生考试情况清、家庭收入清、困难状况清,在此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困难职工子女和困难农民工子女待助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各级工会要加强跟踪帮扶,落实好本县(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助学活动。

三、突出帮扶重点,丰富助学内容

今年帮扶的重点:一是因灾害,特别是今年“5.12”特大地震灾害、冰雪冻雨灾害或洪涝灾害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二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200元)的特困职工子女;三是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存在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特殊困难的低保边缘职工子女。

助学对象包括2008年新入学的和在读的大专以上学生、高中(含中等职业教育)学生。一般不再资助小学

和初中生。资助的新考入大学的贫困生须附录取通知书(在读的历届生须附学生证或院校证明)的复印件,本人提出资助申请,家庭确实贫困。

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助学活动。除集中进行助学活动外,还要广泛开展“一帮一”助学活动,积极动员单位或个人与贫困学生采用结对帮扶、对口资助以及为贫困学生捐赠书籍和学习用具等形式进行助学帮扶。

四、整合助学资源,积极筹措资金

各级工会要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等方面的联系沟通,把国家教育救助与工会助学有机结合起来;注意整合社会各方面的助学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支持助学活动,积极争取财政对助学活动的支持,并从本级工会经费中拿出部分资金,多渠道筹集助学资金,形成共同帮扶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上学的合力和工

作格局。努力做到不让一名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因为家庭生活困难而上不起学。

五、加大宣传力度,打造助学品牌

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金秋助学”活动的目的、意义和成果。及时宣传报道帮扶力度大、效果明显的人员和单位,推动全社会形成共同帮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的生动局面,使“金秋助学”活动成为工会围绕大局、履行职责,为困难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知名品牌。

六、严把审核关口,明确工作要求

基层工会主要负责人要对申请助学对象家庭困难情况逐户进行调查核实,做到既不漏报、错报,也不虚报、瞒报。市总工会将对部分申请助学对象家庭困难情况进

行抽查,发现虚报困难、瞒报收入等情况的,不予助学,并对基层工会通报批评。欢迎广大职工对助学情况进行监督。市总工会拟于2008年8月中下旬举行捐助仪式(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基层工会要逐项如实填写《北海市工会金秋助学金申报审批表》和《北海市总工会“金秋助学”情况登记表》(该登记表要求报电子版,可从邮箱bhsybb12351@163.com下载,密码:ybb12351),并要求将申报助学对象情况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后上报。市直基层工会于2008年8月8日前报送到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其它基层工会报主管工会审核后,由主管工会报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

联系电话:2030211、2022067;职工热线:12351 联 系 人:张春燕 黄丽萍

附件:1.《北海市工会金秋助学金申报审批表》; 2.《北海市总工会“金秋助学”情况登记表》

北 海 市

总 工 会

2008年7月28日

主题词:工会 保障 金秋助学 通知 北海市总工会办公室 2008年7月28日印发(共印230份)

北海市工会金秋助学金申报审批表

单位名称: 工会主席: 工会电话:

户职工 姓名

性别

年龄

类型

是 否 党 员

身份

工作

劳模

证号 联系

电话

配偶

姓名

家庭住址

受助 子女 姓 名情况

时间 类型 疾 类型

本人住房

建筑面积

类型

均收入

所在

配偶月

单位

均收入

家庭月

总收入

录取或就读院

校 高本

考 性别 出生毕业学校科

年月 及班级(附录取通知分批

书或学数 次 生证复印件)

家庭其他姓 名

性别 称谓

身 份

工 作

成员

困 难 原 因

基层市总工会工会意见主管工会意保障

(盖见(盖章)工作章)

部意见

年月 月 日

分管 主要

领导

领导 意见 审批

证 号 单 位 收

助学金额(元)

要求附能反映困难状况的有关材料,如:低保证、下岗证、失业证、残疾证、疾病诊断证明、医药费支出凭证的复印件或受灾证明原件等;生育二胎及以上的须附计生证明原件。

北海市总工会2008年金秋助学情况登记表

2008年 月 日

学 联工性工作家庭困生性分 学 录取家庭系号 姓 别 单位 难情况 姓 别 数 时 院校 地址 电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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