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系团总支学生会章程_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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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外语职业学院计算机系团总支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的规范、指导计算机系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完善组织机构建设,特
制订本章程,各成员须严格遵守、认真履行。
第二条 计算机系团总支学生会是在学院党委、系党总支及院团委领导下的学生自治组织,坚
持以“以学生为本,为同学服务”的理念,认真做好各项团学工作。
第三条 团总支学生会须以宪法、法律为最高原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二章成员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凡在计算机系正式注册的学生,承认本会章程,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有
资格成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 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成员均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二)、成员有参与我系重大团学活动的权利,有通过各种正当方式监督各级学生干部,并提出合理批评、建议的权利;
(三)、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察看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
(四)、其他符合学校规定的各项权利。
第六条 成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学校的各项制度以及本章程;
(二)、成员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他人的权利;
(三)、成员有义务配合团总支学生会的各项日常工作,维护本系的荣誉;
(四)、学生干部还必须为人正直、乐于奉献、热心为同学服务,不得互相推诿、敷衍塞
责;
第三章机构设置、岗位职权与部门职责
第七条 机构设置
(一)、团总支学生会内设主席一名,副书记两名,副主席两名。其中书记是上级委派的指定老师;主席、副书记、副主席由学生担任,由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团总支书记任命并经民主选举确定,并报系党总支审核通过、院团委备案。
(二)、团总支学生会下设主席团和七个职能部门:分别为组织部、宣传部、学习部、生
活部、文艺部、体育部、外联部。部门设置将根据工作实际,做必要的调整。
(三)、主席团由团总支副书记,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秘书长长组成,各职能部
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的名额视具体情况而定,各班级委员为相应各部门的组成人员。
(四)、各班团支部、班委会由团总支学生会统一领导管理。
第八条岗位职权
(一)、团总支书记的职权:团总支书记直接领导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并负责指导团总
支学生会工作的开展;代表团总支参加各项需有总支书记记参加的会议;有权听取全体同学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采纳或处理。
(二)、学生会主席职权: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不定期召开团总支学生会
部长级会议,协调安排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开展工作,指导并监督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掌握和了解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定期总结学生会工作,负责学生会例会;学生会主席对外代表学生会。
(三)、团总支副书记职权:团总支副书记在团总支书记的指导下开展团总支的各项活动,协调与学校团委的关系;负责全系同学思想教育、组织建设、文明礼仪等工作,及时向基层团支部传达上级团组织精神,并协助学生会开展工作;承担日常工
作,带头遵守团的决议,了解团员的思想状况。
(四)、学生会副主席职权:工作上对主席负责并协助主席开展工作;指导所主管部门工
作,协调各部关系,监督其工作落实情况;经常同团总支学生会和其他相关组织
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解决学生中出现的学习、生活等问题。
(五)、部长职权:部长领导所在部门的各项工作,实行部长负责制;与其他部长协调好
本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工作,带领本部门协助其他部门完成重要活动;对本
部门每次活动的具体工作计划及总结,报送主席团审查通过后实施,并及时交
组织部存档备案。
(六)、副部长职权:主要协助部长完成本部门的工作;在部长因为特殊原因不能主持
本部门的工作时,在部长的提议下,由分管该部的主席团成员同意,可以暂行部
长职责。
(七)、各部门组成人员职权:服从所在部长、副部长的安排,协助部长、副部长完成本
部各项工作;加强团总支学生会的内部团结(注:每个成员都有越级向上级反
映意见的权利。)
第九条主席团职责
(一)直接主持系团总支学生会:工作,实行主席负责制,直接对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
负责。
(二)、负责制定系团总支、学生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及时向系党总支、系行政汇报工作,并与系党总支加强联系,征得工作上的指导和帮助。
(四)、加强与院学生会及其他系学生会的联系与合作。
(五)、主席团成员实行分管制,每位干部分管若干个部门,宏观上指导其开展工作。
第十条组织部职责
(一)、协助团总支副记全面掌握我系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负责全系的团组织建设,发展新团员,组织对团员的思想教育以及团费的收缴和管理;
(二)、做好相关会议的组织工作,并做好会议出勤情况和会议内容的记录,撰写会议
总结;
(三)、负责上级团组织文件的传达,起草团总支学生会的通知及基本制度,整理文件
及归档;
(四)、协调团总支,学生会各部的关系,增强全系的凝聚力;
第十一条宣传部职责
(一)、紧紧围绕我系的中心工作,做好重要思想精神的宣传,关注舆论导向;
(二)、配合系及各部的工作、活动,为其写海报,出通知,做展板,做好宣传工作,做好校运动会、升旗仪式的旗手选拔和培训,树立我系的良好形象;
(三)、妥善购买及保管宣传部门的各种材料工具;
(四)、负责我系主要出版物的出版,并向院团委的有关刊物投稿,宣传我系的团学工
作。
第十二条学习部的职责
(一)、收集学生在学习方面的建议,举行研讨会和交流会,提高学生的学术水平;
(二)、组织同学厂泛参与社会实践,提高其实践能力;
(三)、密切与实践基地的联系,为同学们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
第十三条外联部职责
(一)、为我系的重大学生活动筹集资金;
(二)、做好我系的对外公关工作;
(三)、在举行的跨系的活动中,做好与其他系的联系,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
第十四条文艺部职责
(一)、动员全系同学广泛参与文艺活动,代表本系参加各种文
艺比赛;
(二)、锻炼同学们的文艺才能,丰富同学们的课外文化生活;
(三)、搞好纪念庆祝、节假日的联欢活动。
第十五条体育部职责
(四)、积极组织各项体育活动,提高同学身体素质;
(五)、做好体育比赛的组织和运动员的选拔工作;
(六)、开展与其他系的体育竞赛,增进友谊。
第十六条生活部职责
(一)、负责与同学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事宜,及时反映同学们在 生活中的困难,提供
必要的生活关心;
(二)、负责我系的,卫生检查,督促学生搞好宿舍,卫生;
(三)、负责我系重火活动的后勤保障;
第十七条各部门在做好本部门工作的同时,须配合其他部门开展活动。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将根据具体实际,由主席团和团总支予以协调。各班级要配合团总支学生会的重大的活动。
第四章例会制度
第十八条本例会是指由团总支书记老师、主席团成员、各部门部长、各班班长或者团支书
参加的例会;
第十九条例会由主席团根据工作任务负责召开,固定例会应每两周内召开一次,不定期会
议将根据开展的活动随时举行;
第二十条举行例会时由组织部做好会议考勤及必要内容的记录,需要请假者须有正式的假
条,并由学生会主席批准,并安排相关人员代替参加,做好会议的传达;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根据例会内容,有必要的,召开本部门会议,安排相应工作,工作内容组
织部备案;
第五章财务制度
第二十二条生活部负责团总支学生会的理财任务,并制定相关具体
财务规则;
第二十三条我系组织开展的活动所得经费,其资金需上交生活部,每次活动之前,相关各
部须对活动中经费支出状况做出预估,并将具体金额及用途写入活动计划书内,经学生会主席批准后,由生活部提供资金,根据相关凭据报销。
第二十四条各有关部门须根据本部门实际,为在筹集资金方面做出贡献的同学提供一定的奖励。
第二十五条生活部必须认真做好财务记录,保证资金合理使用,并在例会上通报资金使用
情况;学期末和学年末撰写专门的财务报告。
第六章考核及奖惩制度
第二十六条干部考核权利管辖:
(一)、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直接考核;
(二)、各部正副部长、各班团支部书记、各班班长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考核,并求
团总支记老师意见;
(三)、各部门组成成员由部长考核;
(四)、各班班委、寝室长由各班班长、团支书以及相应的各部部长负责考核。第二十七条 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
(一)、能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组织纪律性强,富有责任感,不出现重大纰漏和差
错;
(二)、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认真,富有创造性;活动有计划,实施有步骤,工作有
总结(必须是电子版);
(三)、平时的工作表现和同学意见将作为干部在具体工作中的成绩的重要考核依
据,职务大小将不作为考核的依据;
(四)、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担任学生会干部;
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年度团总支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
第二十八条 各职能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对本部门组成人员的考核和奖惩制度; 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在职能范围内,根据《学生手册》的规定,做好相关情况的记录,为学
期考核与综合测评提供依据;
第三十条对有下列表现者将根据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在综合测评所加分数中扣除l-3
分,乃至不加分或减分:
(一)、会议无故迟到十分钟(含)以上,超过二次者或者无故不参加例会,超过两次
者;
(二)、因为工作态度不认真,给系里造成重大损火者;
(三)、工作长期不积极,玩忽职守者;
第三十一条 根据其他表现;给与适当的奖励和惩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三条各部门根据本章程制定本部门相关规定和工作计划;
第三十四条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成员有权提出异议,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计算机系团总支学生会。
计算系团总支学生会
2013年10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