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县新景镇人民政府职能职责信息_集团客服中心职能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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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沿河县新景镇人民政府职能职责
信息
一、主要职责
镇党委、政府主要承担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重大任务。结合当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乡镇重点履行以下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代会的决定、决议。
(二)加强经济建设。编制经济发展规划;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
(三)加强社会管理。编制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区域内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政、公安、司法、人武、国土资源、人口和计划生育等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管、质量技术监督、粮食安全、社会救助、扶贫助残、殡葬管理、流动人员管理等工作;加强农村规划建设和财政管理工作;建立防灾减灾等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
处置工作机制;负责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四)提供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提供政策、科技、信息、就业培训等服务;加强社会保障服务,做好最低生活保障、低保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免费入学、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城乡合作医疗等工作。
(五)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构建民间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公民法制意识;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保护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指导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促进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向县政府反映村(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的其他事项。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政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一)内设机构
本着“精简、高效、服务、便民”的原则,新景镇党委、政府设7个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组织安排镇党委、政府的各种会议,重大活动,负责目标考核、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统计、文秘、电子政务、档案、机要、保密、国防教育工作;承办人大、政协、人武部、群团相关业务工作;综合协调管理机关事务和后勤等工作。
2.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党的组织建设、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统一战线等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执行党和国家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负责查灾报灾救灾工作;负责民族宗教工作;负责区划地名工作;负责殡葬工作;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做好残联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4.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经济结构调整和各种产业发展;负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5.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组织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出生缺陷干预工作;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统计;指导卫生院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负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证件的办理工作;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落
实计划生育政策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落实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抓好优质服务窗口等工作。
6.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做好法制宣传,普法教育;配合派出所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及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理;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报送工作,及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负责平安创建与信访等工作。
7.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城市管理(城市综合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城镇管理相关行政处罚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行使城镇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镇容镇道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负责镇容、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管理与执法;负责沿街“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民代表大会、纪委(监察)、政法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按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
(二)人员编制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新景镇行政编制21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人大主席1名、镇长1名(符合党内任职条件的兼任党委副书记)、党委副书记1名(兼任纪委书记、综治办主任)、副镇长3名、人武部部长1名。
另设组织(宣传、统战)委员1名(副科长级)、综治办专职副主任1名(副科长级);综治专干1名(股级);
武装干事1名(股级);纪委副书记兼纪检监察室主任1名(股级);团委书记1名;妇联主席1名;党政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党的建设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1名,残疾人联合会专职理事长1名;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1名;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兼统计)。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任(大队长)1名,副主任(副大队长)1名。
原核定的工勤编制4名暂予保留,由县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三、党委、政府管理的事业机构
(一)农业服务中心。为党委、政府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下设农业技术推广站、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站)、农业机械推广和安全监理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扶贫开发站,均为股级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农机推广、农业经营;负责畜牧兽医、动物防疫工作;负责农用物资、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负责乡镇企业(煤炭)管理等工作。事业编制14名(农业技术推广站2名、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站)3名、农业机械推广和安全监理站2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3名,扶贫开发站3名),其中:主任1名,中心、站各配股级职数1名。
设立农村产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土地流转交易中心),与农业服务中心合署办公。由1名副镇长兼任中心主任,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任产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副主任,统筹产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工作。镇产权登记
交易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收集、审核农村及个体产权信息,上报审批后办理并发放相关产权证件等事宜。
(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党委、政府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下设社会保障事务所(负责社会保险等方面事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站、社会救助站(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事务),均为股级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负责失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促进就业服务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工伤人员及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代办,小额担保贷款推荐工作;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险事务性工作;负责本辖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优抚对象审核、费用的发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医疗、住房、教育等救助措施以及临时救助、社会互助等社会救助政策;负责对社区社会工作者的业务指导;负责领导及有关部门安排的其他社会保障工作。事业编制9名(社会保障事务所2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站2名,社会救助站4名),其中:主任1名,所、站各配股级职数1名。
(三)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股级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负责科技文化宣传;搞好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推进科技兴农;负责信息收集与传递工作;负责图书阅览服务等工作。事业编制2名,其中:主任1名。
(四)村镇规划建设站。股级事业单位。宗旨和业
务范围:负责组织村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呈报和实施工作;负责单位建设工程选址、定点、审核呈报工作;负责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规划建设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和施工管理、工程建设质量及安全监督等工作。事业编制3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1名。
设立规划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本镇规划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村镇规划建设站,承担本镇规划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实行两块牌子、一套工作人员的管理体制。
(五)水务站。股级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负责供水、排水、水土保持和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小型水利及水土保持和人畜饮水工程的维护管理,水利年度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小型工程的建设检查和竣工验收;负责水务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水利工程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农村用水月统月报工作;负责水务工程建设、蓄水、供水、水质、水土保持、防汛抗旱等各种涉水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统计上报等工作。事业编制4名,其中:站长1名。
(六)林业环保站。股级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负责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建立健全镇村护林网络,负责镇村护林队伍的管理;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业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组织制
订并监督实施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协助县环境保护局对本镇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和污染防治监管及环境污染纠纷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建设,并做好有关环境信息的统计和报送等工作。事业编制4名,其中:站长1名。
(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股级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负责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事故隐患排查及督促整改;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及安全生产一般违法行为的现场查处;负责统计上报安全生产及伤亡事故信息;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以及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和安全生产管理费的收缴工作;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处罚等。事业编制5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1名。
(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股级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负责辖区内食品、餐饮业、保健品、化妆品、药品安全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在本辖区内开展食品、餐饮业、保健品、化妆品、药品安全重要活动,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建立健全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餐饮业、保健品、化妆品、药品相关单位基础档案,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餐饮业、保健品、化妆品、药品市场进行动态监管,履行食品药品安全职责;负责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餐饮业、保健品、化妆品、药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等工作,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建议;定期评估分析本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餐饮业、保健品、化妆品、药品安全状况,针对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食品药品安全;负责辖区内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的选配确定、监督管理和培训等工作;配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好辖区内食品、餐饮业、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事件和药品、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的组织救援、调查处置、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业编制3名,其中:站长1名。
搭建政务服务中心。履行政务服务、实行政务公开、受理行政投诉的综合平台。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日常工作;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行集中办公,提供“一站式”服务。由镇有关分管领导负责管理,各业务部门进驻办公。不另核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四、其他事项
设立新景镇计划生育协会,为新景镇党委领导下的群团组织,核定事业编制3名,设会长1名(由党委班子成员兼任)、专职副会长1名(副科长级)、秘书长1名(股级)、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股级)。由县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职能职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发挥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参与街道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新风,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推进和谐新农村建设。组织
开展生殖健康、预防性病和艾滋病等服务活动,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优教、生殖健康等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接受社会各界支持及捐助,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参与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推行计划生育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引导群众对计划生育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反映群众诉求,化解群众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指导村和社区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开展工作。对辖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管理,组织检查和监督辖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清查。负责辖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采集与统计。接受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完成党委及上级计生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