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_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
延安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
延安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
为了贯彻落实全省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城市卫生服务结构,方便群众就医,逐步解决城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06〕3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解决城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作为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社区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与可及性。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立足于调整现有卫生资源,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防治结合。坚持实行属地化管理,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积极推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建设。
(三)工作目标
到2007年底,基本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框架,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65%;到2010年,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85%以上,城区内基本建立起布局基本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筹资机制稳定、政策措施配套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分级医疗服务。
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主要职责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主要承担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以下公共卫生服务:
1、卫生信息管理。根据国家规定收集、报告辖区有关卫生信息,开展社区卫生诊断,建立和管理居民健康档案,向辖区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改进社区公共卫生改善的建议。
2、健康教育。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帮助居民逐步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
3、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预防控制。负责疫情报告和监测,协助开展结核病、性病、艾滋病、和其他常见传染病以及地方病、寄生中心病的预防控制,实施预防接种,配合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4、慢性病预防控制。开展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筛查,实施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病例管理。
5、妇女保健。提供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开展妇女常见病预防和筛查。
6、儿童保健。开展新生儿保健、婴幼儿及学龄前儿童保健,协助对辖区内托幼机构进行卫生保健指导。
7、老年保健。指导老年人进行疾病预防和自我保健,进行家庭访视,提供针对性的健康指导。
8、精神卫生服务。实施精神病社区管理,为社区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指导。
9、残疾康复指导和康复训练。
10、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等。
11、协助处置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以下基本医疗服务:
1、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治疗。
2、社区现场应急救护。
3、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
4、双向转诊服务。
5、康复医疗服务。
6、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它适宜医疗服务。
三、城市社区卫生工作现状及分析
延安市城区面积34.15平方公里,城市居民人口33.4万人,其中常住人口20.4万人,流动人口约13万人。设凤凰、宝塔、南市3个街道办事处,20个社区。根据延安城市发展需要,将桥沟、柳林、枣园三镇也列入本次社区卫生服务规划之中,规划区域内共有人口37.5万人。
截止2006年底,城区人均期望寿命72岁,传染病报告发病率440.99/十万,儿童计划免疫
全程接种率96.4%,婴儿死亡率19‰,孕产妇死亡率159/十万,住院分娩率98%,平均住院天数12天,门诊病人平均费用133元/人次,住院病人平均费用为2926元/人次。
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从1998年启动,宝塔区逐年审批了2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这些社区卫生服务站均以个体经营为主,主要从事基本医疗服务,房屋由个人承包,设备由个人购置,自收自支,自负盈亏。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自我保健意识的增强,人们对健康的需求不断提高,人口老龄化导致慢性病患病率、伤残率及功能障碍性病症患病率明显上升。而且随着城区经济不断发展,大量流动人口涌入,现有的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已不能满足城市居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已成为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
(一)实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范围。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主要在宝塔区实施。
(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我市在宝塔区城区规划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个。即:城区所辖三个街道办事处,按照一个街道办事设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标准,城区内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即凤凰、南市、宝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近年来我市城市发展现状和今后城市建设规划,增设柳林、桥沟、枣园三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30个,即凤凰下设4个站,南市下设5个站、宝塔下设6个站、柳林下设5个站、枣园下设3个站、桥沟下设5个站,剩余2个站根据城市发展需要设立。
1、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凤凰办卫生院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负责下设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管理工作。
(1)北门口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范围为西沟沟口至西市路洞口。
(2)北关街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范围为东至延河、南至西沟沟口、西至山体、北至文化沟沟口。
(3)文化沟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范围为文化沟所辖区域。
(4)师范路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范围为文化沟沟口至水厂石砭。
2、南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南市办卫生院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负责下设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管理工作。
(1)南桥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范围为东以河道为界、南至国税分局、西至山体、北至市场沟沟口。
(2)马家湾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范围为东至国税分局、南至韩家窑则背山、西至农科所、北至马丈沟。
(3)杜甫川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范围为东至农科所、西至延安财校。
(4)凉水井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范围为东至嘉岭路一建职工楼、南至杜公祠、西至河道为界。
(5)七里铺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范围为七里铺和韩家窑则。
3、宝塔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宝塔办卫生院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负责下设6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管理工作。
(1)杨家岭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范围东至杨家岭石窑宾馆、南至区党校、西至石佛沟大桥、北至烈士陵园。
(2)王家坪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范围为南至清凉山文管处、西至延河、北至区党校。
(3)宝塔山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范围为东至黄蒿湾沟口、南至嘉岭路一建职工楼、西至延河。
(4)向阳社卫生服务站:服务范围为东至尹家沟、南至百米大道、西至向阳沟。
(5)东苑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范围为东至翟则沟一期、南至210国道、西至嘉岭大桥、北至百米大道。
(6)东风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范围为东至鱼池、南至百米大道。
4、柳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柳林镇卫生院(现区二院)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负责下设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管理工作和柳林镇全镇的卫生工作。
(1)二庄科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范围为二庄科所辖区域。
(2)火车站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范围为东至二庄科沟口、南至燕沟沟口、西至河道。
(3)燕沟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范围为燕沟沟口至赵庄。
(4)柳林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范围为东至韩家窑则、南至虎头峁东。
(5)虎头峁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范围为东至虎头峁东、南至王家沟东。
5、枣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枣园镇卫生院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负责下设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管理工作和枣园镇全镇的卫生工作。
(1)兰家坪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范围为兰家坪至杨崖东。
(2)杨崖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范围为杨崖东至枣园东。
(3)枣园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范围为枣园东至莫家湾东。
6、桥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桥沟镇卫生院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负责下设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管理工作和桥沟镇全镇的卫生工作。
(1)黄蒿湾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范围为黄蒿湾所辖区域。
(2)罗家坪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范围为罗家坪所辖区域。
(3)王良寺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范围为东至油库、西至砖瓦厂。
(4)三期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范围为东至飞机场、南至210国道、西至翟则沟二期、北至北米大道延长线。
(5)刘万家沟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范围为油库以东区域。
(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本着中心由政府举办,站靠社会参与的原则,新建凤凰、南市、宝塔三个中心。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规划选址由市政府协调解决,建设用地及前期费用由区政府负责,基本建设经费由市、区财政各承担一半。柳林、枣园、桥沟三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三所卫生院转型,其建设纳入乡镇卫生院建设规划进行。社区卫生服务站由宝塔区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社区卫生服务站举办者,基础设施建设经费由举办者自行解决。对现有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按照国家《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及本规划重新进行设置和审批。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不设住院病床,可设置以护理康复为主要功能的病床。社区卫生服务站不设住院病床。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按照卫生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和省编办、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陕编办发〔2006〕126号)精神配备,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配备一定比例的有执业资格的全科医师、护士、公卫医师和中医人员。非卫生专业或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得进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使用卫生部制定的统一专用标识。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由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设置审批,并报经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同意后,方可进行执业登记。
五、落实规划措施
(一)加强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对于维
护居民健康,促进社区和谐的重要意义,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和考核,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各项目标如期实现。要建立政府领导、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有关部门和宝塔区政府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延安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负责社区卫生服务的日常工作。
(二)落实有关部门职责,促进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制定准入标准和管理规范,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监督管理;发改部门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物价部门制定社区卫生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办法;财政部门落实社区卫生服务财政补助和投入政策,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制定促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有关政策措施。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开展社区首诊制度试点;民政部门积极探索建设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救助机制,将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纳入“和谐社区”创建标准,做好社区卫生服务的民主监督工作;人事部门负责完善全科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聘用办法和吸引优秀卫生人才进社区的有关政策,与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做好对社区卫生技术支撑的聘任与管理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负责落实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及聘用办法;教育部门负责全科医学和社区护理学科教育;建设(规划)部门负责在审批新建或改建居民小区时,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房屋、设施建设纳入建设规划,并依法加强监督;计划生育部门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指导和管理,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药具发放和人员培训等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残联负责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的具体办法,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
(三)落实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社区卫生服务经费按照由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补助。根据国家城市人口年人均14元标准规定,除中、省财政按每人每年6元给予补助外,市、区财政按每人每年各4元的标准预算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2007年起,列入市、区年度财政预算。
(四)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及人员待遇。按省编办、卫生厅、财政厅、民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陕编办发〔2006〕126号)精神,编制部门要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需要核定编制。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由宝塔区实行全额预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