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改举案说法:人身安全保护令_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A改举案说法:人身安全保护令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举案说法:人身安全保护令

口播:聚焦法治热点,探求法律精神,观众朋友们,大家晚上好,欢迎您走进今天的《盘州法苑》节目。现如今,家庭暴力已经成为一个严峻而普遍的社会问题。据悉,中国约有二到三成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妇女、儿童和老人是主要的受害者;有近10%的青少年罪犯从小生活在家庭暴力之中,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的故意杀人案件中,就有近10%的案件起因涉及家庭暴力。面对家暴,是继续选择忍气吞声默默忍受,还是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

解说: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律。

解说+字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法律形式明确家庭暴力范畴。“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精神侵害行为也纳入家庭暴力范畴。

解说:《反家庭暴力法》首次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口播:近日,盘县法院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团队就受理了一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并依法裁定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解说:真实案例--女子常遭丈夫家暴 法院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赵女士与李某系夫妻。婚后,赵女士过得并不幸福,经常遭到丈夫李某的殴打恐吓,甚至家人也遭到威胁。一天李某还用刀把赵女士杀伤,吓得不轻的她只好报警,寻求警方的帮助。警察也对李某下发了《家庭暴力告诫书》予以警告,但他仍不知悔改。今年5月,走投无路的赵女士向盘县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作出支持裁定:裁定禁止李某对赵女士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李某骚扰、跟踪赵女士及其近亲属,并于当天向赵女士、李某、当地派出所及村委会送达了裁定书。

口播:看到这里,相信电视机前的观众朋友们一定会有这样的疑问?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它的法律适用范围有哪些?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主要意义何在等等。下面,我们来教你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解说: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同期声】法官: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当事人因人身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由人民法院裁定一定期限内禁止被申请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责令被申请人做出一定行为的民事强制措施。禁止被申请人实施一定行为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做出一定行为包括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

解说+字幕: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解说:当事人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暴力行为有: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经常性谩骂、恐吓等身体、精神侵害。有上述暴力行为的意思表示,并且实施上述家庭暴力行为可能性较大的,属于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

解说+字幕: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期声】法官: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由申请人向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若当事人是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的,可由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委会、村委会、救助管理机构代为申请。申请不需缴纳诉讼费,也无需提供担保。

解说+字幕:作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需要什么条件?

【同期: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申请人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裁定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

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人的申请。裁定应当在受理申请后72小时内提出,情况紧急的,应当在受理申请后24小时内作出。】 解说+字幕:裁定作出后,被申请人如果对裁定有异议,是否有相应的救济途径?

解说:人身安全保护令作出后,被申请人对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五日内申请复议一次,但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解说+字幕:人身安全保护令有效期多久?被申请人违反人身保护令怎么办?

解说:人身安全保护令自做出决定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口播:“保护令”的淡出,保护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了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

解说:“保护令”是申请人的“护身符”。在形形色色的离婚案中,难以承受的家庭暴力已成女性主动提出离婚的要因,而鼓起勇气到法院离婚后又往往因“同在屋檐下”而难免受到对方报复。而有了可申请人身司法保护的权利,便使得平日被丈夫当作情绪宣泄工具的受害人有了依法维护自身人权不受侵害的“护身符”。

解说:“保护令”是被申请人的“紧箍咒”。“人身保护裁定书”送达被申请人时即生效,表明受害人从此就是人民法院依法明确保护的对象,这种保护是以法制强制力为后盾的“特别保护”。被申请人倘若“旧病复发”,法院既可依法处以经济上的罚款,又可采用司法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对被申请人而言,它是一道不敢越雷池半步的“紧箍咒”。

解说:“保护令”还是确保案件顺利审执的法宝。它不仅可威慑被申请人在诉讼中尊重申请人的人身权利,防止暴力下的不测事件发生,也可将事后惩罚施暴者转变为事先保护受害人,从而开辟了国家公权力介入家庭暴力防治的新途径。因此,“人身保护令”之举值得提倡。

解说:同时,凸显对弱势群体特殊保护。未成年人、老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建立了强制报告制度。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解说: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除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外,还要送达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协助执行。由于家庭暴力发生的场所、时间的特殊性,由公安基层派出所、基层组织监督执行更有利于受害人的保护。

口播: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家庭生活中地位平等,家庭暴力不但影响受害方的身心健康,影响社会稳定,也直接对法治的权威形成挑战。裁定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一方实施一定的行为,旨在保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好的,观众朋友,本期节目就要和您说再见了,如果您对我们的节目有什么意见或者建议,您可以拨打屏幕下方的电话或发邮件到我们的邮箱,我们将为您做细致的解答。获取更多法律资讯,您还可以关注盘县人民法院的微信和微博。感谢您收看本期的《盘州法苑》栏目,下期同一时间再见!

《A改举案说法:人身安全保护令.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A改举案说法:人身安全保护令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安全保护 人身 说法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安全保护 人身 说法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