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溪江古村落保护与旅游开发情况说明_楠溪江古村落

2020-02-26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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楠溪江古村落保护与旅游开发情况说明

一、楠溪江古村落概况

浙江省永嘉县楠溪江古村落群散落在楠溪江中游两岸,目前尚存有较完整的宋式村貌、明清建筑及其文化习俗,是“传统文化的明珠”与“传统文化保存和发展的舞台”。楠溪江古村落规划及民宅设计,均体现“天人感应”的规划思想,具有相当发达的环境意识。村落选址、布局和入口处理,开放空间的设置,一些公共建筑和崇祀建筑的位置和形式,蛮石和原木天然形态的自然运用,都巧妙地因山借水,利用自然,风格淡雅天然,人工美与自然美浑然一体,表现出与时间的高度和谐与对生活环境艺术质量的重视。其建筑风格背后的文脉,直追晋人风范。

千百年来,楠溪江的先贤们,跋山涉水,从繁华的都市迁居到楠溪江,不为生计而羡慕楠溪江山水之胜。据永嘉县渠口乡塘湾村宗谱记载:“其十六世祖慕楠溪江山水之胜,徙居四十三都清通乡两溪口”。先贤们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以深厚的耕读文化为背景,以生态环境意识和风水思想为基础,以他们自己浓烈的山水情怀,创造性地以“文房四宝”、“七星八斗”、“金山丽水”构筑了苍坡、芙蓉和岩头等一大批古村落,在我国民居中独树一帜,被专家誉为民居中的“活化石”和“奇葩”。岩头丽水湖、苍坡东西砚池是一组景观价值极高的村落园林,布局合理,构思巧妙,既无北方皇家园林的摄人气势,也无南方私家园林的娇揉选作,它有着浓厚的乡土气息和人情味,是难得村落园林之瑰宝。楠溪江的古建筑每一座都是蛮石原木,与远山、近水、滩 1

林达到高度统一,构成一幅精美的中国山水画。故楠溪江古村落犹如巨大的艺术品,它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成为人们更易接受的欣赏品。这就是“越是楠溪江的越是民族的,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根本原因。这种充满传统耕读文化、宗族文化的完美景区在中国是极少见的,在世界上应该有它的地位。

楠溪江古村落近几年在上级政府和专家的支持下,围绕古村落的保护与利用开展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已成功开发了芙蓉古村、岩头丽水街、苍坡古村、埭头古村、岭上人家、林坑古村等。2005年以来,古村落旅游人数达135万人次,门票收入644万元,旅游经济总收入8.7亿元。

二、楠溪江古村落保护利用情况

我县在1985年着手准备申报楠溪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时,即把古村落作为景区重要内容予以重视。楠溪江被列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后,我们历届县委、县政府都十分重视古村落的保护工作。多次邀请陈志华、阮仪三等教授专家考察指地,并委托同济大学、清华大学编制古村落保护规划。特别是省、市领导批示和实地考察楠溪江古村落后,我县进一步加大古村落保护利用的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着手规划,立足保护,几年来,我县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古村落保护规划编制,自89年以来,分别委托同济大学建筑城市规划学院、东南大学建筑系等编制了《浙江省永嘉县岩头镇“丽水街”自然与传统风貌街区保护规划设计》、《浙江省永嘉县苍坡、芙蓉古村落保护规划》等14个古村落规划。以规划为龙头,进一步加强古村落保护。

二是突出重点,抓点带面,按“着眼长远,突出重点,点面兼顾,堵疏结合”的保护原则,在做好全面保护的前提下,对楠溪江中游的芙蓉、苍坡、丽水街、埭头、岭上和上游的林坑、上坳等古村实施重点保护。主要表现为强化管理,组织县有关部门对苍坡等古村违法建筑进行执法,拆除一批违法建筑;建设新区,促进古村落保护科学性,缓解古村人口压力,化解村民对保护古村落的抵触情绪;积极抢修一批古建、古文物。为古村落保护提供保障。

三是坚持保护与利用并重,发掘古村落旅游文化资源。几年来,共创建了岩头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岩头丽水街旅游开发公司、楠溪江婚俗旅游服务公司等多家古村落保护利用发展公司。这些旅游企业以股份制形式盘活资产,以市场运作方式开发旅游文化资源。同时积极鼓励古村落村民创办家庭旅馆,以开发促保护,有效调动村民自我保护积极性。

四是建立机构,加强对古村落保护工作的领导协调。为明确保护责任,形成条块合力,建立了永嘉县楠溪江古村落保护领导小组,组建了大若岩镇、岩头镇古村落保护领导小组,并建立了苍坡、岩头、林坑三个村级保护领导小组和新区工程建设指挥部。初步形成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古村落保护管理体制。

几年来,省、市、县拔款和地方自筹资金2000多万元,分别用于苍坡、芙蓉、丽水街、埭头、林坑等古村落的保护开发利用。几年来,分别投入1200余万元,用于苍坡村、芙蓉古村、丽水街等中游古村落的修缮与开发;投入资金200余万,用于埭头古村保护开发;投入资金400余万,用于屿北、岭上、林坑等

上游古村保护开发。该些资金的投入主要用于古村落规划编制、修缮与开发、新区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和保护管理方面。

三、古村落现状和存在问题

(一)古村落保护机构不健全

目前还没有古村落保护的常设机构,古村落保护由规划、文化、风景旅游和当地乡镇政府多头管理,容易产生互相推诿现象,不利于保护开发。

(二)规划编制有待完善,组织实施欠缺力度

到目前为止,虽已编制苍坡、芙蓉、枫林等20多个古村落保护规划,但组织实施力度不太,以致出现有规划而难以实施的尴尬局面。

(三)古村落保护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楠溪江有50多个古村落,需要保护的古建筑和古村落较多,很多村民自己实难投入保护资金,市、县政府这几年已投入2000多万元,用于规划和保护,但仍是杯水车薪。

(四)村民建房要求强烈,新区建设迫不及待

近几年,古村落内村民外出经商回乡后,不愿再住在低矮的老房子内,纷纷要求建新房,在古村内建新房与古村风貌极不协调,因而急需划出新区给予建房,但用地指标严重不足,急需解决用地指标。

四、建设和对策

(一)建立机构

古村落保护与旅游开发是一个长远的系统工程,应遵循地方行政管理与专业管理结合的原则。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从事古

村落保护利用实施工作。设立专门的保护开发管理机构,其机构全权负责各个古村落保护与开发管理办法和规划编制,保护开发资金筹措与使用,新旧区工程政策处理、审批及建设,古村落经营与管理等相关事宜。

(二)编制古村落总体规划。

编制古村落总体规划,为各个古村落的详细规划提供一个统一保护科学依据,避免现在存在的各村详细规划多头性,杂乱性。

(三)保证古村落保护资金的可持续投入

古村落保护开发工作任重道远,资金投入不足将成为今后保护开发工作的最大问题。多渠道筹集资金,采取政府、集体、社会和个人等渠道筹集资金,保证古村落保护资金可持续投入。

(四)加快新区建设,促进古村落保护

加快古村落的新区选址和规划编制工作,推进新区工程建设进度。结合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鼓励古村落村民向城镇集聚,研究制订政策将部分古村落村民搬迁安置到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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