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六届人大第六次会议_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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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六届人大第六次会议 文 件 之 4

荔波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

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年2月3日在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荔波县财政局局长

何凤均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我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县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围绕全域旅游发展战略,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持依法理财,积极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努力增收节支,圆满完成了财政收支目标任务,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15年,由于煤炭产量严重下滑,房地产销售大幅度减少,财政收入出现很大缺口。为客观、真实反映我县财政收入情况,县人大常委会于10月20日召开第32次会议,同意调整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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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财政收入预算,财政总收入由60,200万元调减为52,400万元(其中:国税部门9,250万元,地税部门36,630万元,财政部门6,520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30,511万元调减为27,380万元。

预算执行结果:全年财政总收入完成55,481万元,占调整预算数52,400万元的105.88%,比上年增加(以下简称为增加)3,147万元,比上年增长(以下简称为增长)6.01%。其中:国税部门完成9,270万元,占调整预算数9,250万元的100.22%,减少2,077万元,下降18.30%•;地税部门完成38,390万元,占调整预算数36,630万元的104.80%,增加4,502万元,增长13.28%;财政部门完成7,821万元,占调整预算数6,520万元的119.95%,增加722万元,增长10.17%。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1,007万元,占调整预算数27,380万元的113.25%,增加3,914万元,增长14.4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4,778万元,占预算的58.08%,增加1,960万元,增长8.59%。其中: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完成24,062万元, 占预算的57.08%,增加1,855万元,增长8.35%。

景区门票收入完成11,342万元,占预算9,000万元的126.02%,增加4,194万元,增长58.69%。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201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75,935万元,占预算数140,000万元的125.67%,增加29,704万元,增长20.3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7,586万元,占预算的63.15%,—2—

减少6,083万元,下降18.07%。

(三)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5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007万元,加上级各项补助142,970万元(其中:税收返还补助2,13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74,82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66,01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04,579万元,调入资金4,420万元(其中:收回部门结余结转资金4,371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结余49万元),上年滚存结余3,575万元,当年收入合计286,551万元。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5,935万元,加上上解支出1,28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4,579万元,当年支出合计281,79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4,754万元(其中:专项结余3,536万元,净结余1,21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24,778万元,加上上级专项补助2,095万元,上年结余1,291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28,164万元。201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27,586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出4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29万元。

二、2015年财政工作主要成效

一年来,财税部门坚决贯彻执行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精诚团结、奋力拼搏,顺利完成了预期目标任务,财政工作成效显著。

(一)财政收入任务圆满完成2015年,在国家经济下行和受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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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出现很大的困难。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每月组织国税、地税、财政及涉税部门开展税源调查、摸底、分析,统筹调度各行各业税费征缴工作,最终财政收入任务圆满完成。全年财政总收入完成55,481万元,增加3,147万元,增长 6.0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1,007万元,增加3,914万元,增长14.45%,在完成任务的同时,收入质量也得到明显提高,税收收入占比由上年72.06%提高到74.10%。涉及财政的两个增比进位指标—人均公共财政收入、税收占比,在10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排名中,取得了第一名和第四名的好成绩。

(二)财政支出规模再上新台阶

2015年,我们千方百计做大支出总量,支出规模不断加大。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原则,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证人员工资、机构运转、民生配套和重点重大项目需求。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5,935万元,增加29,704万元,增长20.31%,增速超过全州平均水平2.37个百分点(注:全州增长17.94%),全州排名位列第四。全县干部工资、村组补助等工资性支出按时足额发放,各单位、各部门的正常公用支出得到应有保障,县城路网、樟江大桥、罗家寨大桥、玉朝大道、交通、水利等事关民生、事关全县发展的重点项目得到有序推进。

(三)争资跑项工作实现新突破

我县财政支出主要依靠两个来源:一是上级补助;二是地方财政收入。我县是小县且人均财力较高,按现行财政服务均等化要求,对我县向上争取资金的条件非常不利,为鼓励各级各部门 —4—

积极主动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我们结合实际制定了向上争取资金奖惩办法,把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选派干部到国家部委和省直部门挂职学习,了解掌握项目资金分配、投向等相关信息,有的放矢地开展各类项目资金的争取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2015年全县共向上争取资金14.30亿元,增加2.37亿元,增长19.86%。增幅超过全州平均水平2.59个百分点(注:全州增长17.27%)。

(四)财政改革创新取得新成效

2015年,我们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创新财政运行管理机制,财政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严格部门预算,细化支出项目,使之更加公开、透明;二是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年通过财政大平台系统直接支付145,970万元,确保财政资金高效安全;三是继续深化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推行“一费清”改革试点;四是清理财政和部门结余、结转资金,盘活资金存量,收回结余、结转资金1,638万元;五是推进融资型财政改革。完成平台公司转型工作,扩大担保公司贷款担保业务,全年为企业融资担保 2,510 万元;六是启动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在深入乡镇宣传、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荔波县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已行文下发。

(五)强农惠民政策得到广覆盖

一是扎实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全年投入奖补资金5,662万元,整合资金7,000多万元,重点用于“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寨村内户外道路硬化、垃圾污水处理、文娱活动场所、路灯、农村房屋立面改造、人畜分离等项目建设,特别是已建成—5—的水葩和赛娥小康寨,示范带动整县推进,掀起了小康寨建设的热潮;二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大,通过竞争性立项,成功列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县,全年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748万元;成功列为现代农业项目重点县,枇杷、猕猴桃项目共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00万元,成功列为小农水项目重点县,每年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500万元,进一步夯实农业基础;三是涉农补贴及时兑现。全年通过“一折通”发放9项涉农补贴 6,039万元,受益农户132,497户次。

(六)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一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完成对县农工局、县环保局、县文体广播电视局3个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牵头开展财经纪律暨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专项检查;二是加大财政性投资项目评审。全年共对174个项目预结算进行审查,审查金额99,312万元,审减9,345万元,审减率达9.41%;三是规范政府采购。全年共审批政府采购137次,实际采购资金 11,211万元,节约资金 1,562万元,资金节约率12.22%。

各位代表:2015年财政改革发展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和县政协监督指导、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的财政工作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经济总量小,财源结构单一;二是财力单薄,财政收支矛盾仍十分突出;三是政府性债务风险大,化解任务艰巨;四是财政管理基础性工作不够扎实,财政支出绩效和理财水平尚需提高;五是预算执行刚性有待 —6—

进一步强化。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财政

三、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6年预计经济下行压力继续加大,我县财政收支形势仍然严峻。根据省、州关于财政工作的安排部署及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综合考虑2016年我县主要经济指标的预期情况,按照收入预算量力而行、实事求是,支出预算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讲求绩效、勤俭节约的原则,对2016年全县预算统筹安排如下:

(一)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5,000万元,增加3,993万元,增长12.88%。其中:国税部门1,750万元,增加248万元,增长16.51%;地税部门25,100万元,增加3,247万元,增长14.86%;财政部门8,150万元,增加498万元,增长6.5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2,513万元,增加7,735万元,增长31.22%。

景区门票收入安排15,000万元,增加3,658万元,增长32.25%。

(二)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61,000万元(含相对固定的上级专项补助),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000万元,增长15.00%。

改革,规范财政管理,完善体制机制,妥善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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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中,通过积极努力争取,预计得到中央、省、州的专项补助还会更多,最终实际支出数还会加大,届时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按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原则安排,全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32,398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31,688万元。

(三)收支预算平衡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为164,545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8,877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000万元,上年结余4,754万元,调入资金3,914万元(其中:收回部门结余结转资金1,000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结余114万元,调入“四在农家·美丽乡村”融资贷款2,800万元)。财政支出为164,544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1,000万元,上解支出1,544万元,债务支出2,000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 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财力32,51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1,98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32,398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31,688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出114万元,支出合计32,512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四)预算编制说明

收入预算方面,在预计经济下行继续加大、煤炭产销形势依然严峻的情况下,仍提出较快的增长目标,主要是考虑在增比进 —8—

位压力下,全州各县市都在加速发展、后发赶超,我县必须自我加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财政收入任务要确保达到全州的平均水平(即:13%)。具体分解到部门时,国税、地税增长幅度比财政要大一些,目的是为了降低非税收入比重,提高收入质量。

支出预算方面,在县级财力增量远不能满足支出增长需求的情况下,首先是考虑人员经费,其次是机构运转和民生配套,然后按轻重缓急安排部分重点项目支出。一是保人员支出。2016年人员支出预算同比增加8,990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3,000万元,年终目标考核奖励5,200万元,临时人员提标510万元,村组干提标280万元;二是保机构运转。2016年机构运转经费预算同比增加440万元,主要是人头定额公用经费由原来的每人4,000元/年提高到6,000元/年;三是保民生配套。2016年民政救济、城乡低保、社会保障等民生配套支出预算同比增加1,700万元;四是保重点需求。继续把扶贫、教育、医疗卫生、债务偿还、项目配套等作为重点支出,安排脱贫攻坚2,000万元、教育专项1,612万元、贷款本息23,015万元、旅游发展及文化宣传1,300万元、航空补贴4,500万元、生态环境

四、2016年财政工作主要任务

2016年我县财政收支将是非常困难的一年。在收入方面,预计煤炭产业继续受国家政策和价格低迷影响,产量难以增加,建安、房开等在经济下行压力继续加大的情况下很难形成快速增长,要实现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3%的目标,压力和困难非常大。保护2,000万元,重点支出预算同比大幅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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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支出方面,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人员工资提标等,人员支出大幅度增加。民政救济、城乡低保等社会保障投入不断加大,民生支出也需大幅度提高。另外,政府性债务需安排大笔偿债资金,正在实施的一系列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也需大量资金来保障。因此,2016年将是我县财政收支矛盾非常突出的一年,我们必须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开展增收节支工作,齐心协力,共渡难关,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狠抓财源建设,夯实财政基础

按照“巩固现有财源、壮大即期税源、培植后续财源”的总体要求狠抓财源建设,着力解决“有税可收”的问题。一是巩固现有财源。重点是巩固煤炭支柱产业,继续推行煤炭生产集团包保,加强对证照齐全的9家企业监管和服务,确保安全生产和达标达产;二是壮大即期税源。重点是抓好固定资产投资,强力推进月亮湖湿地公园、樟江河景观整治、县城智慧旅游集散中心、大小七孔游客集散中心、老荔波等重点项目建设。同时规划建设好三叠纪动漫乐园、大健康产业园、智慧谷等重大项目,确保固定资产投资达到预期目标;三是培植后期财源。重点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结合全域旅游战略,重点引进一批支撑作用大、产业链条长、税收回报实、辐射带动强的好项目大项目,培植后续财源,解决税源短缺问题。

(二)强化税费征管,确保任务完成一是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定期组织国、地、财及相关部门召开收入分析调度会,解决在组织收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加强税费征管,特别是对煤炭、电力、建安等重点行业、—10—

重点税源的征管,坚持依法治税,严厉打击偷逃税费行为,确保应收尽收;三是加强综合治税,建立部门间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的征管联动机制,完善协税护税激励制度,充分调动各部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

(三)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

一是继续把“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作为财政支出重点,结合公车改革,严格控制车辆、会议、招待等一般性支出。精打细算,在确保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优先保证扶贫、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支出的需要。统筹调度好政府性基金、债券置换资金,保证债务本息和重点项目的资金投入;二是继续落实好种粮直补、退耕还林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农机购置补贴、农危房改造补助等各项惠农政策;三是继续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寨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四是继续扶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重点扶持枇杷、猕猴桃等精品水果产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2016年继续以做大支出总量和集中财力办大事为工作目标,力争全年公共预算支出突破20亿元大关。

(四)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县域经济

我县是国家级贫困县,财政支出主要依靠上级补助。2016年公共预算支出要突破20亿元大关,向上争取资金是关键,向上争取资金量必须达到16.6亿元以上。一是继续将向上争取资金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形成责任到人、任务到人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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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制定奖惩措施,激发各部门狠抓争资跑项工作,提高各单位向上争取资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继续选派干部到国家部委和省直部门挂职学习,以便了解争资跑项相关信息,积极主动向上级部门对接汇报我县困难,争取得到更大的支持和帮助。

(五)深化财政改革,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继续抓好融资型财政体制改革,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增加国有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解决我县重点工程、民生工程以及中小企业贷款难、融资难问题;二是继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将乡镇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开展国库机构、职能及业务整合,清退国库支付中心代理记账业务,规范财政专户管理;三是全面推进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合理划分县乡两级政府间的财政收入范围和支出责任,调动乡镇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强化财政监管,严格依法理财

一是严肃财经纪律,认真贯彻执行新《预算法》,强化预算刚性,从严控制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二是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内部审计,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三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抓好财政评审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四是加强债务管理,建立政府偿债基金和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各位代表,2016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围绕全域旅游发展战略,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努力开创荔波财政事业新局面,为全面完成2016年经济社 —12—

会发展预期目标、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荔波县2016年县本级预算公开的补充说明

一、因我县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16年没有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所以没有在2016年预算公开中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相关信息。

二、2015年底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为352,749.4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96,246.80万元,专项债务256,502.65万元,严格控制在2015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52,749.45万元之内,因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截止目前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仍在352,749.45万元之内。上述债务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学校、医疗卫生、水利设施及路网改造等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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