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通知_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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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重庆市委、重庆银监局、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分行关于实施“情系‘三农’金穗行动,巴渝青年诚信创业”——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的通知

中国农村共青团 2009年12月11日

团重庆市委、重庆银监局、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分行 关于实施“情系‘三农’金穗行动,巴渝青年诚信创业”

——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的通知

渝青联发“2009”44号

各区县(自治县)团委,万州、涪陵、黔江银监分局,巴南、渝北、永川、江津、合川监管办事处,各农业银行支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市委三届四次全委会和全国共青团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共青团中央、中国银监会《关于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指导意见》(中青联发“2008”42号)要求,为切实服务农村青年创业就业,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共青团重庆市委、重庆银监局决定共同推动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作为合作单位,与团市委共同实施‚情系‘三农’金穗行动,巴渝青年诚信创业‛----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以下简称‚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促进现代农业和县域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农业银行及共青团的资源、信息优势,进一步拓宽重庆农行服务‚三农‛领域,以‚情系‘三农’金穗行动,巴渝青年诚信创业‛为主题,以促进农村青年创业成才为目标,以实施农村青年创业贷款为载体,着力解决农村青年创业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完善农村青年创业服务体系,引导和帮助农村青年就地创业、返乡创业,使受到扶持的农村青年成为农村致富带头人和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

二、工作目标

对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库中符合农行信贷准入政策的农村青年授信率达到100%,2009年授信金额达到5亿元;三年实现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整体投放贷款20亿元;在2009年内完成对符合条件大学生村官和基层团干部的全面发卡(金穗惠农青年卡)及授信工作,三年内实现农村团员青年发卡的基本覆盖;力争三年内借助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支持,促进全市农村青年诚信观念发生根本转变,‚信用村‛、‚信用乡‛建设有大幅度提高。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库。各级团委要做好辖区内农村青年创业情况调查,对年龄在18岁至40岁、有创业能力、有贷款需求并符合贷款条件的青年,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以乡镇为单位确定10名以上的服务对象,由区县团委汇总后建立金穗农村青年创业项目库。

(二)积极推荐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对象。各级团组织要积极推荐有贷款需求的十大杰出青年农民、青年星火带头人、青年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负责人、青年农业产业化带头人、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青年工商创业带头人、优秀青年经纪人以及带动能力强且信誉良好的农村青年作为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的对象,积极向贷款行推荐。

(三)协助做好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前期评审工作。各级团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准确掌握贷款条件,积极配合做好农村青年申请创业贷款项目的初审工作,指导贷款青年完善和提供相关资料。各区县(自治县)团委在收到材料后,要认真对贷款对象和项目进行评审,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尽快向区县支行推荐。

(四)努力提高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办贷效率。农行各支行根据区县(自治县)团委推荐的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贷款对象情况,将贷款意向及时通知贷款经办机构。由经办机构通过农村青年创业信贷‚绿色通道‛、‚信贷服务直通车‛等方式,实行‚优先调查、优先评级、优先授信、优先发放贷款‛的信贷支持政策,组织客户经理对贷款对象和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项目,在法律要素齐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尽量简化贷款流程和审批手续,在最短时间内按贷款操作流程及授信、用信审批权限及时发放贷款。

(五)实行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信贷倾斜

1.灵活设臵贷款品种。团市委、重庆银监局、农行重庆市分行为更好地服务农村青年,使农村青年享受更多的贷款优惠政策,体现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青年性、全面性、普遍性的特点,决定在农行重庆市分行已有的贷款种类的基础上,尽量优化设计,为农村青年创业提供一个适合各个层次贷款需求的金融产品组合(根据需要,团市委、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还将共同发行联名卡—‚金穗惠农青年卡‛,包括惠农借记卡和惠农信用卡)。

(1)金穗惠农卡。每个农村青年可申领一张金穗惠农卡主卡或附属卡,凭身份证件到当地村委会等机构集体申领,也可以直接到当地农行网点办理。惠农卡持卡人可以向农行申请农户小额贷款,符合条件的持卡人可获得一次性3000元至30000元的小额贷款授信额度。通过银行网点或自动设备借款、使用和还款业务,实现一次申请,随借随还。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最长不超过3年。

(2)农民工创业贷款。贷款对象包括从农村到户籍所在集镇、县城(区)从事非农业经营或合伙经营的重庆籍农村青年、在市内从事非农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的重庆籍返乡青年农民工、吸纳青年农民工比例达到30%以上,用工人数在300人以下的小企业或合伙企业等。农村青年个人贷款额度最高可达到8万元,小企业或合伙企业最高可达10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

(3)农户小额贷款。采取以金穗惠农卡为载体,自助可循环方式,在核定的最高额度和期限内,借款人随借随还,自助放款还款。贷款单户额度起点为30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最长不超过3年。

(4)农户生产经营贷款。借款人应系农户家庭中偿债能力最强、具有经营能力的青年成员,重点满足农业规模化经营户、具有较强资金实力的多种经营户等农村地区的大额资金需求。贷款分为一般方式和自助可循环方式,均以金穗惠农卡为发放载体。贷款单户额度起点为3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最长不超过3年。

(5)种养大户贷款。是指农行向所辖区域有一定产业规模和较强市场竞争能力的种养大户发放的用于合法养殖、种植和农产品加工的个人贷款。贷款单户额度不超过1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6)惠农信用卡。重点服务县域及以下的商品流通和集散领域,用于填补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业主、合伙企业合伙人、小企业业主、租赁和承包大户,以及农村青年种养殖大户等客户临时性和短期的小额资金短缺。最高授信额度为30万元,其中信用额度最高不得超过5万元,信用额度与保证担保额度合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实行贷款优惠利率。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执行优惠利率,特别是对农村青年针对性较强的农民工创业贷款利率,其年利率仅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

3.大力创新贷款方式。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可以采取信用方式,可以采取自然人担保、法人担保、联保、担保公司等保证方式,可以采取房产、生产设备、林权、存单等抵质押方式,也可以采取‚公司+农户‛、‚公司+中介+农户‛、‚公司+专业市场+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等信贷模式。可探索农用生产设备、林权、水域使用权等抵押贷款,以及应收账款、股权、仓单、存单等权利质押贷款。加强与各类信贷担保机构的合作,充分运用再担保、联合担保等方式,对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进行担保。探索开发‚信贷+保险‛金融服务产品,引入履约保险、财产保险降低信贷风险。

(六)实行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贴息。团市委建立青年创业就业基金,对参与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的部分优秀农村青年实行专项贴息(具体贴息办法另行制定)。各区县(自治县)团委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力争将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纳入政府贴息范围,积极筹集社会资金,配套建立相应的专项贴息资金。

(七)加强对农行推动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工作指导力度。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农行推动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工作的指导,督促农行建立健全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的制度和办法,按照风险可控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此项工作。

(八)开展有针对性的信息服务。各级团组织、农行机构要充分发挥网络优势,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及时为青年提供各类就业创业信息服务。一是政策信息服务。争取政府支持,在用地、收费、信息、工商登记、纳税服务等方面为农村青年返乡创业提供支持。二是培训信息服务。各级团组织要主动联系协调有关部门,为农村青年提供相关培训项目信息,动员他们参加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培训、阳光工程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星火科技培训、雨露计划培训等各类培训项目。三是岗位信息服务。采取城乡互动、区域协作的方式,依托劳务输出中介机构和青年企业家等各类青年能人资源,挖掘用工岗位;构建输出地与输入地团组织对接的工作机制,通过举办招聘会、送岗位下乡等方式,将岗位信息及时向农村青年发布,在青年与用工岗位之间搭建平台。四是融资信息服务。广泛总结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在积极探索小额担保贷款多种形式的基础上,广泛宣传诚信贷款的政策、方式、程序及担保、贴息等措施和要求,为农村青年诚信创业提供融资信息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各级团组织、银监部门、农行要高度重视,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一是开展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专项培训,加强团干部金融知识学习,推进金融知识进乡村活动;二是加强农村青年的诚信教育,开展‚情系‘三农’金穗行动,巴渝青年诚信创业‛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三是树立先进典型,培育和挖掘在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营造自主创业、增收成才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团市委、重庆银监局和农行重庆市分行联合成立重庆市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此项工作的总体组织和协调。共青团系统的发动、推荐和具体管理工作由团市委农村青年工作部负责。贷款的指导和监管工作由重庆银监局团委负责。贷款业务工作由农行重庆市分行三农个人金融部负责。各区县(自治县)团委、银监部门、农行机构要明确相应的主管领导和项目负责人、联系人,负责项目的组织、指导和实施。

(三)统筹安排,形成合力。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关系全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各级团组织、银监部门和农行机构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整合团组织、银监部门和农行的相关资源,形成上下一体、战线联动、区域协调发展的运行机制。积极争取政府支持,主动与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沟通合作,努力为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提供更多的政策扶持和倾斜。要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的联系,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为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加强联系,有序开展。各级团组织要与对应的银监部门、农行机构不定期召开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联席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共同做好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情况监测,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

1.重庆市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领导小组名单(略)2.重庆市金穗青年创业贷款项目申请表(略)

2009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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