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银行特约商户管理办法_哈尔滨银行营业时间表
哈尔滨银行特约商户管理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哈尔滨银行营业时间表”。
哈尔滨银行特约商户管理办法
一. 规范要求 1.商户准入条件。
2.一般交易类商户准入的基本条件
3.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依法经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特色,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稳定且能够带来一定收单收益。
5.在当地金融机构开立结算账户。
6.承诺遵守商户银联卡受理协议有关操作程序。
7.未被列入国际组织和中国银联机构的可疑或不良商户名单。8.注册地应在收单行所在国家,经营场所应属收单行所在城市。
9.由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收费单位,如医院、学校、公用事业缴费,交通税务的收费单位。
10.限制类商户准入的基本条件。11.对于限制类型的商户,应谨慎签约,并采取更为严格的调查措施和审批程序。具体的限制类商户条件各分行参照当地银联标准。12.商户签约流程。
13.申请。客户可疑到我行任一网点申请办理特约商户业务
14.调查。我行特约商户业务的经办人员接到客户申请办理特约商户业务的通知后,对客户的资质、信誉、财务等状况进行全面、准确、细致的调查,并如实填写《特约商户调查信息表》信息调查分为对一般交易类商户和限制类商户的调查。15.一般交易类商户
16.检查商户是否被列入中国银联等不良商户黑名单。17.检查协议及相关资料填写完整性、合规性。
18.检查商户法定代表人在人民银行信用信息数据库中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 19.实地考察或实地签约商户,确认商户营业范围与协议所填相符,确保协议和其他相关次来填写内容的真实性、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是真实性。20.如实提供《银联卡特约商户信息调查表》要求的全部内容 21.限制类商户
22.检查商户是否被列入中国银联等不良商户黑名单
23.检查商户法定代表在人民银行信用信息数据库中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 24.检查协议及相关资料填写的完整性、合规性:
25.查看商户最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等相关证明商户经营情况的资料。
26.实地考察或实地签约商户,确认商户营业范围与协议所填相符,确保协议和其他相关资料填写内容的真实性,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的真实性。27.如实提供《银联卡特约商户信息调查表》要求的全部内容 28.签约
29.企业单位签约羁绊资料包括 30.《银联卡特约商户信息调查表》(记录10.2)31.《银联卡特约商户入网申请表》(记录10.3)32.《发展特约商户审批表》(记录10.8)33.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相关纳税证明 3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36.银联卡特约商户入网协议。37.人民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8.其他具体的签约资料各分行参照当地银联标准执行。以上资料(4)(5)(6)(8)(9)需同时加盖商户公章和“与原件核对一致”章。39.非企业单位签约基本资料包括: 40.《银联卡特约商户入网申请表》 41.《银联卡特约商户信息调查表》 42.《发展特约商户审批表》
4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上级机关批准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44.单位负责任身份证件(复印件); 45.银联卡特约商户入网协议。
46.其他具体签约自资料各分行参照当地银联标准执行。以上资料(4)(5)需同时加盖商户公章和“与原件核对一致”章。47.其他资料
48.对于限制类商户,经办行要对其最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等相关证明商户经营情况的资料进行审核。
49.资料申报。与特约商户达成一致意见后,签约行向所在分上报商户发展申请。50.审批。所在分行收到签约商户发展申请后,审查目标商户提交的相关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并对符合条件的商户进行审批、签字确认,进行上报。51.资料移交。分行主管部门审批后将相应资料移交当地银联分公司或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审核。
52.极具布设。分行对经审核批准的特约商户进行POS机具的安装,如POS机安装工作委托给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由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机具的布设安装。53.资料留存。各分行的主管部门制定专人对商户签约资料进行留存并建档。54.商户信息维护
55.商户信息变更。经分行主管部门批准,特约商户可以进行相应信息的变更。变更事项包括基本信息、清算信息、终端信息以及其它信息。56.基本信息变更包括商户的营业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的变更。57.清算信息变更包括清算行、清算账号、开户名称等的变更 58.终端信息变更包括增加终端、开通终端、冻结终端。59.其它信息变更包括商户名称和手续费率的变更等。60.信息变更流程
61.申请。由特约商户填制《银联卡特约商户资料变更申请表》(9.4)向签约行提出信息变更申请。62.受理。签约行对申请事项进行确认,签署意见后保所在分行的主管部门审批。63.审批。分行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向银联或第三方服务机构递交商户资料变更申请表。
64.资料留存。分行主管部门制定专人对相关资料进行留存。65.商户日常管理。
66.商户回访。签约对已签约的商户硬件了定期回访制度,做好回访记录,建立反馈机制。
67.机具安装后一个月回访一次,原则上对已签约的商户每月回访一次,如没有按时回访的须写情况说明。
68.每次回访商户后须填写《特约商户回访登记表》(记录10.5)并有商户人员的回访签字。
69.各分行主管部门应不定期抽查所辖签约行商户回访情况,并进行必要的实地抽查。
70.交易监测及调单。
71.各分行的主管部门应建立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建立商户交易监控机制,通过对商户交易的监控,及时识别风险商户,同时做好向上级行通报风险商户信息的工作,协助建立不良黑名单。
72.各分行的主管部门应每月定期想当地的银联分公司调取商户的交易明细,通过明细及时了解商户的交易情况,对交易量小或不动的商户及时进行调查。73.商户清理
74.各分行主管部门应及时了解商户交易情况,对交易量小的商户进行告诫,三个月内交易情况未明显改善是予撤机处理。
75.对关、停、并、转的商户及有违法行为的商户进行必要的清理工作。
76.对实施清理商户,要及时收回各种机具设备及单据、台牌、标志牌等,并登记《特约商户清理情况登记表》(记录10.6)77.商户档案管理。
78.各分行主管部门对已签约是商户应建立特约商户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79.商户管理档案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80.商户基本资料。包括:商户的基本信息、收单行和银联要求填写上报的表单、电子表格等。
81.受理协议及相关附属协议;
82.与商户终止收单协议的其他相关报告。83.其它应留村的资料
84.保管期限。自商户解约日两年以上;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资料进行销毁,由分行风险控制部进行监销,分行保卫部配合个人金融部销毁,分行的个人金融部编制销毁清册 85.整理方法
86.分类。档案编码号12位,按照“年度(4位)+机构号(4位)+顺序号(4位)”编写立卷。
87.编制卷内档案目录。按照基本资料、协议、维护记录、其他资料的前后次序进行装订。88.商户退出。
89.商户退出分为主动退出、强制退出。
90.主动退出。对于商户主动提出撤机要求的(含停业、破产),应填写《银联卡特约商户申请退出、冻结、注销、撤机登记表》(记录9.7)报签约行,经签约行的所属分行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撤机。
91.强制退出。各分行主管部门对涉嫌违规操作及欺诈、无故拒绝受理银联卡,多次受到其他成员机构投诉等行为的商户,应解除协议,进行强制退出并书面通知中国银联。
92.分行主管部门对商户提出暂停或强制退出书面要求时,应列明商户违章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93.分行主管部门将有关材料送中国银联备案。94.商户的退出(含冻结、注销、撤机)流程 95.申请
96.主动退出的,有商户填写《银联卡特约商户申请(退出、冻结、注销、撤机)登记表》,向签约行提出申请。
97.强制退出的,由签约行填写《银联卡特约商户申请(退出、冻结、注销、撤机)登记表》,向所在分行提出申请。98.审批
99.分行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第三方服务机构递交《银联卡特约商户申请(退出、冻结、注销、撤机)登记表》。
100.资料留存。分行主管部门指定专人对相关资料进行留存。101.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合作。
102.各分行可以自行选择与有资质、有能力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委托服务合作。
103.合作基本条件。
104.须持有国家监管机构核发的营业执照。105.中国银联以及总行确定的其他条件。106.合作申请批流程。
107.调查。各分行应对拟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信用资质调查和服务安全评估等前期调查工作。
108.申请。各分行如有意向与第三方服务机构合作的,可以向总行推荐第三方服务机构合作单位,同时递交服务合作单位的相关材料及《第三方服务机构合作需求意向审批单》(记录10.9)
109.审批。总行电子银行部进行最终确认审批。
110.协议签订。审批通过的,由分行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签订相应协议。
二、检查监督。
1.电子银行部负责对本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电子银行部负责对商户拓展及业务开展情况进行通报。3.各分行主管部门应按月向电子银行部报送拓展情况月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