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管理局备案所需材料_北京通信管理局备案
通信管理局备案所需材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北京通信管理局备案”。
通信工程参建企业备案有关事项
2007-7-17
【字体:大 中 小】
各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
为了加强通信建设市场管理,维护通信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规范通信建设工程企业行为,保证通信网络的建设质量,我区对通信建设工程企业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现将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区从事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通信用户管线建设的企业(含区内企业),均应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二、我局对备案企业实行年度复查。备案企业在工程项目设计完成后和施工开工前须向我局填报《承揽通信工程项目报备表》,以便复查。
三、备案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通信用户管线建设资质。
四、备案企业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通信工程参建企业备案登记表》(详见附表一)1式2份(一份与附件材料装订成一册,另一份单独装订成册)。
(二)附件材料
1、备案登记申请报告(函);
2、企业法人授权办理的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驻桂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7、驻桂项目负责人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师(信息产业部未考核之前为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8、在桂参加工程建设其他人员有关资格证书(通信建设概预算资格证书、通信建设项目工程师或建造师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技术工人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备案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按要求格式及顺序装订,报送时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进行核对,否则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