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规划_规划建筑方案
建筑规划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规划建筑方案”。
室外楼梯符合下列规定时可作为疏散楼梯: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1.1m,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m;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楼梯段和平台均应采取不燃材料制作。平台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楼梯段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通向室外楼梯的门宜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室外开启;除疏散门外,楼梯周围2m 内的墙面上不应设置门窗洞口。疏散门不应正对楼梯段。
指北针应绘制在建筑物±0.00标高的平面图上,并放在明显位置,所指的方向应与总图一致。
第三节 隔声减噪设计
第3.3.1条住宅楼群中的儿童游戏场的位置选择,应避免对住宅产生噪声干扰。第3.3.2条当住宅沿城市干道布置时,卧室或起居室不应设在临街的一侧。如设计确有困难时,每户至少应有一主要卧室背向吵闹的干道。当上述条件也难以满足时,可利用临街的公共走廊或阳台,采取隔声减噪处理措施。为了减少由门窗传入的噪声,外墙的门窗缝必须严密,必要时应采用密封条。
第3.3.3条在住宅平面设计时,应使毗连分户墙的房间和分户楼板上下的房间属于同一类型。
第3.3.4条厨房、厕所、电梯机房不得设在卧室与起居室的上层,亦不得将电梯与卧室、起居室相邻布置。当厨房或厕所与卧室、起居室、书房相邻时,其管道或设备等有可能传声的物件,不得设于卧室、书房与起居室一侧的墙上,且对于管道等固定于墙上可能引起传声的物件,应采取隔振措施。
第3.3.5条垃圾管道不应与卧室、起居室相邻。如因条件限制而相邻布置时,必须对垃圾倒入口采取防止结构声传播的处理措施。
第3.3.6条安静要求高的住宅其封闭楼梯间或封闭的公共走廊内,宜采取吸声处理措施。
面临楼梯间或公共走廊的户门,其隔声量不应小于20dB。
第3.3.7条对于有吊顶的房间,分户墙必须将吊顶内的空间完全分隔开。
第3.3.8条锅炉房、水泵房如设在住宅楼内或与住宅楼毗连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声减噪措施。
第3.3.9条相邻两户间的排烟、排气通道及上下水管,应采取防止传声的措施。第3.3.10条对于大板、大模等整体性较好的结构体系的建筑,在经常产生撞击、振动的部位,如厨房操作台、外门、阳台门、设备管道等处,应采取防止结构声传播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