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工作职责_教务处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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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工作职责
教务处是在校长和主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负责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的教学、教务及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它的基本职能是: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协助校领导做好学校的教学思想建设、学科专业建设、教材建设、学风建设、教学制度建设、教学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等;抓好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质量管理及学籍、学历证书发放、教学秩序等教务行政管理。
其职责范围是:
一、根据国家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教学工作指导文件的规定,从学校教育
任务和培养目标出发,制定全校教学工作计划和有关教学规章制度。
二、制定学校有关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对学校专业设置和布局、教学改革等
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组织制定和修订全校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并组织检查教学计
划、教学大纲的执行和完成情况;负责学校教室的调度和使用。
四、负责学校教学工作的日常管理;负责全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和学历证书的审核、发放。
五、组织教学过程的实施,进行全面的教学质量管理。如对教学过程的各个
环节进行检查,开展质量评估等。
六、组织教学研究和教学成果评奖。负责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习基地建设。
七、组织学校教材、讲义及教学资料的选用、编写、交流等工作。负责教学
材料和考试试题的印刷工作。
八、组织制订、实施学校实验室建设规划,负责实验室制度建设、安全检查、评估等工作;负责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的计划和管理工作及教育贷款项目的申请与管理。
九、制定现代教育技术教学的计划、大纲,组织实施现代教育技术课程教学;
负责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室的建设;负责学校校园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协助人事处核定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编制,教学业务考核和专业技术职
务评聘等工作;协助学校档案室做好教学档案的归档和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常务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