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校校长论坛(湘教通 13号)_初中校长后勤服务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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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通〔2012〕13号
关于征集“第二届湖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
示范校校长论坛”文稿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语委、高等学校;各国家级、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为加强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指导,更好地总结和推广各地、各校推动示范校建设的做法与经验,探索、研究并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问题,根据教育部语用司《关于请各地遴选推荐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校长论坛文稿的通知》(教语用司函〔2011〕7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届“湖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校长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讨主题
(一)学生的全面发展与语言文字素质的提升;
(二)语言文字工作与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及《教育规划纲要》《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待下发)的贯彻实施;
(三)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创建、完善与发展。
二、推荐要求
(一)各市州应从本地区内认识到位、理念清晰、措施得力、具有鲜明示范创建特色且初见成效的省级以上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中征集论文参评。征集时请考虑高校、中职、中小学、幼儿园等不同类型的学校,如哪类学校中无突出的典型代表,则可从其他类型的学校中补充推荐。
(二)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和准备创建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学校(含高校)应至少提交1篇文稿参评。
(三)欢迎准备创建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在此方面有研究成果的个人提交文稿参评。
(四)市属高校纳入各市州语委办统一推荐,省属高校将参评论文直接上交省语委办。
三、文稿要求
(一)文稿需包含摘要(约100—200字)、关键词、参考文献;题目字数不宜超过20个字,正文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
(二)文稿末请附注本校校长(或分管语言文字工作的校领导)及作者姓名、电话和邮箱地址等。
四、其他事项
1、请于2月29日前将电子文档传送至省语委办邮箱:hnyuweiban@163.com。联系人:殷劭,联系电话:0731-82203359。
2、省语委、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文稿进行评选、颁发证书,并择优遴选推荐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校长论坛文稿。
二O一二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