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新抓手 破解大难题_1__解决难题与破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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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3全省社会救助 工作会议发言材料
引入新的抓手
破解低保难题
遂平县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规范城乡低保工作
遂平县民政局(2011年3月31日)
遂平县位于河南省中南部,属驻马店市,全县总面积1080.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02万亩,总人口55万,农业人口48.8万,城市人口6.2万,辖11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2个景区管委会,203个行政村(居委会)。
2009年下半年以来,我县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和省、市民政部门的安排部署,按照“先农村,后城市,先规范,后理顺”和“点上出经验、面上出成果”的总体工作思路,把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规范城乡低保工作作为提高全县社会救助水平的重中之重,高站位谋划,高标准要求,高强度推进,收到了公开公平、操作规范、分类合理、群众满意的效果。通过2009年7-12月份大规模的民主评议、2010年4月份对C类对象的复核和10月份的全面年审工作,全县城乡共取消不合格低保对象8840户13678人、新增8550户24270人,其中:农村低保取消5803户9526人、新增6535户17348人;城市低保取消3037户4152人,新增20l5户6922人。目前,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0189户21747人,其中A类3498户3757人、B类3600户9934人、C类3091户8056人,A、B、C三类月补差标准分别是100元、65元、30元,月平均补差标准达到60元;城市低保对象6918户12996人,其中A类59户64人、B类1852户3645人、C类5007户9287人。A、B、C三类月补差标准分别是240元、200元、120元,月平均补差标准达到145元。纠正了过去存在的“人情保、关系保、平均保”现象,基本上达到了“户保、分类施保、动态管理、应保尽保”的要求,使我县的低保工作走上了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良性循环轨道。我县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规范城乡低保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引起了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关注。在2009年12月民政部举办的全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培训班上,我县就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评议农村低保工作作了典型发言,经验材料被编入培训教材。2010年5月18日,全市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规范城乡低保工作现场会在我县召开,总结推广了我们的做法和经验。
在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规范城乡低保工作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2009年5月份,全省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电视电话会议后,县委、县政府决定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首先从评议农村低保工作破题,在总结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评议农村低保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动全县城乡低保工作的开展。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于2009年7月13日专题听取农村低保扩面工作汇报,决定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首先从评议全县农村低保工作着手。10月9日,县政府常务会议认真分析了城市低保面临的问题,对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评议城市低保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县委、县政府还先后召开专题动员会,对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评议城乡低保工作提出了明确目标和要求。二是成立领导组织。县里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和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的评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下设1个督导组、4个政策指导组,督导组由民政局局长任组长,政策指导组由民政局党组成员任组长,抽调25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为成员,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三是制定工作方案。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和《遂平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县民政局还印发了工作安排意见、工作流程、督导检查方案等,对全县低保评议工作进行精心指导。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利用会议、电视、广播、工作简报等多种形式对评议工作的意义和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工作开展以来,组织召开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参加的政策宣传会6次,制作专题录像片2个,在县电视台播放民政局局长答记者问等专题栏目2期,编印有关信息22期,编印《遂平县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评议农村低保工作材料汇编》、《遂平县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评议城市低保工作材料汇编》各500本,召开典型经验交流会6次,印发宣传明白纸2万多份,在全县形成了人人关心、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突出重点,强化培训
我们在业务培训上狠下功夫,把握“两个”培训重点,在培训对象上,通过以会代训、现场指导、组织观摩等方式分层次进行,县民政局组织对县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领导小组成员、县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督查指导组人员、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导小组成员、村(居)“两委”主职进行集中培训,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对其他村(居)干部进行培训,村(居)“两委”组织对党员、村(居)民代表和普通群众进行培训;在培训内容上,以低保工作基本政策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为主要内容,使大家既了解政策,又熟悉方法,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做到了学习入脑入心、指导细致入微、操作娴熟规范。针对过去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保人不保户”、“标准一个样”的撒胡椒面的平均保问题,特别强调“户保、分类施保”的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重点救助;二是有利于加强管理;三是有利于群众监督;四是有利于制度衔接。从而使广大基层干部转变了观念,冲破了束缚,提高了坚持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操作,实行户保,分类施保的自觉性。
四、把握关键,规范运作落实“户保、分类施保、动态管理、应保尽保”的低保工作基本政策,是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规范城乡低保工作的关键所在。低保基本政策是内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形式,形式是为内容服务的,只有实现形式和内容的有机统一,才能达到目的。为此,在具体工作中切实做到“四抓”:一是抓操作,规范程序。低保工作的操作程序一般为:户主申请——村(居)委员会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张榜公示——县民政部门抽查――张榜公示——县民政部门审批――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按照“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的总体步骤,特别强调村(居)民主评议一定要遵循村(居)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代表)大会审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决议的程序,不图形式,不走过场,充分发扬民主。按照“四坚持”、“四不准”、“三不纳入”、“三调查”原则,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审核工作。“四坚持”,即坚持户主申请、入户调查、分类户保、按程序召开“四会”。“四不准”,即不准暗箱操作,务必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准优亲厚友,务必民主评议,做到公平、公正;不准平均分配,务必保障重点,让特困家庭享受低保;不准敷衍应付,务必手续齐全,照章办事。“三不纳入”,即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不纳入,不经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评议的不纳入,不经过“三榜公示”的不纳入。“三调查”,即对低保对象有疑点的进行调查,对公示后群众有异议的重新调查,对群众举报的进行调查。二是抓酝酿,关口前移。在 “四会”之前,充分酝酿,要求村(居)委会对申请享受低保的家庭必须摸清实际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并通过走访、召开群众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方方面面意见,提出初步拟保家庭名单,报县民政局原则把关后,由村(居)按程序开展民主评议,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决策权。三是抓调查,确保质量。建立调查责任追究制,坚持“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谁出问题、处理谁”,实行三级调查,杜绝错保、漏保现象发生。村级调查,入户率必须达到100%,并召开座谈会提取五邻证明,在党员(代表)大会审议和村(居)民代表决议会上公布,确保党员审议、村(居)民代表表决有充分依据。乡级调查,入户率也要达到100%,重点是调查有争议、有异议的拟保家庭,不符合条件的坚决取消。县级调查,入户率要达到40%,由县政策指导组对重点保障对象进行调查,对不符合条件纳入低保范围的责令限期整改。在2010年10月份年审工作中,对新增低保家庭采取了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入户联调联审的办法,既简化了程序,提高了效率,又确保了质量。四是抓档案,夯实基础。统一印制申请(审批)表,评议、公示情况记录表等表格,规范县、乡镇(街道)、村(居)归档材料,做到了村(居)有档案盒、乡镇(街道)有档案柜、民政局有档案室。同时,为加强低保档案硬件建设,为乡镇、街道,社区居委配备了低保档案柜、电脑、打印机等,保证了打印材料不出屋,存放档案完善有序。
五、完善机制,深入推进重点建立完善了六项制度,一是动态管理制度。对城乡低保实行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差金额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做到定期复核、及时调整。低保对象在家庭人口或收入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通过村(居)委会申报,按程序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城乡低保金手续。对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办理取消低保待遇手续,同时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二是分类管理制度。对低保对象分A、B、C三类施保,A类对象是长期重点户;B类对象是特殊困难户;C类对象是基本保障户。A、B两类对象,每年审核一次,C类对象每半年审核一次。管理审批机关每年4月份对C类对象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低保待遇;每年10月份对所有低保对象进行年审,对符合条件的,在低保证上加盖年审章,继续享受低保待遇。年审期间,受理新增低保家庭的申请、审批。申请家庭从获得批准的下一年度起享受待遇。三是长期公示制度。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公开场所、政务公开栏、宣传栏等形式,公开低保政策、申请审批程序、低保金发放、低保对象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四是信息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低保信息管理工作,信息网络连接到乡、镇(街道),统一使用河南省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管理系统,按系统要求及时采集、上报有关低保信息,并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查询。五是档案管理制度。做到低保对象个人审批档案,各种相关文件资料,财务档案,一应俱全。六是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瞒报冒领的骗保行为,严肃纪律,除追回低保金外,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六、强化督导,跟踪问效
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组定期督导所包乡镇、街道,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民政局督导组和4个政策指导组对全县乡镇、村(居)进行分片包干,按照工作步骤,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会议记录、深入走访群众等灵活多样方式,对乡镇和街道、村(居)民主评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督促检查和指导,在县电视台公示举报电话,一经发现问题和收到群众举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对每个环节的工作进行严格把关。
我县运“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规范城乡低保工作,由于各级党政组织的高度重视,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破解了低保工作难题。低保工作中的“人情保”、“平均保”、“错保”、“漏保”等问题,一直是困扰县乡村、街道、社区各级干部的一大难题。群众不满意,干部有意见。究其原因,主要是过去操作不规范,漏洞多,有机可乘。现在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评议城乡低保,通过村(居)四会“四堂会审”,村(居)、乡镇(街道),县民政局“三榜公示”,象“过筛子”一样评议决定低保对象,阳光操作,有效遏制了“托关系、走后门”等暗箱操作弊病,使贫困户得到了应得的实惠。二是密切了干群关系。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主导是基层干部,参与主体是人民群众,乡村、街道和社区干部通过宣传政策,发动和组织群众,把权力交给群众,还政于民,让群众民主推荐,民主评议,民主决策,既实现了大多数群众的心愿,又把干部从说情和打招呼的纠缠中解脱出来,做到了让群众满意,还干部清白。
三是增强了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评议城乡低保对象,抓住了民主决策这一核心问题,从程序入手,扩大决策主体,既走出了村(居)党支部包办一切的误区,又弥补了“少数服从多数” 民主程式的简单化缺陷,提高了村(居)民主自治管理水平,广大群众从内心支持这一工作方法。
四是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评议城乡低保,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决策权,规范了村(居)干部依法办事行为,杜绝了村(居)干部说了算的不公平现象。对民主评议结果,基层干部想公开,敢公开,广大群众看得见,心里服,真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促进了农村大局和谐稳定。
五是推动了精神文明建设。评议工作坚持凡儿女有能力赡养而不赡养家庭,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家庭,参与吸毒、赌博、嫖娼人员家庭坚决不纳入低保,弘扬了正气。同时强调拟保家庭要提取邻里证明,让群众充分认识邻里和睦相处的重要性,对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树立良好社会风尚具有积极意义,推动了城乡精神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