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研究生论文开题及答辩有关规定_研究生论文开题答辩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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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经济学院 研究生论文开题与答辩的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增加研究生专业点所在系的自主权,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根据《福建农林大学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施行)》(闽农林大研字[2011]21号),以及《福建农林大学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施行)》(闽农林大研字[2011]22号)等文件精神; 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我院制定研究生预开题、开题、预答辩及正式答辩相关暂行规定如下:

一. 预开题报告

博士研究生必须参加预开题报告。预开题报告每年举行两次,分别为每年的5月、11月份的上旬。

(一)预开题报告论证小组组成 1.预开题报告论证小组的组成小组设组长1人、成员若干人、秘书1人。

2、预开题报告论证小组的组长、成员和秘书的任职条件

组长原则上必须要求聘请具有正高职称、博导资格且有相关或相近领域研究成果的校外专家担任;成员须具有正高职称或具有博士学历的副教授职称;秘书应由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担任;研究生导师不作为成员,但可到会听取意见。

(二)预开题报告程序 1.预开题报告论证申请

(1)预开题前一周研究生提交预开题申请报告及开题报告若干份(须导师签字,提交份数依据小组成员数量)。

(2)学院审核预开题申请报告以及开题报告,审核通过后在预开题前五天进行公告。

(3)学院确定预开题报告论证小组组成名单,并组织预开题小组组长的主要研究成果及简介等材料,经学院分管院长审核后,于预开题报告日前五天上报学院院长。

2.预开题报告论证结果处理

(1)通过预开题报告论证的研究生,根据预开题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后,经导师同意后,允许进入正式开题。

(2)未通过预开题报告论证者,研究生与导师及学院教务办协商,并报学院领导批准,确定下次预开题时间(必须在满一个月之内重新预开题)。

(3)预开题报告秘书于预开题报告论证会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预开题报告论证会相关材料报学院教务办。

(三)预开题报告论证费用

1.博士研究生预开题报告论证会每单位时间(以整个上午或下午为单位时间)安排不多于两名研究生进行预开题,相关费用由学院支付。

2.首次预开题未通过者,再次预开题的费用由研究生导师的有关经费支付。

二.正式开题报告

博士及硕士研究生必须参加研究生正式开题报告(以下简称开题报告)。研究生开题报告每年举行两次,分别为每年的5月、11月份的中旬。

(一)开题报告论证小组组成 1.开题报告论证小组的组成小组由5或7人组成,设组长1人、成员若干人、秘书1人。开题报告论证小组组长。

2、开题报告论证小组的组长、成员和秘书的任职条件

博士生开题报告论证小组的组长原则上要求聘请具有正高职称、具有博导资格且近年有相关或相近研究成果的校外专家担任;成员须具有正高职称(研究生导师可为成员);秘书应为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担任。

硕士生开题报告论证小组的组长原则上要求聘请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硕导以上资格且近年有相关或相近研究成果的校外专家担任;成员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研究生导师可为组员);秘书应为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助教担任。

3.对跨学科的学位论文选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

(二)开题报告程序 1.申请开题报告论证

(1)开题前一周研究生需提交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审表(须导师签字),以及开题报告若干份(须导师签字,提交份数依据小组成员数量)。

(2)学院审核开题报告评审表以及开题报告,通过后在开题之日前五天公

告。

(3)博士点所在系确定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论证小组组成名单,组织开题小组组长近年的相关或相近研究成果及简介材料,经学院分管副院长审核后,并于开题报告日前五天上报学院院长。

(4)硕士专业点确定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论证小组组成名单,以及小组组长近年的相关或相近研究成果及简介材料,经硕士点所在系主任审核后,并于开题报告日前五天上报学院分管副院长。

2.开题报告论证结果处理

(1)通过开题报告论证的研究生,根据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后,经导师同意后,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

(2)未通过开题报告论证者,研究生与导师及学院教务办协商,并报学院领导批准,确定下次开题时间(必须在满一个月之内重新开题)。

(3)开题报告秘书于开题报告论证会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开题报告论证会相关材料报学院教务办。

(4)开题报告通过后,不得擅自变更学位论文选题,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学位论文题目的,须由导师(组)提交书面报告,经学院分管副院长、院长签字同意,可另做开题报告;变更学位论文选题,选题变更后仍不能如期进行者,则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三)开题报告论证费用

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论证会每单位时间(以整个上午或下午为单位时间)安排不多于两名研究生开题,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论证会每单位时间(以整个上午或下午为单位时间)安排不多于四名学生开题,费用由研究生导师的有关经费支付。

三.预答辩

博士研究生必须参加预答辩。博士生学位论文初稿完成后,经导师同意,可向学院提出预答辩申请。博士生预答辩每年举行两次,分别为:每年的3月、9月的中旬。

(一)预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 1.预答辩委员会的组成预答辩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委员若干人、秘书一人。2.预答辩委员会的主席、委员和秘书的任职条件

博士生预答辩委员会主席原则上要求聘请具有正高职称、博导资格且近年有相关或相近研究成果的校外专家担任;委员须具有正高职称(研究生导师可为委员);秘书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担任,负责预答辩的记录工作。

3.对跨学科的学位论文选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

(二)预答辩程序 1.申请预答辩

(1)初稿完成经导师同意后,研究生须提交预答辩申请报告及若干本装订好的博士论文(需导师签字,提交份数依据小组成员数量);以及一份成绩单、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一式三份。

(2)学院审核研究生提交的申请,审核通过后在预答辩之日前五天进行公告;

(3)博士点所在系确定博士研究生预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组织预答辩委员会主席近年的研究成果及简介材料,经分管副院长审核后,并于开题报告之日前五天上报学院院长。

2.预答辩结果处理

(1)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生,根据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后,经导师同意后,博士研究生可以参加正式答辩。

(2)未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根据修改意见修改后,经导师审查通过后,导师及学院分管副院长协商,确定下次预答辩时间。

(3)预答辩秘书于预答辩报告会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预答辩报告会相关材料报学院教务办。

(三)预答辩费用

博士研究生预答辩每单位时间(以整个上午或下午为单位时间)安排不多于两名研究生预答辩,经费由学院支付;首次预答辩未通过者,再次预答辩的费用由研究生导师有关经费支付。

四.正式答辩

博士及硕士研究生必须参加正式答辩。研究生学位论文正式答辩每年举行两次,分别为每年的6月、12月的中旬。

(一)正式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1.答辩委员会的组成答辩委员会由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具有正高职称的五或七人组成,设主席一人、委员四或六人、秘书一人。

2.答辩委员会的主席、委员和秘书的任职条件

博士生答辩委员会主席原则上要求聘请具有正高职称、博导资格且近年有相关或相近研究成果的校外专家担任;委员须具有正高职称(研究生导师可为委员);秘书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担任,负责预答辩的记录工作。

硕士生答辩委员会主席原则上要求聘请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硕导以上资格且近年有相关或相近研究成果的校外专家担任;委员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研究生导师可为委员);秘书应具有副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老师担任,负责预答辩的记录工作。

(二)答辩申请程序 1.申请答辩

(1)初稿完成经导师同意后,研究生须提交答辩申请报告及若干本装订好的博士论文(需导师签字,提交份数依据小组成员数量);以及一份成绩单、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一式三份。

(2)学院审核研究生提交的申请,审核通过后在预答辩之日前五天进行公告。

(3)博士点所在系确定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组织答辩委员会主席近年的研究成果及简介材料,经分管学院副院长审核后,并于答辩之日前五天上报学院院长。

(4)硕士专业点确定硕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组织答辩委员会主席近年的研究成果及简介材料,经硕士点所在系主任审核后,并于答辩之日前五天上报学院分管副院长。

2.答辩结果处理

(1)通过答辩的研究生,根据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后,导师同意后,经学院分管副院长审核,上报学院院长后,进入学位授予阶段。

(2)未通过答辩的研究生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3)答辩秘书于答辩报告会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答辩报告会相关材料报学院教务办。

(三)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1.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答辩委员会秘书介绍申请人简历及答辩材料审核情况。

2.申请人使用投影以ppt格式报告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3.答辩委员提问,研究生生答辩。

4.休会,答辩委员会召开内部会议,审定是否同意申请人毕业及其学位论文是否达到博士或硕士学位论文水平,并根据研究生生回答问题的情况,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讨论并形成答辩委员会决议。

获得到会委员2/3以上(含2/3)同意者为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同意毕业并建议授予博士或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将建议授予博士或硕士学位的人员名单报请学院党政工联席会议审议。

未获答辩委员会2/3以上(含2/3)同意票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5.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投票结果及答辩委员会决议。6.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结束。

7.答辩秘书于答辩报告会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答辩报告会相关材料报学院教务办。

(三)答辩费用

博士研究生答辩每单位时间(以整个上午或下午为单位时间)安排不多于两名研究生答辩,硕士研究生答辩每单位时间(以整个上午或下午为单位时间)安排不多于四名研究生答辩。答辩费用由研究生导师有关经费支付。

五.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六.本规定由学院党政工联系会议负责解释

福建农林大学经济学院

201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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