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学院荔湾医院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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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学院荔湾医院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2004年12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5年10月1日施行的《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和2006年5月19日施行的《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特制定我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请各科室和个人遵守和执行本制度。

一、所有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各类传染病都必须上报,切实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

二、传染病报告病种

㈠45种传染病需要报告:甲类传染病2种;乙类传染病26种;丙类传染病11种;重点监测传染病2种;广州市规定报告的传染病3种;广州市卫生局规定报告的传染病1种。

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Ⅱ、乙类传染病:

1、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中的肺炭疽;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2、其他乙类传染病: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除肺炭疽以外的其他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甲型H1N1流感。

Ⅲ、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2008年5月2日起报告手足口病。

Ⅳ、重点监测疾病: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不明原因死亡病例。广州市规定报告的传染病:水痘、恙虫病、肝吸虫病。广州市卫生局规定报告的病种结核性胸膜炎。

㈡需要分型报告的病种:Ⅰ、炭疽:肺炭疽、皮肤炭疽、未分型 Ⅱ、病毒性肝炎:甲型、乙型、丙型、戊型、未分型 Ⅲ、梅毒: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 Ⅳ、疟疾:间日疟、恶性疟、未分型 Ⅴ、肺结核:涂阳、仅培阳、菌阴、未痰检

㈢病例分类与分型:Ⅰ、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五类: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病原携带者、阳性检测结果(仅限采供血机构填写)Ⅱ、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Ⅲ、报告乙肝、血吸虫、丙肝时分急性、慢性。Ⅳ其它传染病按未分类

三、报告程序及时限

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传染病报告卡由首诊医生负责填写。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或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时,应立即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初次报告)并按规定时限和程序报告;诊断变更或因传染病死亡时,应立即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订正报告),并按规定时限和程序报告:

1、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以及脊髓灰质炎,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人,应即向医务科和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人报告,医务科立即电话报告荔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报出传染病报告卡和做好传染病登记,然后交门诊总服务台登记签收后交预防保健科由其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2、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 报传染病卡,然后交门诊总服务台登记签收,卡即交预防保健科由其负责网络直报。

3、对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卫生部决定列入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列入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应在24小时内报传染病卡,然后交门诊总服务台登记签收,卡即交预防保健科由其负责网络直报。

4、传染病病例一旦确诊,按相应规定,各病种转到指定收治医院治疗并做好转诊登记。

5、如为肺结核,门诊和病房均由放射科报传染病卡,报卡同时需填写一份结核病转诊通知单,交病人时做好转诊说明;凡活动性肺结核一律转荔湾区慢性病防治中心治疗,不得截留病人。

6、传染病暴发时,不管甲、乙和丙类均要立即电话报告荔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短时间内,同时收治来自相同地方或单位、症状相似的多例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亦应立即电话报告荔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节假日报卡仍由门诊总服务台登记签收,登记后由总服务台护士电话通知预防保健科,由其负责网络直报;

8、报告卡要按要求填写清楚,项目完整无逻辑性错误;

9、(新增)自2010年12月27日起,新生儿破伤风病例、流脑病例、乙脑病例及麻疹病例应在12小时内网络直报传染病卡。

四、全院设有传染病疫情登记总册,由专职人员负责,医务科负责监督、检查以上执行情况,遇上问题及时向主管院领导汇报。

五、各科室设有传染病登记册,登记册的内容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诊断、发病日期、就诊日期、初诊或复诊(入院诊断、入院日期、出院日期、出院诊断)、住址、报告人、报告时间(14岁以下儿童增加家长姓名)等十一个项目;

六、每年对新来的医生和进修生、实习生进行有关传染病知识和报卡制度的培训;

七、门诊日志

门诊日志是传染病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对防止传染病迟报、漏报具有重要意义。要求门诊各科医师一定要认真填写,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职业、诊断、发病日期、就诊日期、初诊或复诊,(14岁以下儿童增加家长姓名),特别是发病日期、就诊日期、地址一定要写清楚。没有确认的传染病就不要填写在日志诊断上,是传染病就一定要登记并报传染病卡。

八、出入院登记册住院部各科室一定要设有出入院登记册,登记册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入院日期、出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诊断,转归这9个项目一定要填写清楚;

九、检验科对有关传染病检查一定要有登记本,登记内容包括收检材日期、病人姓名、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日期、检验人员和霍乱、艾滋病、脊髓灰质炎、炭疽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检验的病人住址等5项,发现阳性验单应及时交医师处理;

十、每天各科门诊日志登记数与医院挂号数符合率≥80%;

十一、每月《传染病报告卡》与门诊日志登记的传染病初诊人数符合率为100%。

广州医学院荔湾医院 传染病报卡程序

一、疫情报告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所有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各类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都必须报传染病卡。

二、报告时限: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以及脊髓灰质炎,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人,应即向医务科和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人报告,医务科立即电话报告荔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报出传染病报告卡和做好传染病登记,然后交门诊总服务台登记签收后交预防保健科由其在2小时内网络直报。

2.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列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在24小时内报传染病卡,然后交门诊总服务台登记签收,卡即交预防保健科由其负责网络直报。

3.对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卫生部决定列入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列入丙类传染病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应在24小时内报传染病卡,然后交门诊总服务台登记签收,卡即交预防保健科由其负责网络直报。

4.(新增)自2010年12月27日起,新生儿破伤风病例、流脑病例、乙脑病例及麻疹病例应在12小时内网络直报传染病卡。

三、报卡程序:

按要求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登记在本科室传染病登记本上→住院病人要在出入院登记册上写上报传染病的病名和报出时间→送卡到门诊大厅总服务台,并按要求登记在总服务台的传染病总册上→总服务台护士核对无误后签收,并注明收卡时间后签名→即送预防保健科由其负责网络直报。(门诊病人通过门诊报卡系统上报)

四、节假日报告传染病的注意事项:

节假日报卡仍由门诊总服务台登记签收,登记后由服务台护士电话通知预防保健科网络直报。

传染病自查及奖惩制度

一、建立医院、科室、个人三级检查制度;

二、门诊医师每天自查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本记录情况,是否有写错及漏报;

三、各科主任每周检查一次医师门诊日志和出入院登记册、传染病登记册,发现漏报及写错应及时纠正;

四、医务科专人每月检查门诊各科医师的门诊传染病登记册和抽查门诊日志,检查全院各科室传染病登记册和出入院登记册;

五、检查如发现迟报和漏报者及时向院领导及医务科领导汇报,并对迟报和漏报作出以下惩罚:

1、迟报一例传染病,扣当事人200元;情节严重者加倍,2、漏报一例传染病,扣当事人当月奖金,漏报2例以上(包括2例)或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罚。

六、将每月传染病检查情况记录于传染病自查记录本上。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死亡病例

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死亡病例必须通过网络报告,特制定我院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报告人:邓上全、伍韶容、谭慧蓉 负责人:林文才、曾绍云

一、做好传染病报告卡的网络直报工作;

1、对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以及脊髓灰质炎,卫生部规定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人,应即向医务科和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人报告,医务科立即电话报告荔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报出传染病报告卡和做好传染登记,然后交门诊总服务台登记签收后交预防保健科由其在2小时内 网络直报;

2、乙类传染病于24小时内通过网络报告;

3、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于24小时内通过网络报告;

4、自2010年12月27日起,新生儿破伤风病例、流脑病例、乙脑病例及麻疹病例应在12小时内网络直报传染病卡。

二、死亡病例在医师报出《死亡医学证明》七天内通过网络报告。

三、负责将纸质传染病报告卡保存三年。每天导出本单位报告的传染病报告卡,并以EXCEL形式分别保存到电脑硬盘及存储介质中,分开存放长期保存。

四、对网络直报编码和密码实行保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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