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学生社团成立团支部程序[材料]_四川大学社团团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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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学生社团成立团支部程序(草案)
为加强学生社团团组织建设,促进学生社团团支部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团支部在社团发展和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郑州大学学生社团团建的实际情况,依照《郑州大学关于在学生社团建立团支部的实施办法》制定学生社团团支部成立程序。
第一条、学生社团需为在郑州大学正式注册成立的合法社团。
第二条、学生社团在日常工作中能够以学校党政、团学工作大局为重,自觉服从共青团郑州大学委员会、郑州大学社团联合会的指导。
第三条、学生社团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武装教育会员,教育引导会员。
第四条、学生社团总人数需达到成立社团团支部的法定人数。
第五条、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社团可申请成立社团团支部。
第六条、学生社团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广泛征求意见,形成社团团支部申请书面材料。
第七条、学生社团向挂靠院系报送团支部成立申请材料进行认证。
第八条、经挂靠院系审核,向社团联合会团总支报送书面申请,经校团委审核同意后方可成立团支部。
第九条、校团委、校社团联合会审核同意后下发社团成立团支部批文。
第十条、学生社团自收到批文之日起七天内召开社团全体团员大会,经团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社团团支部书记一名,社团团支书须经团员大会民主选举,提名2至3名建议人选,由与会团员半数以上民主选
举通过产生。选举结果必须向社联团总支申报,由社团联合会团总支批准任命。(团支部书记不得由会长兼任)。
第十一条、社团团支书除特殊情况外,须任满一年。社团团支部的其他主要团干部由团支书提名,其他社团团干部需由以下人员组成,即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权益委员各一人(各社团视实际情况而定),并将新一届支部委员情况上报社团联合会团总支登记备案。第十二条、上级团组织审核批复任命后下发批文。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收到团支部组成人员任命批文后,社团团组织即正式成立。
第十四条、本程序适用于我校各试点社团团支部,自颁布之日起试行。第十五条、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共青团郑州大学委员会。
附件1:
关于建立XX社团团支部的请示
共青团郑州大学团委会:
我单位(社团)成立于**年,现有会员**人,为加强社团会员的凝聚力,培养会员的基本素质,为社团的发展提供后备保障。经研究决定,拟成立由XX、XX、XX同志为成员的共青团XXX支部筹备组,筹备建立XX社团团支部并召开共青团XXX(社团名称)第一次代表大会。团支部拟设委员?人(3到5人),其中书记1人(可以再设副书记1名)。后附社团发展情况简介。
XXXX社团XXXX年XX月XX日
附件2:
共青团XXX支部第一次团员大会
时间:
地点:
主持人:
会议内容:选举共青团XXX支部第一届委员会
大会议程
1、介绍筹备情况
2、宣读共青团郑州大学委员会的批复文件
3、宣读并通过选举办法
4、介绍团支部书记候选人名单及情况
5、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6、团员代表正式选举团支部书记一名
7、监票人宣布计票结果和选举结果
8、当选团支部选举团支部书记
9、宣布当选团支部书记结果
10、根据团支部书记提名拟定团支部其他组成人员名单
10、大会结束
附件3:
关于共青团XXX支部第一次团员大会选举结果的报告
共青团郑州大学团委会:
因工作需要,共青团XXX支部筹备委员会于XXXX年XX月XX日举行了共青团XXX第一次团员大会,本次会议应到团员XXX名,实到XXX名,请假XXX名。到会团员人数超过规定人数,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团支部委员。根据选举结果,新一届团支部组成人员由XX、XX、XX若干名同志组成,选举XX同志为XX团支部书记,XX同志为XX团支部组织委员,XX同志为XX团支部宣传委员,X同志为XX团支部权益委员。
特此报告,请批准。
共青团XX支部筹备委员会XXXX年XX月XX日
附件4:
共青团XXX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根据《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1、共青团XX社团第一届委员会委员由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共青团XX社团第一届委员会设委员3名,根据差额选举办法,经民主推荐4名候选人,差额1名,报公上级团组织同意后,提交大会选举。
3、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候选人名单以姓名笔划为序排列。
4、选举时,到会代表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五分之四,选举方可进行。
5、划票时,赞成的不作任何符号,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下空格内打“O”,如另选他人,可在选票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
6、每张选票所选区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无效。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选举有效,否则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代表的半数为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代表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被举人得票数相等到不能确定当选时,应就票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
7、大会宣布选举结果,应报告全部被选举人所得赞成票。
8、大会设监票人1人,监票人由筹备组提名,并经大会表决通过。计票人1名,由大会筹备组指定,团委委员候选人不能担任监票人或计票人。
9、选举时,因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的代表不得委托他人投票。
10、本选举办法,经大会全体代表通过后实施。选举时,如出现超出本选举办法规定的情况,则由团支部筹备组决定。本选举办法的解释权属团支部筹备组
共青团郑州大学委员会
郑州大学社团联合会
200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