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与合同_创业合同
创业与合同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创业合同”。
《创业与合同》期末考试
姓名:白建军 年级专业:2010级机械电子工程 学号:20102939
一 案例分析
(一)(1)该合同属于附条件的合同。
(2)该合同部分有效。因为合同法规定,房屋租赁时间最长20年,如果合同中的时间超过20年,则按20年计算。所以,该合同中房屋租期应该是20年。
(3)该合同在2月20日没有生效,因为合同的附加条件是在2012年10月前后竣工交付后生效。
(4)甲电子厂的将房屋租给个体户属于违约行为,应该给天地实业公司赔偿由此造成的相应的经济损失。
(5)应该由天地实业公司承担维修费用。因为在交付房屋的时候并没有出现雨水泄露的的问题,而是在交付之后因长期下雨所致。所以相应的维修费用应由天地实业公司承担。
(6)甲电子厂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因为房屋在2月15号已经租给了个体户,而在2月20号又与天地实业公司签订房屋出租合同,该合同签订成立的时候就是违约的合同。
(7)按照合同的内容,甲电子厂应该在2012年10月前后给天地实业公司交付房屋,该合同在2012年10月即生效,甲电子厂拖延至13年1月,即是违约。甲电子厂应该承担由此给天地实业公司造成的相应的经济损失。
(二)首先,原告煤气公司与被告仪表厂已经签订的一份《关于J2.5煤气表装配线技术转让协作合同》及补充协议,和一份《关于J2.5煤气表散件供应合同》及补充协议均达成合同成立的条件,即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是“依法”进行的;
3、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协商一致;
4、合同的成立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因此,这两份合同及对应的两份补充协议是成立并生效的。
其次,根据合同《关于J2.5煤气表装配线技术转让协作合同》及补充协议规定:仪表厂向煤气公司转让J2.5煤气表装配技术,为煤气公司建立一条煤气表(含正向表、反向表)装配线,并提供技术指导。但仪表厂只履行完成了正向表技术转让,反向表技术转让未能履行。属于违约行为,相应责任应该由仪表厂承担。然后,在合同《关于J2.5煤气表散件供应合同》及补充协议中规定:由仪表厂供给煤气公司国产J2.5煤气表散件7万套。每套散件单价57.3元(含包装费),总价款为401.1万元,货到经煤气公司验收后10日内由银行托收承付。仪表厂在一年内三次向煤气公司发运正向表散件1万套,煤气公司实际承付货款及运费52万元元后,以仪表厂供货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为由拒付。而仪表厂的态度则是因为原材料价格变化导致不能按原合同履行。
按照合同法的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即
1、情事变更是订约时当事人不可预见的;
2、情事变更事实的出现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
3、因情事变更使原合同的履行显失公平;
4、必须有情事变更的客观事实;
5、情事变更必须发生在合同成立后履行终止前。再结合生产煤气表散件的主要原材料铝锭的价格的变化情况,本案例符合情势变更原则,仪表厂承担的相应责任应减轻,但也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最后,煤气公司应当付清仪表厂供给J2.5煤气表装配线技术以及J2.5煤气表散件的相关费用。
二 社会问题解析
(一)赵某不需要继续向建设银行交还贷款。因为,3月1日,赵某开始向建设银行按月还款。4月15日,甲房地产公司将该房屋交付给赵某,双方约定90日内办理完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而在4月20日之前,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还没办理完成。即该套房屋的所有权并不属于赵某。因此赵某不需要再向建设银行交还贷款,并可要求返还前期交付的贷款。如若继续交付贷款,可以要求甲房地产公司重新建设一套同规格的商品房。
(二)(1)汪某家的损失,可以要求“渝味”火锅店的赔偿,因为汪某在“渝味”火锅店消费,双方存在合同,并且合同成立生效。而发生汪某家人吃过“渝味”火锅馆出售的羊肉卷后感到不适的状况,“渝味”火锅店存在缔约合同过失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渝味”火锅馆赔偿汪某家后,可以要求“四海”食品批发店承担责任,因为“渝味”火锅店出售的劣质鸭肉和添加剂是从“四海”食品批发店购买的,双方存在合同,合同成立并且生效。而在此合同中,“四海”食品批发店存在缔约合同过失行为,应该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