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馨家园】社团章程_心馨社团暑期活动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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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馨家园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严格服从学校安排,不违反校规校纪。
第二条 热爱本社团,维护社团的荣誉和利益。
第三条 积极参加社团活动,为社团的发展献计献策。
第四条 本社团成员工作态度要求端正认真,工作市语言得体大方。
第五条 本社团成员必须按时参加活动和会议,不得无故缺席。
第六条 社团开支透明。
第七条 本组织采用逐级负责制,下级必须想上级负责,此工作纪律解释权属秘书处。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组成部门
社长 副社长 秘书处、组织部 宣传部 外联部
1.社长:
代表本社团的形象,代表本社团参加重要活动及会议,全面负责本社团的各项工作,把握社团的发展方向,处理社团遇到的问题,起到龙头作用,向本社团负责。
2.副社长:
协助社长处理本社团的各项工作,向社长负责,下对各部门具体工作做到帮助与指导,做好社长与部长之间的沟通工作,使得社
团的各项工作能顺利有效进行。
3.秘书处:
(1)管理社员登记,负责接受新成员,组织“优秀社员”的评比,协助各部门工作
(2)管理社团内部档案和帐目
(3)制定和修改本组织的章程
(4)负责监督和检查本社日常工作和工作人员的纪律
(5)负责注册社团的考核记录和档案的管理
(6)负责社团的各会务工作
4.部长职责:
负责本部的各项工作安排,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管理组织各项活动经费,向社长,副社长负责。
5.干事职责:
协助部长的工作,完成部长分配的各项任务,向部长负责。
6.具体职责
(1)宣传部:
负责本社团形象宣传工作,以展牌,海报等形式作好对外宣传,为社团各项活 动的开展打响第一炮,从而扩大社团的影响力 部长——负责社团形象宣传,统筹安排各项宣传工作 干事——利用自身的特长,制定展牌,海报等宣传物品
(2)组织部:
具体策划每项工作,做出书面计划,交办公室,向办公室负责 部长——安排活动时间,地点,统筹安排各项活动程序 干事——维持活动秩序,入场时监督会员凭证
(3)外联部:
负责本社对外联系和对外形象工作,拓展我社团的阵地,并作好与建立合作关系的社团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工作;
作好与我市各大学校相关社团的联系,联系各种联谊活动;为社团活动的开展寻求资金等多种形式的赞助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一条 由组织部、宣传部和秘书处及相关部门负责活动提前筹备活动。
第二条 筹备工作做好后,报赊帐审批,由社长报院团委备案。
第三条 工作由各部门及干事具体负责并实施。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一条 经费来源:学校拨款或补助,成员交纳的会费。
第二条 本组织一切财产有社长及办公室主任统一造册管理。
第五章 出勤与会务
第一条 凡社团活动,社团成员必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请假需向各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假条需有各部门负责人签名批准放可生效。副社长需向社长请假。
第二条 办公室及各部部长负责考勤,并每周作好总结工作。
第三条 每次活动,凭证入场,丢失者补办证件。
第四条 提前10分钟到场。
第六章 社员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社员有了解并参与本社活动与会议,并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但不得妨碍正常活动的开展)
第二条 社员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并享有担任社内植物的权利。
第三条 本社成员必须遵守本社章程,本着服务本社的原则,切实执行本社决议,遵守各级组织领导。
第四条 本社成员有自觉维护本社形象的义务。
第七章奖惩制度
第一条 奖励制度
活动认真负责,态度端正,有益于本组织形象,语言得体,服装整齐,形象健康,活动获公认和好评者给予一定奖励。
第二条 处罚制度
凡成员无故迟到由负责人口头教导,凡有违反本社团纪律者和损于社团形象者,由社团核实后,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除名额处分。(以上所有解释权归心馨家园所有)
温州华侨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心馨家园
温州华侨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社团联合部监制
200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