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岗位说明_装配电工岗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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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岗位说明
上级:营运部总监 部门:工程部 职位:电工
一、岗职:(一)执行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各项规章制度;承上启下,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二)对所辖设备做到三干净:设备干净、机房干净、工作场地干净;四不漏:不漏水、不漏电、不漏气、不漏油;五良好:性能良好、密封良好、润滑良好、紧固良好、调整良好;(三)(四)(五)(六)接到维修任务迅速及时维修,保证质量,不留问题,设备发生故障时,有效的组织抢修; 负责店面的安全防火工作,落实关于安全用电和防火保卫工作的计划和规定;
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精益求精;掌握所管辖电器设备的原理及实际操作规程; 具体负责店面的电气线路、通迅、消防、音乐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安全运行工作;负责店内部新装电器、音乐设备的接线播放和调试工作;(七)在餐厅检查维修,要注意礼貌、仪容仪表,爱护店面的一切陈设和物品,不打扰客人,工作完成及时清理场所和设备;(八)发生事故时,保持头脑冷静;并立即上报领导,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时势排除故障,故障不排除不下班;(九)注意节约能源和材料,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做好节能计划和设备保养计划,减少配件的消耗,并妥善保管好所有设备和工具;(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坚守岗位并掌握店面的供水、供电方式,水管、线路方向,停电时应急发电的操作规程和措施,确保店面正常营业,安全检查用电;(十一)发扬主人翁精神,开动脑筋,大胆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店面多做贡献。
二、工具、材料管理制度(一)(二)(三)(四)各店的所有工具统一登记造册,并由电工负责管理; 工具使用后由个人保管,若有丢失由使用人负责赔偿;
借用工具要及时归还,并要凭借条登记后借出,还工具时归还借条,登记注销;
常用公用工具要有清单,当用完后要认真检查是否齐全完好,如有丢失或是损坏的,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对个人或公用工具由财务定期进行检查,如有丢失勒令赔偿或罚款配齐,如有损坏的能修则修复再用,对不能修复的由部门经理批示报废注销并重配;(六)(七)(八)对安全用具及手持电动工具,要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用完后及时清干净,并定期保养; 电工对各类仪器仪表,要保证精确度,定期检查维修;对所有工具的存放保持整齐干净; 所有备用材料分类别存放好,并建立有帐目;单价金额较高的由部门经理签字,上报总监并取得批示后方可发放或购买;(九)企业中所有购买的各种维修的相关材料,必须经采购一起购买,以及验收员及相关部门签收后方可报账。(十)对节约材料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浪费材料者给予批评和惩罚;
(十一)对弄虚作假,私自拿用、偷窃材料者,一经查出给予严惩。
三、工作时间和休假
1、电工每月安排休息3天,所有的排休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均应在月内安排,不能累计使用,如当月没有排完休就在月考勤上补休。
2、由于各店面维修工作量较多,电工上班时间为连班,上班时长为9个小时,如遇突击抢修或者必须在晚上进行时,由钟显红安排在白天休息,晚上工作;如需临时突击抢修超过工作时间时,在抢修过后,由钟显红安排补休;
3、电工因工作需要,在店时间为上午12:00至晚上20:00时。
4、每天打卡上下班,如次日休息应在下班前给人事部签卡。
四、各店因设备故障或者急需抢修、维修或更换时,按下列规定处理:
(1)一般情况下需要对个别设备、设施进行抢修、维修或更换(如修理电灯、炉具、水管龙头、排风扇等)时,由领班级以上人员写维修报告表,由楼面经理向电工下达维修任务并视维修的内容和数量向电工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的限制;
(2)紧急情况下(影响经营时)的抢修,可先不写维修单,由各部向营运总监反映,由营运总监口头向电工下达抢修指令,或者由经理、厨师长直接向电工提出抢修要求,待抢修任务完成后,电工将情况详细记录在当日工作记实上并经经理、厨师长签字确认。对总监的口头指令或经理、厨师长的紧急要求,驻店电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3)如遇较大(需二名以上电工才能完成的)的正常维修、维护、由电工向营运总监汇报后,营运总监根据维修、维护的工作量向总裁下达任务并根据工程部当周(或月)的工作安排及轻、重、缓急情况限定完成任务的时间;
5、电工在每天下班前须将当日工作情况及设备、设施状况向阿红作简单汇报后方可下班。
五、考核、检查1、2、各店经理、厨师长应每天对电工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应及时记录在案; 各部门报修的各类维修工作完成后,都要开一次三联“工程维修验收单”给部负责人确认该项工作已完。第一联工程部存根,第二联上交办公室工作箱,第三联交给报修部门负责人。
3、每周由人事部组织对各店电工及设备情况检查考核,检查考核的情况必须做出详细记录。
六、请假、辞职
1、工程部人员如因事需请事假的,除特殊原因(家遇不测)外,必须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报人事部,由人事部调配力量安排顶班后方可批准;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时需有医院证明方可准假。
2、因个人原因需要辞职的,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总监级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并干满当月才办理离职手续,未经批准或未满一月擅自不上班的,按擅自离职处理,当月工资所剩余的不予发给,申请离职在未离职之前必须一如既往坚守工作、尽职尽责、服从管理,不得出工不出力,否则按擅自离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