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大社联】十佳社团负责人评选条例_十佳社团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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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社团负责人评选条例
条例说明
作为社团上半学年考核评比的主要内容,本条例旨在完善社团会长负责制,促进社团考评体系建设。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规范范围内与其他条例冲突时适用本条例。本条例解释权归学生社团联合会,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组织实施。
评比原则
以点代面,德才兼备,注重实绩
评比对象
西南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由西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正式授权并注册的在任社团负责人。
评比条件
1、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学校对社团管理的要求。
2、遵纪守法,没有受到过学校的任何处分。
3、积极参与社团工作,在任期内本社团没有受到过任何处分。
4、积极配合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工作,积极为学生社团联合会献计献策。
5、社团经费管理严格,使用合理。
6、有一个比较坚强的、有威信的、团结的社团领导集体,工作有创新有实效。
7、积极开展社团活动,有特色、效果好、受欢迎。
8、有全局观念,能积极完成学生社团联合会布置的各项工作和
任务。
9、社团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常规活动和精品活动绩效明显,有一定影响力。
评比程序:
1、各社团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申请及其它各项材料包括(社团及其事迹、所获荣誉等)。
2、社联活动部结合对推荐社团的考核,同时针对平时在社团活动中的考核及评价给出意见并提交初步考核结果;
3、学生社团联合会理事会和主席团会议复评;
4、由校团委最终评定通过;
评比方式:
一、进行资格人投票积分制一票即换算一分
资格人包括:
社联理事会(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以及名理事) 社联主席团(主席,副主席)4人
社联对外部门干部及干事(财务部、活动部)
十佳社团负责人参选人若干人
注:资格人投票依据参选人申报资料,工作合作程度以及工作表现等进行投票(总分最高限度80,超过80以80计)
二、参选人自评见表格20%
评比时间:
每年上学期学生社团联合会学期工作结束前半个月,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专门负责小组依照本评比办法评出十佳社团负责人。
奖励办法:
优秀社团负责人将获得由校团委颁发的荣誉证书,并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在学期考评时获得相应的加分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