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方案_工程项目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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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科技学院
2013年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
项目建设方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和《山东省省教育厅财政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鲁教高字〔2011〕9号)精神,促进我院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我院核心竞争力和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学院2013年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方针,以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根本任务,进一步提升办学理念,确保教学中心地位,加大教学投入,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强化教学管理,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和长效运行机制,全面提升办学水平。
二、建设目标 通过“质量工程”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对教学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在全院牢固树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教学质量的首要地位、教学投入的优先地位,打造一批优质教学资源,使教育教学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显著增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的结合更加紧密,教学管理更加规范,教学质量得到全面提高,人才质量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建设项目
2013年度我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拟建设6大项目,以项目立项方式进行建设。
(一)品牌(特色)专业建设。根据科学技术发展的特点,紧密结合高等教育实际,制订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设置制度;重点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校企、校地、校际和中外紧密合作,创新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人才培养体制,在办学资金、人才队伍、培养方案、实践基地、招生就业等方面全方位、全过程紧密合作的特色专业建设。通过特色专业建设,引导各院系敏锐感知社会需求,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相关专业建设和改革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2013年立项建设2个左右的院级品牌专业,推荐1个院级特色专业参加省级特色(品牌)专业评审。
(二)精品课程建设。加强课程建设,优化课程结构,创设更多的融通课程和特色课程,力争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梯队、教材建设、教学效果等方面有较大改善,使我院课程建设水平和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
2013年计划立项建设20门左右的院级精品课程(群),争取再建成2门以上省级精品课程。
(三)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加强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深化实验实训教学改革,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创新管理机制,建立高素质实践教学队伍,整合实践教学资源,实现资源开放共享,全面提高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使用效益,提高实验实训教学水平。
2013年拟建设2个院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推荐1个院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参加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
(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
遵循“行业指导、校企合作、分类实施、形式多样”的原则,支持各系(部)与企事业单位紧密合作,结合高等教育规律和行业企业标准,研究制定各类应用型专业、应用型课程、应用型教师队伍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率先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体制和培养模式综合改革,培育一批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2013年,学院拟立项2个院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争取再立项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五)教学团队建设。根据教学改革和教学任务需要,建设一批由教学水平高、学术造诣深的教授领衔,由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及教辅人员组成的教学团队;建立有效的团队合作的机制,推动教学内容和方法改革和研究,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开发教学资源,推进教学工作的老中青相结合,发扬传、帮、带的作用,加强青年教师培养;
2013年拟建设2个院级优秀教学团队、推荐1个优秀教学团队参加省级教学团队评选。
(六)“教学名师”建设项目
开展院级教学名师的评选工作。表彰长期从事一线教学、积极进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师德高尚、在教书育人和青年教师培养做出突出贡献的高级职称教师。发挥名师引导和示范效应,鼓励教学名师获得者,在全院范围内开设讲座,扩大青年教师和大学生受益面。
2013年,学院拟评选2名院级教学名师,推荐1名教学名师申报省级教学名师做准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和管理
由院长任组长的“院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组长负责“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总体规划与组织实施工作;副组长由教务处、人事处等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担任,负责“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中的组织协调工作;成员由相关院系(部)分管教学工作的主任组成,负责各项目的具体建设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教务处副处长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进行规划、立项、管理和协调,对项目进行督促、检查、考核和验收。各院系(部)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建设和管理等具体工作。
(二)设立专项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学院根据“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经费预算,拨付专项经费,用于保障“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建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院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的资助,以及项目的评审及日常管理。具体使用办法参照学院有关文件执行。此外,学院在以上项目建设经费的基础上,每年拨付足额的启动运行费,用于对外联络、项目评审、专家咨询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三)实行项目负责制,确保建设成效
各院系(部)具体负责本单位“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初选和申报,以及立项项目的督促、检查等。项目负责人要按照项目要求制订建设规划,保证在建设期内高质量完成项目任务;按照学院财务制度合理安排经费;做好项目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四)实行以教学单位为实施主体的责任制
“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是学院的一项重点工作,各教学单位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相互配合,加快建设步伐,早出成效。各教学单位要立足实际,制订建设规划,并结合单位优势和特色,做好项目申报、建设和管理工作,确保质量工程建设多出成果、出好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