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活动安全责任书(试行)_社团活动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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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社团活动安全责任书(试行)
为了加强对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提高学生参与社团活动的安全意识,保障参与社团活动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积极倡导和谐的校园文化,结合我校社团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三峡大学社团活动安全责任书》
一、社团活动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学院的有关规定,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社会公德,尊重各民族同学的风俗习惯,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
二、按照社团统一安排开展活动,会员不得单独行动,不在校内进行传教及宗教活动;不组织和参与非法集会、游行、签名活动;不组织和参与无安全保障的活动(如外出旅游、到江河湖泊水库游泳,到小煤矿(窑)等危险场所活动,前往险要地带游玩);重视对各类流行性、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工作,不到人员密集且通风较差的室内活动,有异常情况及时就医;社团需积极做好人员的安全事宜。
三、会员在参加社团活动过程中,如遇到意外伤害、疾病等,社团负责人需及时报三峡大学社团活动指导中心并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伤害、疾病严重的,应及时送往就近医院治疗或及时拨打120报告相关情况(包括事发的时间、地点及伤者的受伤情况等具体内容)。
四、若有社团活动需进行商业或非商业宣传,社团活动申请表必须注明宣传方式,例如宣传条幅必须写明悬挂地点和时间,并积极配合校保卫处的工作安排。
五、社团举办室外活动,人员聚集超过一百人,则需另行递交社团活动策划书,连同社团活动申请表以及安全责任书一并审核。
六、学生社团擅自举办未经审批或未按要求开展活动的,情节轻微的,取消社团本年度内所有评比资格;情节严重的,勒令社团整顿或予以取缔,并建议学校相关部门给予社团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相应处分。
七、未经三峡大学团委、三峡大学社团活动指导中心、三峡大学保卫处审批,学生社团一律不准举行任何活动,学生社团自发组织的活动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社团负责。
八、本安全规则最终解释权归属三峡大学保卫处、三峡大学社团活动指导中心所有。
九、本安全责任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社团名称:
社团活动名称:
安全负责人:
三峡大学保卫处
三峡大学社团活动指导中心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