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日活动评分准则_团日活动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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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怀化学院委员会团日活动考核标准
为了落实“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提高我院学生政治学习的质量,增强和促进各系(部)对政治学习的改革与创新意识,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完善对各系(部)所组织的政治学习活动的综合考核,院团委集合近年来的工作经验,制定出《共青团怀化学院委员会团日活动考核标准》,希望各系(部)严格执行,确保团组织活动严肃有序的开展,同时在执行《共青团怀化学院委员会团日活动考核标准》的过程中,各系(部)应从实际出发,既要有原则性又要有灵活性,使其成为我院团组织开展团日活动的指导文件,促进我院共青团工作全面发展。
一、团日活动的管理机构
团日活动是我院共青团组织的主要组织活动形式,由院团委办公室统一部署和管理该项工作。由各系(部)团总支副书记主管、由各系(部)团总支组织部负责组织团日活动的相关工作和安排。
二、团日活动的开展要求
1.活动主题及内容
(1)团日活动的主题:由院团委结合不同时期国家建设和发展的重大事件、院党政的中心工作等确定。确定主题时要保持与党组织联系和与时俱进的时代性,充分体现共青团组织的先进性,确保团组织生活的严肃性,要达到青年团员进行学习交流的有效性等。
(2)活动内容和形式:可涉及学习党和国家重大方针及重大事件,院党政有
关文件,优秀人物事迹,以及大学生成人成才等方面内容。举办团日活
动的具体形式,各系可以结合实际决定。例如以演讲赛、辩论赛、知识
竞赛、座谈会等形式。
2.团日活动的要求
(1)团日活动的开展时间定在每单周日晚7:30~8:30。系(部)团总支、团支部应严格按照《标准》的要求组织团日活动,并做好团日活动的记
录工作。
(2)系(部)团总支副书记为各系(部)团日活动组织的第一负责人,团支
部书记为支部团日活动的第一负责人。
(3)若两个以上(含两个)团支部联合开展的团日活动,系团总支应提前两
天将整体活动方案报院团委,待审批后方可组织开展。
(4)若系(部)团支部因事需更改开展时间或有教室变动,应分别提前两天
或一天将申请(打印稿)报备院团委,若无报备,则给与相应扣分。
(5)各团支部在开展团日活动过程中应积极配合院团委和系团总支的监察
工作。各系团总支应按院团委有关要求对监查结果进行上报,参加团日
活动“先进单位”及“先进团支部”的评比工作。
(6)各系(部)可派班级团支部的团支书在监察过程中跟随团总支副书记到
其他系(部)学习,但必须提前向院团委报备,若无报备,则视该团支
书缺席本班团日活动,将给与相应扣分。
三、团日活动的监察
1.监察人员组成由院团委办公室组织院团委学生会干部两至三人、其他系(部)团总支干部一人构成监察组下系(部)进行监察。
2.检查内容
对团日活动的重视程度和效果:主要从应到人数、实到人数;黑板布置设计情况、支部名称是否规范;活动期间的纪律表现、活动氛围;活动开展的具体内容的教育意义、新颖效果;活动开展起止时间、有无提前结束等方面监察。
四、团日活动评比准则
1.团日活动评比方法采用百分制。院团委监察结果占80%,各系(部)自评结果占20%,在百分制的基础上采用加减分的方式来确定各系(部)班级“团日活动”开展的最终结果,从而评选出“先进单位”“先进团支部”(各为前三名),并将在全院通报表扬。
2.团日活动评比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为版面情况,其中包括板书的正确性和版面的设计情况;第二部分为现场效果,其中包括现场纪律和氛围两方面;第三部分为活动内容,其中包括内容的教育意义和新颖效果两部分。详细评分要求如下:
(1)版面情况,总分30分
A:板书正确性:主题书写正确,无错字、漏字;支部名称规范(支部规范写法为:XX系XX级XX班团支部);应到人数、实到人数与实际相符,准确无误;则该项可给予满分10分。
B:版面设计:
版面布置设计切合并很好表现主题,具有创新,书写规范,字迹清晰14分; 版面布置安排合理,书写规范12-13分;版面布置情况基本符合主题11分。
(2)现场效果,总分30分
A:现场纪律,总分15分
现场纪律好,无不文明行为,列坐整齐集中13-14分;
现场纪律一般,出现不文明行为(在评分表中说明具体情况)12分。
B:现场氛围,总分15分
气氛比较热烈且与主持相契合13-14分;
气氛热烈但不能与主持很好的契合或气氛不热烈但能够契合主持12分; 气氛既不热烈也不能与主持很好地契合10-11分。
(3)活动内容,总分40分
A:活动意义:
与给定的主题相契合,在形式和内容上具有教育意义,能给广大学生以启发,在思想上带来积极影响17-18分;
使学生提高思想,得到启发的效果一般14-16分。
B:新颖效果:
开展形式与内容新颖,能使参与者及观看者接受,且版面设计独具特色17-18分;
开展形式与内容新颖,能使参与者及观看真接受,但版面一般或开展形式与内容一般,能使参与者及观看者接受,但版面独具特色15-16分;
开展形式与内容新颖一般,版面设计一般,能使参与者及观看者接受13-14分。
3.扣分细则
(1)各团支部的到会情况:
请假、迟到-1分/人,缺到-3分/人。假条必须在第二天中午12:30之前上交否则以缺到处理,假条规范(为打印稿,且必须有系(部)盖章和团总支老师签字)否则不予受理;
(2)主题是否符合要求:
全系(部)统一另设主题或个别班级更改主题、内容等,未经院团委审批-10分/班·次;
活动开展时出现主题错误或支部名称书写不规范-5分/班·次;无主题或无支部名称则-10分/班·次。
(3)监察过程中同学有不文明行为:
态度恶劣,对监察人员起哄辱骂、出言不逊等-5分/人;
吃零食、抽烟;听音乐,讲小话;看课外书;写作业等-2分/人;
穿背心、短裤、拖鞋;拍桌子、吹口哨或将腿置于课桌上等-1分/人。
(4)团日活动是否按时开展:
没能按时开展团日活动-5分/班·次;团日活动提前结束,则该系当次团日活动评优取消,并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通告批评。
(5)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班级或系(部)共同开展团日活动,需提前两天向院团委办公室提出申请,待审批后方可组织开展,否则系(部)最终得分-5分/班;
(6)取消当次团日活动评优资格的情况:
各系(部)班级有特殊情况需更改活动时间的,需向院团委办公室提前两天申请,否则该系当次团日活动评优资格取消;
各系(部)团总支干部未能随同监察团日活动,该系当次团日活动评优资格取消;
各系(部)团总支未派本系干部带队监察团日活动,则该系当次团日活动评优资格取消。
(7)其他情况:
① 由于团总支副书记在下其他系(部)监察过程中出现失误,造成其所
监察系(部)利益受损,则该团总支副书记所在系(部)取消当次团
日活动的评优资格;
② 各系(部)团总支应按照《标准》的有关要求,配合院团委对各支部的活动的团日活动进行监察,并将本系的自评结果(需打印成正稿)及时上报院团委办公室,团日活动心得总结(每年级一份)及自评表必须在第二周周二中午12点之前上交至院团委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上交的视同缺交:自评表缺交则该系无自评分数;总结缺交的系(部)取消当次团日活动评优资格;
③ 每次团日活动评比将在东、西两校区各评出“先进单位”三个、“先进
团支部”三个,并在全校通报表扬。
4.学年团日活动评比办法
每次团日活动评比结果将在年度“五四评优”中占有相应份额:依据每次团日活动评比结果,团日活动“先进单位”将在“五四评优”上有相应加分。
五、其他事项
院团委办公室对本《标准》持有修改权和最终解释权。
共青团怀化学院委员会
二○一○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