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礼品账务处理规定_礼品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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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品的帐务处理
企业通过送礼活动辅以经营的行为无可厚非,但如何纳税则是个敏感问题。
不管送礼行为是企业的主动意愿还是被动适应,根据规定,企业的送礼支出都应该规范做账并依法纳税。
一、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税率为20%
税务专家介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7号)的规定,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他活动中,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对个人取得该项所得,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
按照规定,收礼的人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通常情况下是由送礼的人代扣代缴。但按中国人的处事方式,送礼者一般不太好意思让收礼者来承担个税,都会选择税后支付的方式,因此这样会增加企业的礼品支出成本。为了减轻成本,企业惯用的手法就是在购买礼品的发票上写成„办公用品‟,记入„管理费用———办公费‟,以此来逃避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仅如此,一些企业还想方设法把礼品费用列支在业务招待费中,以逃避纳税责任。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于是,很多企业都在这60%和5‰上下工夫,在这一比例范围内大量列支礼品、办公用品和会议费等费用,并用笼统名称的发票入账。而且企业大多抱着这样的心态:把礼品支出列在业务招待费中,涉及的税款数额一般不大,处理形式也比较灵活,只要多玩点花样,既能满足消费,又可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而且风险不大。
据了解,税务部门在检查企业纳税情况时,一般都是根据纳税人提供的发票来确定。如果发票上没有注明是“礼品”,礼品的个人所得税将无从征收。
二、笼统名称或无明细清单的发票属于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相关费用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
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同时,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取得的只有笼统名称或无明细清单的发票属于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相关费用是不允许税前扣除的。一旦被税务机关查实,企业就要面临惩罚。
税务专家提醒企业,一定要妥善处理礼品的发票,注意收集礼品用途的证据。礼品不是实物名称,填写为礼品的发票(如同填写“办公用品”一样)一般不得作为报销凭证。假如一次购进礼品的数量很多,则品名栏目可以简写“礼品”,但同时应附盖有对方公章的销货清单,经审批后方可入账。
规范做账所得税增值税一个也不能少
三、涉及3个税种: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那么,企业的送礼支出到底涉及哪些税?企业究竟该如何纳税才能避免潜在的税务风险?
税务专家介绍,企业的礼品支出主要涉及3个税种: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首先,严格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务局有关人士提醒,企业向客户、生意伙伴、高级员工赠送礼品,尤其是一些价格较高的礼品,切记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具体按《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假设某企业赠送给客户(单指个人)一款手表,价值为8000元,企业应为客户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600元(8000×20%)。
四、分清礼品是自产或是外购(要缴纳增值税)
其次,分清礼品来源正确缴纳增值税。企业在送礼时会分为将自产货物送人和外购货物送人,这两种情况的账务处理不同,涉及缴纳的增值税也不同。
1、如果企业将自产的货物作为礼品送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因此,企业将自产的货物作为礼品赠人时应该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但该自产货物的进项税可以抵扣
2、如果企业送出的礼品是外购货物,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因此,企业将购进的货物作为礼品送人属于个人消费,其购进货物的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购进时已经抵扣,则应在礼品送人时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
五、企业所得税(缴纳企业所得税)
最后,礼品支出费用还涉及企业所得税。企业送礼在企业所得税处理上要注意一点,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如果是外购的礼品,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需要明确的是,企业用于交际应酬礼品支出费用并非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因此,企业外购礼品赠送给客户个人的行为,属于用于交际应酬需要视同销售计征企业所得税,同时按业务招待费的规定进行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