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工程勘察和建筑节能综(精)_建设工程建筑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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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工程勘察和建筑节能综合检查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建质〔2008〕231号)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我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力度和提高工程勘察、建筑节能的实施水平,经研究,定于3月底起开展全省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工程勘察和建筑节能综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和重点
(一)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重点突出民用建筑工程涉及质量安全方面的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1.全省各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
2.2007年以来立项的建设工程在建设过程中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3.2007年以来立项的建设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及检测机构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二)工程勘察专项检查:
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建质〔2008〕231号)文件要求。
1.全省各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勘察监督管理工作情况;
2.2007年以来立项的建设工程勘察成果质量情况;
3.全省各勘察单位及各外省进浙勘察单位市场行为、内部管理的情况。
(三)建筑节能专项检查:
结合省政府对《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实施情况的执法督查。
1.全省各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建筑节能有关政策法规及结合本地实际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情况;
2.2009年各市建筑节能考核目标责任分解落实情况;
3.2008年“浙江省建筑节能专项资金”补助计划中的示范项目实施情况;
4.各地国家机关办公建筑与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监管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工作的实施情况;
5.2007年以来立项的通过施工图审查的民用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
6.在建项目建筑节能施工质量情况。
二、检查时间
(一)各市自查:3月底至4月底,请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部署开展各市自查和督查,并于5月上旬将检查成果报我厅;
(二)全省检查:5月中旬至6月初,我厅组织开展全省分组检查,6中旬完成检查报告,具体检查安排另行通知。
三、检查方式和要求
(一)检查方式:检查采取听汇报、查台帐、走现场、看图纸、做检测和抓解剖相结合的方式。
1.听汇报:听取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相关工作的情况汇报;
2.查台帐:查阅汇报过程中涉及的相关依据;
3.走现场:到建设工程工地现场查看相关工作实施情况或到单位办公场所进行核查;
4.看图纸:查看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5.做检测:开展项目实体检测和材料抽样检测;
6.抓解剖:挑选个别典型项目重点开展细致、深入的“解剖”检查。
(二)检查要求:
1.检查采取省、市、县层级督查,并要充分发动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在开展自查时,检查的项目数量要求达到本地区可查项目总数一定的覆盖率,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检查,要求县级建设主管部门结合日常监管对在建项目的检查覆盖率达到50%、市级建设主管部门达到30%。
2.查看工地现场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要从2007年以来立项的建设工程项目清单中随机抽取若干,可供检查的项目清单由受检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项目清单应注明项目进度)。
3.对于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处理: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在自查时发现存在问题的,以自我整改为主;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以督促整改为主,对于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进行处理或按权限提出处理建议;我厅在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或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迎检相关准备,在接到本通知后合理安排,迅速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成果及时上报我厅。自查成果要尽可能地详细,应包括检查过程、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处理意见及个别重点典型项目的“解剖”检查报告等内容;
(二)请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挑选和推荐一批参加检查组的专家,届时配合我厅开展第二阶段的全省分组检查;
(三)我厅将在开展检查第二阶段的全省分组检查前下发具体工作要求的通知,鉴于检查量大面广,三项检查内容互为关联,为提高效率、减少浪费,我厅将适时安排综合检查组,各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分内容开展专项检查,也可开展综合检查。
(四)我厅制定了相关检查用表以指导开展检查,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开展自查时可参照使用,如发现存在问题,请及时与我厅科技与勘察设计处联系。
联系方式:姚强,电话(传真):0571-87052842。
附件: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检查相关用表
2.建设工程勘察检查相关用表
3.建筑节能检查相关用表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