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工作月度例会管理办法_月度例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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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群工作月度例会管理办法
为促进公司党建、工会、团青和纪检监察工作(简称党群工作),决定定期召开党群工作月度例会。为使会议取得实效,真正发现和解决党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抓好抓实党群工作,从而促进公司各项生产经营任务的完成,特制订本办法。
一、会议主办部门:思想政治部
二、会议主持人:党委书记
三、会议参加人员:工会主席、思想政治部全体人员、工会办公室全体人员、监察审计部主任和各党支部书记。必要时邀请其它公司领导参加。
三、会议时间:原则上为每月28日召开,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顺延,以思想政治部通知为准。
四、会议议题:
1、各党支部书记书面汇报本月党建工作总结、上月例会布置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下月党建工作计划、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汇报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2、思想政治部、团委、工会办公室、监察审计部书面汇报本月工作总结、上月例会布置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下月工作计划、需要布置的工作、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汇报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3、学习、宣贯上级公司和本公司的相关文件、会议精神。
4、座谈讨论时间15分钟。与会人员就党群工作发表意见或建议,重点检查上月例会布置的工作任务未完成的原因,落实责任。
5、领导发言:工会主席和党委书记发言。
五、会议要求:
1、各部门和各支部汇报材料电子版须于每月27日前发给思想政治部;
2、会议纪要由思想政治部于会后1个工作日内编发;
3、会议纪律按《会议管理办法》执行。
六、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思想政治部负责解释。
《党群工作月度例会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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