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修部(设备管理部)电气主管岗位工作标准_设备管理部工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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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修部(设备管理部)电气主管岗位工作标准(参考)
1.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检修部(设备管理部)电气主管岗位的任职条件、工作内容与要求、职
责与权限、检查与考核等工作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检修部(设备管理部)电气主管岗位,是检查与考核其工作的依据。
2.任职条件
2.1.任职资格
2.1.1.具有工程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
2.1.2.从事电气专业相关工作5年以上,担任电气检修班长2年以上。
2.2.必备知识
2.2.1.了解《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电力法》以及与本岗位有关的国家政策、法律法
规和行业规范。掌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业生产
事故调查规程》、《内部控制手册》、《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
2.2.2.具有人员管理、计划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外包管理等方面的管理知识和计
算机应用知识。熟知电工学、电机学、发变电技术、电气控制、自动装置、高压试
验等电气一、二次专业理论和知识。
2.2.3.熟悉本厂主要生产过程和主要设备概况。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所辖设备的系统
构造、基本原理、主要保护及控制逻辑、检修工艺规程和质量标准等知识。
2.2.4.熟悉本专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及其预防控制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关
键点、安全防护、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措施等知识。
2.3.技能要求
2.3.1.善于调动专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具有较强的人员管理、沟通交际能力。
2.3.2.熟悉本专业安全、生产和工作中的协调要点,具有较强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
能力。
2.3.3.能熟练阅读电气设备系统图、结构图和装配图、电气设备二次控制图等图纸,具有
较深的专业技术水平。
2.3.4.掌握专业主要设备故障诊断和分析处理的方法,具有较强的设备管理能力。
2.3.5.能正确传达上级指示,制订工作计划,撰写业务文件、工作总结和工作报告等文字
材料,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2.3.6.掌握本岗位所需的计算机使用技术和操作技能。
2.4.身体条件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本岗位的日常工作。
3.工作内容与要求
3.1.服从组织领导,按照岗位工作标准开展好本职工作,全面负责本专业的安全、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和指标,无责任性差错。
3.2.编制本专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或目标,组织编制专业年度、季度、月度生产和管理工
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考核。
3.3.建立健全专业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及时修订检修工艺规程和质量标准,做好设
备台帐、设备评级、设备异动、图纸资料等专业基础管理工作,做到专业、班组台帐、图纸、资料、文件管理规范齐全。
3.4.严格按照各项规程、制度要求开展专业的日常工作。做好专业安全教育培训、作业危
险分析及预控、安全审核等管理工作,开展专业安全保障体系及能力建设,提高本专业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专业内发生不安全情况时,及时汇报并填写不安全事件报表,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处理。
3.5.开展专业巡检、设备管理和设备状况分析工作,掌握本专业所辖设备的状况,设备出
现的重大问题时及时进行分析,并采取预防措施。
3.6.加强专业维护和消缺管理工作,解决实际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跟踪待条件缺陷的处理情况。发生主重要设备缺陷和隐患时按规定报告,处理时要做到判断准确、措施有效、组织到位。
3.7.加强专业检修管理工作,按照“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做好修前设备评估、检修项目策划和修前人员、技术、物资等准备工作,检查并指导班组检修工作,及时完成检修工作总结和修后经济性评估等工作,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实现检修总体要求和质量目标。
3.8.按要求参加厂部、部门的各项会议,并及时落实会议精神。组织召开专业的各种会议,布置、检查、总结各项工作。
3.9.开展劳动管理和费用控制工作。定期修订专业备品配件定额和工时定额,做到各类定
额相对合理,劳动效率高,各类消耗低。
3.10.开展专业试验室和标准计量室的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的制度和标准,做细各项技术监督工作。
3.11.开展专业技术攻关、技术培训和劳动竞赛活动,解决生产中的疑难技术问题,专业全
体人员的技术、业务、政治水平持续提高。
3.12.开展文明生产和定置管理工作,做好生产、学习、休息场所的文明整洁和定置规范管
理,做到所辖设备和工器具整洁完好,标牌齐全,帐、卡、物相符。
3.13.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思想和民主管理工作,专业氛围健康、和谐、积极向上。
3.14.开展好专业年度考核和各项考评工作,考核年度内全专业不发生人身轻伤、火警和责
任异常及以上的不安全事件,以及其它责任性事件。
3.15.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4.职责与权限
4.1.职责
4.1.1.在部门主任、分管副主任领导下,全面负责电气专业安全、生产、技术和精神文明
建设等管理工作,是本专业各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4.1.2.负责在电气专业内严格执行上级颁发和本企业制定的各项生产技术标准、管理标准、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措施。
4.1.3.负责完成电气专业所辖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并对工作的安全、质量、进度负主
要责任。
4.1.4.负责完成部门下达的生产任务(包括临时任务)和经济指标。
4.1.5.负责按照《内控手册》要求规范本专业的业务流程。
4.1.6.负责本专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4.2.权限
4.2.1.有权在电气专业内发布生产、技术和行政工作方面的指令。有权召开专业的各种会
议。
4.2.2.有权调动本专业的人员资源,组织开展设备抢修、专项工作或处理突发事件,检查
指导专业内的各项工作。
4.2.3.有权对违章违纪行为进行制止,有权对不服从命令的下属进行说服教育。
4.2.4.涉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时,有权向上级领导反映并拒绝执行指令。
4.2.5.有权调查专业发生的不安全事件,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处理。
4.2.6.有权制订本专业经济责任制考核细则,并对所辖班组和班组长进行考核,进行奖金的重新分配。
4.2.7.有权编制和审核电气专业各种技术资料、技术协议、技术报告、安全措施和各类报
表。
4.2.8.对电气专业各级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有鉴定权,对工作人员的岗位变动有建
议权。
5.检查与考核
5.1.本标准执行情况由部门领导检查与考核。
5.2.考核结果按电厂有关奖惩规定给予奖惩。
6.附加说明
本岗位标准解释权归电厂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