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生命学院生命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_北京理工大学生命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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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生命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以及学校《关于做好北京理工大学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院2018年本科毕业生免试推荐研究生工作,特确定此项工作实施细则。
一、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原则
1.推荐工作必须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严格控制条件,实事求是,择优推荐,保证质量。
2.被推荐的学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违反学校纪律受到处分记录;做人诚实守信,无考试作弊行为记录;学习成绩优秀,已获得教学计划规定中全部应得学分。到推荐时为止,已达到我校对学生国家英语四级考试的分数要求(≥425分以上)。满足上述要求的同学才具有申请免试推荐研究生的基本条件,否则不予推荐。
3.推免名额不设置留校限额。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 的专项计划外),均可用于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按照学校对此项工作的部署,今年我院推荐的学生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得推荐资格。
(1)按专业学习成绩和表现综合排序
这种方式选拔推荐研究生是今年本项工作的主体。这种方式的具体操作程序是由教务处根据2018年各专业毕业生人数按推荐比例和有关专业倾斜政策向学院(或专业)下拨保研指标。2018年教务处按毕业生人数比例分配我院的名额为13人,卓越工程师计划专业(生物工程专业和生物医学工程专业)政策倾斜3人,合计16人。学院按同样原则分配给各专业,不再另行制定分配原则。具体分配情况为:生物工程专业6人,生物技术专业1人,生物医学工程专业9人。分配到各专业的学生名额原则上仅在本专业使用。
在选拔推荐学生时,以学生的学习成绩作为被推荐的主要条件,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以教务处提供的学生排名查询程序为准。同时为鼓励学生全面发展,适当考虑学生的其他表现,进行综合排序,但学习成绩以外的加分最多不能超过总排名分数的15%,依最终综合排名顺序推荐。被推荐的学生不得有过不及格课程记录,并应保持在本专业成绩排序前25%以内(分母为专业全部注册学生)。学生参加交流学习期间所获得的学分不参与本校保研成绩排名的计算。如果学生交流学习课程有不及格记录,则不具有申请推免资格。
综合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排名=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名次0.85+其他表现排名名次0.15 上式中“其他表现排名”由学生工作组根据学生历年表现确定,名次排名分母为专业全部注册学生,具体细则参见《2018年生命学院本科生素质测评办法》。按照各专业综合排名的顺序产生2018年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名单,并将名单、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情况交教务处汇总,同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学院推免办法实施细则、拟推荐免试生名单(包括推荐生姓名、专业、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情况)。
(2)学科知识竞赛获奖生和特殊专长生
学科知识竞赛获奖生和特殊专长生是指①获得经学校认可的各类大学生学科知识竞赛国际级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并且获奖比例原则上在参赛学生总数的20%以内;或由学院组织学生参加的专业同行认可的大学生竞赛中获得国家二等奖以上;②在某一学科领域确有特殊专长,如有重大科研成果、发表核心期刊论文、出版专著、获得专利授权等;③具有文艺特长或体育特长并在重大活动或重大赛事中为学校争得显著荣誉的学生。
被推荐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推荐之前重考或重修课程不超过二门且均已通过,且成绩排名在本专业成绩排名前40%以内。可适当考虑学生的其他表现,进行综合排名。
综合排名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排名=学习成绩专业相对排名×0.6+特长评价相对排名×0.3+其他表现评价相对排名×0.1 具体测算方法请参见《2018年生命学院学科知识竞赛获奖生和特殊专长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遴选实施细则》。学科知识竞赛获奖生和特殊专长生按照个人申请、学院审核的方式推荐。教务处汇总报送的学科知识竞赛获奖学生等特殊专长生候选人名单,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领导小组按获奖级别、获奖面(比如获多项奖项权重高于单项奖项)、学生学习成绩排名等原则将推免名额分配到学院。
三、推荐免试工作安排
1.为进一步加强推免生遴选工作,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相关工作要在学院推免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同时,成立“学科知识竞赛获奖生和特殊专长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遴选专家组”负责学科知识竞赛获奖生和特殊专长生的推荐资格的遴选。本科教学院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学院每一位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最后资格认证。
2.推荐和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推荐工作统一于9月25日前结束,之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于当年10月25日前结束。推荐阶段各招生单位不得进行与申请推荐学生签订接收录取协议等接收阶段工作,接收阶段不得开展推荐工作。
3.为确保推荐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推荐名额作废,杜绝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因出国、就业等原因浪费我校宝贵的推免名额。每一位获得推免名额的同学必须与学校教务处签署《北京理工大学教务处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协议书》,并严格按照协议书的内容执行。
4.学院在2017年9月11日之前完成学科知识竞赛获奖生和特殊 专长生材料的收集和汇总。经学院推免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于9月12日将相关材料上报教务处。学校推免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最迟在2017年9月15日前确定分配名额。学院在2017年9月22日前,按照教务处划拨给学院的名额,由“学科知识竞赛获奖生和特殊专长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遴选专家组”确定此项名额的拟推荐人选,报学校推免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5.学院最迟在2017年9月22日之前,将推免生候选人员名单上报教务处。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免生名额、推免办法实施细则、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含候选人姓名、专业、综合成绩及综合排名情况)。公示期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在学院推免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生命学院 2017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