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发煤矿复产整改方案11.26_煤矿整改方案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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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大方镇渝发煤矿
隐患整改方案与安全技术措施
大方镇渝发煤矿 日期:2013年11月26日
0 隐患整改方案与安全技术措施 2013年11月26日,由大方县安监局到我矿进行检查时,共查出了1、2013年11月份矿级领导带班记录体现:带班工作安排不合理,随意调整带班领导等13条隐患及问题,根据(方)安监管现决[2013]883号现场处理决定书:责令我矿继续停产整改,编制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贯彻学习后进行整改,整改结束,按程序上报安全确认验收,并完善相关手续方可恢复生产的决定。
目前,我矿已停止井下整改工作,为了将所检查出的隐患全部及时整改到位,矿召开了主要管理人员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此次停产整改期间的隐患整改工作,成立了“渝发煤矿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制定渝发煤矿“隐患整改方案”,全面开展全矿安全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落实责任人、资金、时限、措施、预案,待整改方案备案之后立即着手进行整改。具体方案如下:
一、成立隐患整改领导小组:
组 长:刘德振(矿 长)
副组长:王丙军(工程师)
成 员:谢喜子(生产矿长)、李永杰(安全矿长)、席远涛(机电矿长)、苏润广(调度主任)、余先荣(安全科长)、明世军(通防科长)、安全员李林刚、舒修顺、谢代华及瓦检员吕平、何永、包本发、明世平、林正春,采煤班队长马太房等。
二、所存在的隐患和整改的措施、期限、资金及整改负责人:
1、2013年11月份矿级领导带班记录体现:带班工作安排不合理,随意调整带班领导。
整改措施:由矿严格按照矿级领导带班的个数和要求安排带班并上报,如果带班领导需要调整,必须先报大方县安监局批准。
整改期限:2013-11-28 整改资金:无需整改资金 整改责任人:王丙军(总工程师)
2、瓦斯日报表体现:未按规定检查1602采面回风巷的瓦斯浓度。
整改措施:由通防科按规定设置1602采面回风巷瓦斯检查地点,并且安排每班瓦检员按要求检查瓦斯浓度。
整改期限:2013-11-29 整改资金:无需整改资金 整改责任人:明世军(通防科长)
3、对1602采面整改安全技术措施中错误内容未及时修改。
整改措施: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将安全技术措施错误内容进行修改。整改期限:2013-11-29 整改资金:无需整改资金 整改责任人:王丙军(总工程师)
4、回风斜井与轨道上山之间的调节风窗设置在风门上,不符合要求。
整改措施:由通风科将回风斜井与轨道上山之间的调节风窗设置在墙上。整改期限:2013-11-30 整改资金:300元
整改责任人:明世军(通风科长)
5、回风斜井和轨道上山水沟变形严重,未及时修复。
整改措施:安排维修班对回风斜井和轨道上山水沟变形块段进行修复,确保水沟宽度、深度能满足排水要求。
整改期限:2013-11-27 整改资金:300元
整改责任人:余先荣(安全科长)
6、轨道上山绞车房段巷道背顶砼板破损掉落,未及时处理。
整改措施:由维修班对轨道上山绞车房段巷道背顶砼板破损掉落更换背板,并采用工字钢加强支护。
整改期限:2013-11-28 整改资金:800元
整改责任人:余先荣(安全科长)
7、1602采面运输巷皮带运输机急停保护、跑偏保护装置失效。
整改措施:由机电科安排人员检修皮带运输机急停保护、跑偏保护装置,并能确保正常使用。
整改期限:2013-11-28 整改资金:无需整改资金 整改责任人:郑宗强(电工)
8、1602采面运输巷超前支护一根单体液压支柱卸压。
整改措施:安排采煤班更换1602采面运输巷超前支护卸压柱,并且在更换支柱过程中必须由安全员现场盯守,防治支柱滑倒伤人。
整改期限:2013-11-27 3 整改资金:无需整改资金 整改责任人:马太房(采煤队长)9、1602采面下出口处支护不可靠。
整改措施:安排采煤班严格按照“四组八梁”,“一梁三柱”进行支护,确保支护可靠。
整改期限:2013-11-27 整改资金:500元
整改责任人:马太房(采煤队长)
10、1602采面未按照《回采作业规程》进行管理,缺一排基本柱,支护柱距、排距与规程不服。
整改措施:安排采煤班严格按照《回采作业规程》进行管理,补齐基本柱,按照规程进行支护。
整改期限:2013-11-28 整改资金:800元
整改责任人:马太房(采煤队长)
11、风井行人道风门联锁不符合要求。
整改措施:由通风科严格按要求将风门进行联锁。整改期限:2013-11-28 整改资金:无需整改资金 整改责任人:明世军(通风科长)
12、未编制1602采面调整切眼安全技术措施。
整改措施:由总工程师针对采面实际情况编制1602采面切眼安全技术措施。整改期限:2013-11-29 整改资金:无需整改资金 整改责任人:王丙军(总工程师)
13、未定期检测1602采面单孔瓦斯抽放参数。
整改措施:由通防科按规定定期检查1602采面单孔瓦斯抽放参数。整改期限:2013-11-27 整改资金:无需整改资金
整改责任人:明世军(通风科长)
三、隐患整改安全技术措施 1现场管理
(1)整改期间,每班必须有一名矿级领导跟班指挥整改工作。(2)每个整改作业点必须有一名安全员和一名瓦检员现场指挥、监督整改工作。
(3)跟班矿领导及安全员和瓦检员工作必须认真负责,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
(4)在工作中发现有异常现象和危险情况时,管理人员必须及时撤出人员,并且向上级领导汇报。
(5)矿长和管理人员要对整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发现不合格的,立即进行返工。2支护管理(1)采面支设的支柱必须保持3~5度的迎山角,升牢,下端支于实底上,并保证有不小于5厘米的柱窝,底板松软时,支柱要穿柱鞋,支柱迎山有力,不得出现连续三根以上支柱迎山角或退山角过大。
(2)所有支柱必须用绳子联锁,不得使用已损坏的支柱,不得超高使用支柱。
(3)单体液压支柱的初撑力,柱径100毫米的不得小于90千牛(11.5Mpa)。(4)工作面下端头各采用3.2米长的H型钢梁架设“四对八梁”,且交错迈步支护,每对棚支架均为“一梁三柱”顶板破碎时要木板均匀铺设钢梁上,接顶刹实。
(5)工作面必须保证有上下两个安全出口,在工作面机头、机尾位置、采空区侧,必须保证有不小于0.9米宽的人行道。
(6)上、下出口的高度不小于2米,当采高大于2米时,出口高度等于采高,当出口高度小于采高时,安全出口段必须卧底,使出口不低于2米,两巷净高不低于2米,宽度不低于2米。
(7)上、下出口及煤壁线以外20米范围内支架必须完整无缺,所使用的端头特殊支护必须符合特殊支护支设质量要求,并保持出口的畅通。
(8)工作面上、下端头采用4对8梁进行支护。使用时上下端头各使用4对8根钢梁交错迈步前移,步距为1.2m,一梁三柱,移机头时,一梁不少于2柱,上下两对钢梁要对齐机头的上下边,中间两对要均匀布置。
(9)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处理悬石、活矸,严禁空顶作业。3运 输
(1)、坚持“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拉车时必须挂好保险绳和防坠器。
(2)、每天对钢丝绳、绞车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3)、对轨道超标处及时修整,更换腐蚀道木,轨道铺设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4)、合理使用托绳轮、托绳本,更换损坏帮轮。(5)、加强“一坡三挡”管理,保证拉车时有效合理使用。4通 风
(1)加强工作面通风,保证所有用风地点风量。
(2)工作面设置瓦斯监测探头位置合理,保证灵敏可靠,加强监控设施的保护,防止损坏。
(3)瓦检员及时检查瓦斯,不能因为工作面设置了瓦斯探头就放松检查,发现瓦斯超限,立即停止作业。
(4)必须安装“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
(5)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必须及时打栅栏,停风工作面或盲巷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