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安监行政执法面临的困惑与思考_基层干部面临的困惑
基层安监行政执法面临的困惑与思考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基层干部面临的困惑”。
基层安监行政执法面临的困惑与思考
基层安监部门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重大危险源管理、事故调查处理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我们县级安监部门作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主体地位的最基层组织,实际行政执法工作中面临诸多的困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效果,也影响了安全生产制度化建设的进程。本人参与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已有一年多的时间,在平时工作实践中,总体感觉到我们的执法体制不顺畅,执法机制不完善,执法缺乏权威性,执法工作步履维艰。一言以蔽之,执法“难”。而这种执法“难”几乎贯穿于执法工作的每个步骤和环节中。
一、执法“难”的具体表现
1、调查取证难。查处违法行为需要严谨细致的调查取证,并且要求调查结果必须要形成规范科学的证据链。但在实际调查取证工作中,一方面部分当事人不配合执法,采集证据困难;另一方面我们安监执法人员缺乏必要的取证设备和取证手段,没有一套严格规范的取证程序。
2、组织案审难。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一般程序处罚的案件都要经过案审委讨论,但实际中由于案审委成员任职于各个不同的部门,召集开会较难,再加上有些领导觉得讨论过于繁琐,所以案审会大多 流于形式。
3、依法量罚难。我们现行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处罚的额度都很高,而我们处罚的对象是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的还处在起步阶段,我们在查处时还要考虑就业、招商引资以及社会稳定等一些非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因素,因此处理较为棘手。
4、规范执法难。按照执法规范化的要求,要统一规范执法程序,统一规范文书档案,统一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就执法程序和文书档案而言,安监总局与省法制办的要求不一致,而后者每年都会对我们的案卷进行评查,这让我们无所适从。今年,省法制办要求我们案件法律文书必须要说理性,而到目前为止我们基层对于什么是说理性文书都不甚理解,就更谈不上如何进行说理性了。
5、法规宣贯难。涉及安监的各种规范性文件纷繁复杂,我们的安全宣传月也搞的轰轰烈烈。但实际的效果尚难评估,另我们很多规范的出台条文较为笼统,且没有制定相应的细则,我们基层执法人员自己都难以理解,导致宣贯工作难以开展,也引起了部分群众对我们的处罚不能理解。
6、检查问题难。安全执法检查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业务涉及面广。但我们很多执法人员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培训,缺乏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导致执法检查方式单一,查隐患找问题的难度大。
7、形成合力难。安监系统内部许多部门都认为执法是我们执法大队的事,不够理解和配合,甚至有些部门还有护短的表现,认为自己的监管对象被处罚有损面子。再加上中层干部评比等因素,使得我们因为怕丢选票、怕得罪人,而不能独立客观地执法。
二、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
1、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安全生产监察机构组建时间大多不长,多为原从事管理工作或是刚招录的人员,大部分人员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相对欠缺,且缺乏系统的培训。当前受进人机制等制约,安监执法人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也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改善。
2、执法指导思想存在偏差。重处罚、轻程序,处罚只重结果不注重过程,致使案审会成为形式,法制科成为摆设。部分执法人员在执法中总是以衙门朝南坐的姿态出现,缺乏服务意识和执法理念。还有一些安监执法部门将行政执法行为作为谋取经济利益的手段,以罚没收入作为经费的主要来源,将执法行为和执法者自身利益挂钩,造成执法行为和执法目的严重背离。还有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要受财政税收、人员就业、社会稳定、招商引资等非安全生产因素影响,导致安监执法“权法错位”。
3、权、责、利不对等。目前,安监执法除了对本部门许可的危化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进行执法外,还要对一 般工商贸企业进行检查,实际上执法范围包含了几乎所有类型的生产经营单位。凡是涉及安全的都要查,包括建筑、电力、特种设备、消防等,但由于受人力、精力所限,且执法人员并不具备监管的必要手段,势必会造成一些问题的出现,在客观上导致我们执法人员失职渎职。近期缙云4.1事故问责安监员,在我们系统内部反响不小,其实在有问责制度以来这不是第一例,也绝不是最后一例,但这一事件确实折射出了我们基层安监管理的权、责、利不对等,有些不能管,有些管不了,管了是渎职,不管是失职。重大的压力导致安监员工作积极性的极大受挫。且工作量大、工作难度高、责任大,再加上基层经费不足待遇差,导致安监员不能安心于本职工作。
三、解决“执法难”的几点对策
1、必须明晰安监执法职责。就是要切实明确安监执法目的到底是什么,执法过程中要怎么做,做到什么样的程度,要达到什么样的效果。而现在的要求是安监执法人员在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时不能留死角,必须每一个车间走到,每一台机器转到,每一个员工查到,实际上是把执法人员看成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把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承担的主体责任转移到安监执法人员身上。这违背了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要求。这样安监执法人员便“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家的田”,但出了责任却无法推脱。这就要求制定严格 的执法程序,规范的执法流程,明确做什么,怎么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这样就能在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执法环境的同时也保护好我们的安监执法队伍。
2、加大安全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执法氛围。每一项法律法规的出台,都有它的目的和现实意义,我们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和广度。当前,我们的安全宣传重点大多限于被管理对象,而对公众的宣传力度仍然不够。要从违法侵害公众利益角度出发宣传安全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认识到违法者确实影响了自身的利益,使违法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我们的工作才能更好地获得群众支持。促使违法者由“要我遵守安全法”向“我要遵守安全法”的思想转变,主动遵守安全法律法规。
3、加强岗位练兵,增强执法人员素质。安监执法时直接与公众打交道,一举一动直接代表党和政府的形象。这就要求我们要清楚自己缺什么,围绕“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这一中心环节开展练兵,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安全检查技能等。并与执法业务培训相结合,有效地提高了我们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部分难题,真正实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4、开展案卷评查,加强学习交流。市局要按照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局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真实记录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归纳整理,对存在的问 题认真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措施,并对执法案卷评查结果进行通报。通过评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
以人为本要以人的生命为本,科学发展要坚持安全发展。政府一定要树立“加快发展经济、提高效益是政绩,搞好安全生产、推动安全发展,维护好、实现好群众的安全健康权益也是政绩”的观念,切实关注安全生产、重视安全发展,加大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和投入,为安监行政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