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行业考证的问题_大专建筑行业考证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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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已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一级建造师:
(一)关于全科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关于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且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关于相应专业报考条件:
1、已通过考试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2、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经原人事部、建设部批准,通过考核认定取得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上两类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作为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
号)有关要求,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二级建造师: 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2年的,可以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筑施工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相应科目: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的考试。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考试。
(三)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作为首次报名参加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方能报考。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类别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岗位专业类别的依据。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1)符合下表所列要求:专业 学位或学历 取得学位或学历后从事建筑设计的最少时间 对应的最迟毕业年限 建筑学 建筑设计 本科及以上 建筑学硕士或以上毕业 2年 2009年 建筑学学士 3年 2008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5年 2006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7年 2004年 专科 三年制毕业 9年 2002年 二年制毕业 10年 2001年 城市规划 城乡规划 建筑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风景园林 建筑装饰技术 环境艺术 本科及以上 工学博士毕业 2年 2009年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6年 2005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7年 2004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8年 2003年 专科 三年制毕业 10年 2001年 二年制毕业 11年 2000年 其它工科 本科及以上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7年 2004年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8年 2003年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9年 2002年(2)不具备上表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②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说明:“民用建筑设计”、“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2、职业实践要求: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向考试资格审查部门提供本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到湖北省注册建筑师管委会(办公室)领取(地址见后),市州以下单位,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
(二)2011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符合下表所列要求:专业 学历 取得学历后从事建筑设计的最少时间 对应的 最迟毕 业年限 本科 及以上 建筑学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2年 2009年 相近专业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3年 2008年 大专 建筑学(建筑设计)毕业 3年 2008年 相近专业 毕业 4年 2007年 中专(不含职 业中专)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制)毕业 5年 2006年 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制)毕业 7年 2004年 相近专业 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制)毕业 8年 2003年 相近专业 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制)毕业 10年 2001年 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8年 2003年 相近专业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10年 2001年 注:“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为城市规划、建筑工程、环境艺术;大专为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建筑装饰技术、房屋建筑工程、环境艺术;中专为建筑装饰、城镇规划、工业与民用建筑、村镇建设。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
3、不具备上表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2)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监理工程师: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科(考四科)报考条件
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并任职满3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对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
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按照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可报名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与招投标管理方向)1.专业特色:随着建筑市场的快速发展和造价咨询、项目管理等相关市场的不断扩大,社会各行业如房地产公司、建筑安装企业、咨询公司等对造价人才(包括造价员和造价工程师)的需求不断增加,造价行业的发展十分迅速。建筑工程管理专业(工程造价方向)在我校开办以来,深受考生及家长亲睐。该专业以行业为依托,采用“2.25+0.75”培养模式,突出实践特色,围绕技能核心,构建了课内实践、集中性实践和在施工单位顶岗实习的“三步渐近”的实践体系。所有课程均由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任课教师担任,并聘请咨询单位高级工程师和建设单位高级工程师在校内外实训室进行现场教学,实现了学习与工作的无缝对接。2.培养目标:培养具备工程造价专业必需的文化基础与专业理论知识及造价工程师的基本素质,具有独立进行工程预算、结算及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能力的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获得建筑CAD、测量员、预算员等相关资格证。
3.就业方向:毕业生主要在施工、建设、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工程造价中介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等岗位工作。4.主要专业课程:建筑工程定额与概预算、工程量清单计价、装饰工程概预算、安装工程定额与预算、工程招投标组织与管理、施工组织与进度控制、工程经济学与项目融资、工程项目管理、建设法规、工程索赔、建筑CAD制图、建筑力学与建筑结构等。建筑工程管理(施工与预算方向)
一、培养目标培养具有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施工技术和工程概预算等方面工作需要的高技能应用型专门人才,具体可以从事以下工作:
1、可到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管理,施工技术和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2、能够从事建筑工程的预算、编制工程造价工作。
3、可到监理公司从事监理工作。
4、可到房地产开发公司从事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及销售工作。
5、能够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与编制工作。
6、可到造价公司从事审核建筑工程预算和编制工作。
二、培养的岗位: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预算员、资料员、监理员、材料员、安全员等。
三、考证:造价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预算员、施工员、质检员、监理员、资料员等。
四、开设13门专业技术课程
1、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施工、建筑设备、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建筑施工组织与管理、建筑测量为核心课程。
2、建筑施工技术:建筑施工、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建筑测量、钢筋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为核心课程。
五、实验实训条件实训:校外有五处稳定的实训基地,由指导老师带领到不同结构类型的在建工程去现场观摩学习。实验:校内有1.建筑材料实验室(即力学室、地材室、配合比室、水泥室等);2.建筑测量仪器室;3.建筑材料样品展室。目前建筑专业急需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就业岗位多,学生就业率100%,通过三年的系统理论和实验实训学习,毕业后能够独立承担工程的施工、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