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势政策要求_形势与政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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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形势与政策”实践课程要求
一、实践形式
学生可以通过以下形式完成本学期“形势与政策”实践课程。
1、参加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主题教育;
2、参加以社团活动为载体的各种志愿者服务活动;
3、参加各类社会调查和科技创新实践活动。
二、实践过程
1.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主题教育:通过“红色英烈”、“红色寻根”、“红色传情”、“红色记忆”、“红色一课”、“红色情怀”、“红色经典”等系列主题教育,增强对党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和情感认同,坚定永远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将活动中得到的感受、体会和成果形成文字材料。
2.各种类型的志愿者服务活动、社会调查和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可以选择多种形式,以明确的目的开展实践活动,将活动中得到的感受、体会和成果形成文字材料。
三、任课教师
各带班辅导员是本课程的任课教师,要全程关注学生的实践活动并予以指导。
四、报告要求
学生可独立完成实践报告书,也可组成最多不超过6人的团队协作完成。
学生通过宣传部“形势教育”专栏网页下载《实践报告书》统一格式,填妥报告书,不少于3000字篇幅的小论文附在报告书后面,文体可以是议论文或调研报告,在确保不存在抄袭的前提下可使用电脑打印。
杜绝任何形式的抄袭和胡乱编造数据和事实的行为,能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去分析和认识问题;小论文语言流畅,主题突出,条理清晰,结构合理;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实际。实践报告和小论文规定用A4纸装订,第14周向辅导员交卷。
五、实践结果考核
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记分,计入平时成绩,在《教学手册》上做好情况记载,不及格者可以在寒假重做实践后再评分。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及格者年度考查按不及格记分,缺实践环节考核成绩者取消年度考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