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职工考勤10规定_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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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考勤10条规定
1、批假权限:请假1周以内的,由校长审批,2周以内的由中心校审批,超过2周的,报区教科体局审批。对长期请假或离岗人员,由学校班子以书面形式据实上报教育、人事、财政、计生等职能部门,并按照上级批复依法依规办理。
2、能完成工作任务,不能正常坐班的职工,提供医院诊断证明,由学校班子通过并公示,可不坐班,但要扣发相应数额绩效工资和学校奖励。
3、短时零星假由副校长签批,每月平均15次以内不计入考核,超过15次,按实际请假数量扣发绩效工资。
4、任何请假都要有书面假条,领导批假后,本人必须通知业务副校长,安排好工作,方可离校,未交接清楚工作请假无效。
5、期末公示考勤,包括零星假均要在在全体教职工会议进行公示。
6、事假一天绩效考核扣1分,病假一天扣0.5分,半年考核一次,奖励性绩效工资扣完为止,不累计。旷工一天扣5分,误课一节扣2分,迟到、早退、离岗每小时扣0.5分,违纪项累计扣分。婚、丧、计生等法定假不扣分。长期请假上报上级人事、财政部门由区财政直接扣发工资。
7、参加各级培训学习或校外集体活动期间请假,按标准2倍扣款。
8、学校年终综合奖,缺勤一天扣20元,综合奖扣完为止,不累计。
9、病假需出具医院证明,事假要有书面假条,虚假请假按违纪处理,不履行请假手续,按旷工处理,婚、丧、产等法定假不扣款。
10、经本人申请,校长签批,不产生代课,可视为调休,调休不计入考核,调休每月最多1天。
《小学教职工考勤10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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