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专家组职责参考意见_团队督导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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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年度工作计划,全面开展全院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并将结果及时向教学质量监控委员会进行汇报;
2.通过深入课堂听课、检查教学文件、检查学生作业、试卷评估、召开座谈会等各种灵活形式,开展对教师教学水平、学生学习质量的检查评估;
3.开展对系部教学管理工作、教研室建设工作、实验室建设工作、实习基地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的复评工作;
4.开展对教学保障部门以教学工作为中心、服务教学工作的检查评估,形成报告反馈至院教学质量监控委员会;
5.对学院教学计划的制定、执行,提出建设性意见;
6.为各系部、教学管理部门、教学保障部门改进工作作风、工作方法提供意见和建议;
7.及时汇总并向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委员会汇报各种检查评估结果;
8.完成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委员交办的其他任务。
1、制定学校(或院系)教学督导的工作计划和指导方案;
2、督导工作量一般每学年不少于200学时;
3、对各教学单位及与教学有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督导,对教学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实施督导(如:检查教学秩序、教学环境、网络,根据学校安排进行听课、调研,收集整理有关信息,并及时反馈等);
4、适当参与学校(或院系)质量工程、教学评价和专项评估等工作;
5、对教学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学校(或院系)和有关部门报告和反映情况,提出改进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建议,接受学校(或院系)和有关部门的咨询任务;
6、定期组织督导专家组成员汇总、研究、讨论各种教学情况,一般每3-4周召开一次督导例会,并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或院系)及有关部门报告;
7、组织实施学生评教工作;
8、承担学校(或院系)委托的其他工作。
督导专家组是受学校委托对本校的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学校领导与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和决策依据。
第五条 教学督导评估专家组的基本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按照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委员会安排,通过各种途径,开展广泛的调查研究,对学院影响教学质量的各环节开展全面的分析、指导、检查和评估。
第六条 教学督导评估专家组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具有权威性的专家督导评估组织,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和干扰督导评估专家的正常工作。
教学督导专家组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具有权威性的专家督导评估组织,受教学工作委员会和分管院长领导与委托,通过各种途径,开展广泛的调查研究,对学院影响教学质量的各环节开展全面的分析、指导、检查和评估,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学校领导与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和决策依据。其职责如下:
1.按照学院教学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教学督导的工作计划和指导方案;全面开展全院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并将结果及时向教学工作委员会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汇报;
2.通过深入课堂听课、检查教学文件、检查学生作业、试卷评估、召开座谈会等各种灵活形式,开展对教师教学水平、学生学习质量的检查评估;
3.开展对系部教学管理工作、教研室建设工作、实验室建设工作、实习基地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的评价工作;
4.开展对教学保障部门以教学工作为中心、服务教学工作的检查评估,形成报告反馈至教学工作委员;
5.对教学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学院和有关部门报告和反映情况,提出改进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建议,接受学院和有关部门的咨询任务;对学院教学计划的制定、执行,提出建设性意见;
6.为各系部、教学管理部门、教学保障部门改进工作作风、工作方法提供意见和建议;
7.定期组织督导专家组成员汇总、研究、讨论各种教学情况,及时汇总并向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汇报各种检查评估结果;
8.应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要求参与学校质量工程、教学检查和专项评估等工作;
9.完成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和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