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学院成人教育学生考勤管理规定_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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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学院成人教育学生考勤管理规定
为贯彻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加强学生考勤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1.凡上课、考试、实践教学、专业学习等属于教学计划之内的各个环节都要进行考勤。学生要自觉遵守学习纪律,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教学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其它活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随意请假。
2.学生因故不能参加学习及上述各项活动时,必须事先请假,请假未准而不出勤或超过假期者,均以旷课论。
3.学生上课考勤,主要由班主任和班长负责,应坚持点名制度,认真填写“考勤记录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考勤记录表”送交成教部管理人员。
4.关于请假:
(1)学生因病请假,需医院开具证明,在职学生请病假需交医院假条复印件。
(2)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应在一周内补办请假手续。请假一周之内经班主任批准,两周以上由成教处批准。请假需上交医院假条或所在单位的有关证明函件。请假期满后,应向批准部门销假。
(3)凡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者,其所缺课程均作旷课论处。一学期中旷课累计达四周以上者,作自动退学处理。
(4)考试期间不得请假。因病、因事或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者,必须事先请假,并提交有关证明,填写缓考申请表经成教处批准后,方为有效,否则按旷考论处。
5.关于迟到、早退、旷课
(1)上课铃响过后进入教室的均按迟到论,迟到累计3次者以旷课处理,旷课时数累计超过十二学时以上者,给予纪律处分。
(2)学生上课期间不得无故早退,无故早退者视其情节轻重,应分别按旷课予以批评、纪律处分。
(3)一学期缺课累计超过基本课程学时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考试,记为零分,并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补考机会。
6.关于注册
学生必须按时交费、购书、注册。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学生必须到校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时报到注册的,必须请假,否则视为旷课。未经许可逾期四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